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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管理的几个基本问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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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MBA方式的隐忧就是如何防止在完全缺乏佛教精神熏陶的环境中培养的人才如何不被世俗的商业化腐蚀的问题。

7、德行统一性

寺院管理与许多管理工作的一个很大不同就表现在它是一项德行统一的工作,而不是一项纯粹技术性的管理工作。寺院管理的德行统一就是指思想道德与行为活动的统一,是知与行的统一,是学与证的统一,简单地说,就是佛教思想价值与个人行为操守的统一。寺院管理之所以要德行统一,这是由寺院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因为寺院管理是佛教事业的管理,它本身就是一种弘扬佛法的事业,而佛法在人间就是通过佛徒们的言传身教体现的,如果作为佛教事业最根本的载体寺院的管理者都不能践行佛教,那又怎么能让其下属去相信和实践佛教呢?更别说要让那些还不信佛教的人来信仰和实践佛教了。事实上,寺院的管理者尤其是高层管理者,他们既是佛教事业的领导者,也是佛教的精神领袖和思想文化的引导者和指导者。所以,寺院管理不仅要求管理者要有较高的佛学造诣,而且还必须身体力行地践行佛教,做到有学有证,言传身教,戒学精严,学养并重。那种只学不证、夸夸其谈、不行戒定、言行不一的人是无法胜任寺院管理工作的,甚至还可能败坏佛教的名声,影响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在人类社会的各种管理中,要将管理做好都需要管理者有较高道德操守和言行一致的品行,但比较起来,在其他许多领域,如果说管理者道德操守在某种程度上对管理工作并不会导致致命的影响的话,那么在寺院管理和其他的宗教组织管理中,这种影响则绝对是致命的,管理者不良的道德操守必然会使宗教管理走向失败。在这一点上,寺院管理与道德教育是一致的,如果一个道德教育者本身不能言传身教,身体力行,那么其道德教育必然失败,甚至不仅无助于受教育者道德水平的提高,还会起到毒化受教育者道德水平的作用。寺院管理者在被管理者和其他人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与道德教育者在被教育者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如此。

8、教化传播性

寺院管理既是一项管理工作,又是一项佛教思想和文化的教育与传播工作。因为寺院管理的目的就是推进佛教事业,佛教事业的推动又最终体现为有更多的人接受佛教,实践佛教,而这自然又有赖于佛教在社会中的教育和传播。所以一切寺院管理工作最终都是要体现在对人们进行佛教教育和传播佛教上,所以合格的寺院管理者也必然是佛教思想和文化的教育者和传播者。对每个寺院管理者来说,他必须意识到,他的每一项工作,也都是佛教的教育和传播工作。他应该时刻牢记,这样的教育和传播不仅要体现在寺院内部的各种管理工作中,而且也要体现在与外部各种机构和人员的交流中。通过各种管理工作,也使佛教思想和佛学精神传播到组织成员每一个人的脑海里,并进而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在这一点上,其他的管理工作可能就不一定强调这点了,比如企业的内部管理可能更多的是如何做好本机构的工作,政府的管理更多的是强调社会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医院的管理更多地是让医生以更高的水平和更有效的方式为患者服务,这些管理恐怕都不需要对下属和服务对象进行更多的教育和宣传,相反,过多的教育和宣传起到的可能还是相反的作用。

三、当前寺院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寺院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尚未完善

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和现实的寺院管理实际来看,当前寺院管理首先是存在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不管是寺院的组织体制还是活动规则,不管是决策、计划还是领导、控制,在制度上都存在不少的疏漏和不足。

2、人才严重缺乏

近几十年来,由于社会政治因素,使寺院管理的人才来源和培养出现了不小的障碍,致使今天的寺院管理人才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质量上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从数量上说,现在寺院管理人才主要依赖佛学院培养,而全国佛学院虽然数量不少,但普遍规模很小,招收人数有限,而且佛学院培养出来的人也不一定都适合并胜任寺院管理工作。从质量上说,佛学院不能面向全社会招收学生,必然使所收学生的素质受到影响,加之佛学院的教育在今天还是一种封闭的体系,无法让学生受到包括现代管理科学在内的全面教育,也必然影响到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总之,在今天佛教事业迅速发展的条件下,寺院管理人才已呈现严重不足的局面。

3、管理过程缺乏严格的程序性约束

当代寺院管理不足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在整个管理活动中缺乏程序性的约束,这事实上也是中国传统寺院管理乃至整个中国传统管理的一个致命缺陷。在中国历史上,寺院管理曾经创制了许多规则和制度,但这些规则和制度都是针对某些问题解决的结果的,而不是针对问题解决的过程具体应该如何做的,按法律术语来说,这些规则和制度都是属于实体法的范畴,缺乏的是程序法的规定。比如对寺院管理制度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百丈清规》一书,其所提出的东西多半都是属于寺院僧尼应该怎么做的清规,违犯了清规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但对于寺院管理制度和规则应该怎么制定,制定过程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僧尼违犯清规如何认定,认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惩罚实施应如何进行,由谁来实施,按照什么样的步骤来实施等程序性的问题则基本上很少提到。直到今天为止,寺院管理在程序性的制度建设上仍然相当的不足,比如重大的人事、项目、财务等的决策应该怎么做?由哪些人做?按照什么样的具体步骤做?各种步骤的具体要求和约束条件是什么?决策做出后如何实施,由什么机构、什么人实施?按照什么样的步骤和程序实施?实施过程出现了问题如何应对?实施后的结果的绩效如何评定?由谁来评定?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和步骤来评定?等等这样一些管理程序问题都没有形成一种完善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