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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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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以田野调研和个案分析为主要依据或研究方法,对西藏自治区境内部分具有典型意义的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作了纵向考述。主要对寺院传统体制的基础、  当代寺院的民主管理,以及新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详细描述和多层分析,不仅梳理了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化过程,而且阐述了当前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与藏区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主客观因素。
   一、传统体制
  根据有关历史资料,寺院内部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在藏传佛教格鲁派尤其是五世达赖在清王朝和蒙古人的扶持下取得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领导权后建立并逐步完善起来的。其中藏传佛教格鲁派九大寺院最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
  在此以哲蚌寺为例,大略介绍一下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寺院内部的机构体制,这样有助于从历史的角度考究今日藏传佛教寺院内部机制演进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哲蚌寺在历史上曾享有格鲁派六大寺院或九大寺院之一、拉萨三大寺之一、藏传佛教第一人僧院等多种桂冠,从这些称谓中我们可以领略到昔日的哲蚌寺曾在藏区社会中占据的崇高宗教地位以及它所发挥的深广的社会功能。当时哲蚌寺的内部机构主要由噶丹颇章(dgavldanphobrang)、措钦(tshogschen)和罗赛林(blogsalgling)、德阳(bdeyangs)、郭芒(sgo mang)、阿巴(sngags pa)四大扎仓(gra tshang),以及许多康参(khamstshan)和众多弥参(mitshan)组成。
  其中噶丹颇章是五世达赖在哲蚌寺建立起来的由格鲁派主持的西藏地方政权,即是西藏噶夏政府的前身,后来迁址到布达拉宫。由于这一历史渊源,后米哲蚌寺一直在西藏政教事务中享有一定的特权。正如藏文史书中记载:
  尤其是哲蚌寺的噶丹颇章,是帕主第司阿旺扎西札巴于藏历第九绕迥的土虎年(1518)将自己建在哲蚌寺里的一座名为“青色石屋”(rdo mkhar sngon po)的别墅赠送给第二世达赖根敦嘉措,其后该别墅更名为“噶丹颇章”,并成为第二世达赖开始的历代达赖喇嘛在哲蚌寺的府邸;藏历第十一绕迥的水马年(1642),固始汗用武力推翻第司藏巴噶玛丹迥旺布政权,将西藏地方权力奉献给第五世达赖喇·嘛,‘新的政权就以宫殿的名称“噶丹颇章”命名。因此,哲蚌寺在政治上享有不同于其他寺院的特权。
  以上引言说明了噶丹颇章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建立起来的西藏地方政权,它最初依附于哲蚌寺并在那里逐步巩固发展起来的。所以,从这一角度看,哲蚌寺显然成为孕育西藏地方政权的摇篮,在西藏政教事务中享有特权便顺理成章。
  而措钦是哲蚌寺机构中的一级部门,也是寺院最高权力中心,以“拉吉会议”(1haspyitshogschen)的组织形式来集中或行使寺院权力,其中奉行“赤巴”(khripa)负责制,同时设立“措钦吉瓦”(tshogschenspyiba)、“措钦夏奥”(tshogschenzhalngo)、“措钦翁则”(tshogschen dbu mdzad)四个不同级别或不同分管的僧官来共同管理整个寺院的内外政教事务。
  “赤巴”即“法台”或称“总法台”,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和内外事务的总负责人,其宝座设在寺院大经堂之内,主要在大经堂举行的重大法会上显示自己的至上宗教权利。而“赤巴”这一僧官是在全寺主要扎仓(学院)堪布中推举具有渊博佛学知识、德高望重的高僧来担任。任期没有严格的规定,甚至在历史上出现由寺院大活佛长期担任“赤巴”职位的现象。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达赖喇嘛曾出任哲蚌寺“赤巴”,历代嘉木样活佛常任拉卜楞寺的赤巴,等等。
  措钦吉瓦,主要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他在寺院内充当大管家的角色。因此,担任这一职位的僧官堪称寺院内部机构中的后勤部长。
  措钦夏奥,是负责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执法僧官。全面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同时,这一僧官还有特权审理寺院所属百姓的纠纷案件等。
  措钦翁则,主要负责管理以寺院大经堂为中心举行的各类宗教活动。比如,从日常性僧众诵经等宗教仪式到举办大型法会等宗教活动。实际上,“措钦翁则”在寺院里扮演如同大专院校里教务长的角色。
  四大扎仓是哲蚌寺机构中相对独立的二级部门,实行“堪布”负责制。而“堪布”、(mkhanpo)一词在宗教术语中又有师傅、大师、亲教师等多种含义。担任这一僧官职位的高僧是藏传佛教各个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个扎仓(学院)的权威主持人,相当于汉传佛教寺院中的方丈或大和尚。由于担任堪布这一僧官应具备渊博的佛学知识,因而必须是寺院或扎仓中最有学问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传佛教寺院中担任“堪布”这一僧官的僧人大都是获得宗教格西学位的高僧大德。
  格贵(dgeskos),主要掌管各个扎仓僧众的名册和纪律。所以义名为纠察僧官、掌堂师。实际上,“格贵”是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院执事,历史上藏传佛教各大寺院的纠察僧官巡视僧纪时,常随身携带铁杖,故有“铁棒喇嘛”之俗称。“格贵”的职责与  “措钦夏奥”基本相同,,只是在级别上有差异。
  翁则(dbu mdzad),是掌管各个扎仓经堂内的诵经功课和宗教仪轨的僧官。由于“翁则”常要在法会上指导僧众诵经或亲自领诵经文,一般由熟悉各类经文且声音宏亮的僧人来担任这一僧官。“翁则”的职责也与  “措钦翁则”相一致,只是两者之间的级别不同而已。
  郭聂(dkor gnyer),是掌管各个扎仓的所有财物的僧官。因而在汉文译文中常出现寺院管理员、扎仓管家等不少异名。“郭聂”的工作性质类同于  “措钦吉瓦”,只是两者在级别上有高低之分而己。
  哲蚌寺机构中的三级部门,被称为“康参”,这一机构设在各个扎仓之中而成为扎仓的下属单位。所以,每个扎仓下属又有许多“康参”。正如史料记载:
  扎西郭芒扎仓下属有16个康参,分别是哈东康参、桑罗康参、贡日康参、巴德康参、恰热康参、扎聂康参、日扎康参、曲桑康参、切巴康参、阿里康参、松曲康参、泰布康参、达布那康参、嘎新康参、鲁本康参、雄巴康参。   、
  罗赛林札仓合并夏果日扎仓、杰巴扎仓和杜瓦扎仓后,其下属有24个康参,分别是擦瓦康参、社霍康参、工布康参、普冈康参、年日康参、藏巴康参、。弥雅康参;邦布康参、泽当康参、措康康参、洛巴康参、乌堆康参、嘉绒康参、帕热康参、绒布康参、杰巴康参、扎巴康参、丹巴康参、白土康参、.果乌康参、聂果康参、郎康参、古格康参、嘉康参。”
  以上是哲蚌寺郭芒扎仓和罗赛林扎仓两大扎仓下属的康参,总共40个康参,如此众多的康参,在藏区一般寺院中极为罕见。特别是从众多康参的称谓中可以了解到“康参”的机构组织以同乡僧人为基础,也就是说,将同一地区的僧人为单位在一起建立康参,以不同故乡的地名为各自“康参”的称谓。因而各个“康参”具有不同区域性的特征,’其管理体制则类似于各个扎仓,采取堪布负责制,故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