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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族的藏传佛教信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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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中举行的百灯寿,首先在家中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如准备饭菜原料、布施的物品、请亲戚,等等。之后,请来四位懂佛经的喇嘛念一天经。在念经前,由其中一个掌握佛经最好的喇嘛用炒面捏出各种动物和面球、面棒若干,将这些面捏物放在一个洁净的纸盒(据介绍,以前是用稀牛粪制成的器皿)中,周围放上提前和好的泥团、粮食、馍馍、酥油、松枝、茶叶、五色布等,并将其供在堂屋(上房)的一角,点燃一百盏酥油灯后,喇嘛们便上炕盘腿而坐,开始念经。当经念至一半时,由寿主的男性子嗣手捧纸盒,到离家较远的僻静处倒尽面捏物,以示驱邪除凶、祈吉纳寿。念经完毕后,要摆小型的家宴,请喇嘛们吃饭,并要给他们每人一份布施,布施的多少依家庭情况而定,可以是一包砖茶、一双僧靴,也可以是一整套僧衣或若干现金,等等,没有特殊的规定。布施完毕,送走僧人,贺寿即告结束。

  寿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风俗习惯,是为人子者尽人子之情的一种方式。土族人民也同样选用了这种表达人类情感的礼仪,只是他们更多的借用了宗教祈祷的形式。他们认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表达自己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之情,另一方面可以“图个父母的高兴(让父母高兴)”。可见子嗣为父母举办寿礼,与一个“孝”字有着很深的关系。孝,不仅是为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也不仅伦理的法则,更为重要的是对相互间心灵的沟通和慰藉。

  8、丧葬礼仪中的宗教活动 人的生死是人类新陈代谢的一种自然规律,也是不可抗拒的归宿。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生有所养,死有所葬”的风俗,把处理死者视为重大庄严的事情。不同民族在久远的历史长河中又形成各自对死亡不同的理解和态度,土族人民也如此。我们仍以霍村为例来简要介绍土族的丧葬礼仪。丧葬礼仪大致可分为停尸、吊唁、火化三个过程。

  ①停尸 该村的老人落气后(实际上这一阶段可以用“奄奄一息”来形容,藏传佛教称之为“中阴阶段”),人们将其尚有余温的尸体摆成蹲坐状,两手置于头的两侧,形如胎儿,然后用死者的长衣服盖住尸体,上搭各色哈达数条。之后将尸体停放在老人落气时的床上(称之为丧铺),不再搬动。丧铺上设有供桌,位于死者头部的正前方,供桌上供有酥油灯、倒头饭、千层饼、冰糖等供品。

  ②吊唁 吊唁是对死者的祭奠,也是对死者亲属的安慰。该村的吊唁仪式基本上全村人都要参加,并且一般是送十二个蒸馍为礼。吊唁时间从人落气后开始直到入葬前,但一般入葬的前一天来吊唁的人最多。这天,死者的灵轿(土语称为“多康”,意即死人的房子)已请工匠做好,由死者的亲属在灵轿内放两个蒸馍,轿顶放一函经卷,吊唁者由孝子磕头迎入院中后,要对此灵轿磕头,但其意是为放在灵轿顶的经卷磕头,死者不再接受这太多的以致无法偿还的礼节,孝子们也要对吊唁者磕头,以示替死者回礼。对每个吊唁者,主人都有两角钱的回礼,意为替死者放布施。对死者的女儿、外甥等亲属,要回较重的礼,如布料等。更为重要的是,人已落气后,亲属要从佑宁寺请来喇嘛念“引路经”,以引导死者的灵魂顺利完成转世投胎的过程。

  ③火化 土族地区的葬俗有两类,一类是火葬,民和县的土族就多用这一方式,另一类是火葬,如互助县的土族多用这一方式。霍村的土族就用火葬。其理由是他们认为这种葬法比较干净,并称土葬为“生葬”,认为尸体被埋入土中后,会生虫、腐烂,很肮脏。火化的时间由喇嘛根据死者的生辰、死亡的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所以当地停尸的时间并无一定。火化的那天,人们把死者的双手从头部推移到脸部,用大黄水浸泡成黄色的绳子把尸体扎起来,然后装入一个同样用大黄水浸泡过的布袋,再放入灵轿中,抬到事先砌好的火葬炉前(火葬炉呈上小下大的梯形状,冬天在农田里砌成,夏天在土坎上挖成),把尸体从灵轿中抽取到炉内,然后由一位有威望的老人把尸袋捋下,点火焚烧。同时把灵轿也砸碎后用作焚尸之物,尸袋可以由旁人捡走。尸骨焚烧三天后,孝子们在葬炉中捡取骨灰,从头到脚,按顺序在身体的各部位象征性地捡取一点骨灰,对成人形,放入骨灰匣中,拿回家中,在院子的后墙上挖一个洞存放,到清明节时,拿到山里掘坟埋葬。火葬炉被打碎后埋入地下。有些经济条件好或子女要显示孝道的人家往往用酥油来火化死者,一般需要四、五十斤酥油,将其溶化为液体后,由喇嘛边念经边浇入火中,当地人认为这样的火葬法,对生者和死者都有好处。

  三、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的土族文化作为一种农业经济形态下的文化模式,虽然有农业文明的共性,亦有其因宗教活动而滋生的个性,如果对它的文化形态简单定性,那将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因此,“土族文化是藏汉文化的单纯整合”的结论,有其值得商榷的地方。土族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有它自身发展的悠久历史。关于它的族源问题,学术界仍在争论之中。互助土族生活的河湟地区,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带,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民族迁入或徙去,这对土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人类学家高丙中认为,对土族文化影响最大的是藏文化和汉文化,他称之为土族文化的“两个源头”。这一观点正确与否,通过上文中对土族个体社会化过程中宗教活动的描述和分析,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同时,也需要另文做更进一步的研究,此处不再赘述。总之,无论土族文化的源流、现状问题,还是土族宗教信仰的全貌、性质问题,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空白地带,希望本篇论文能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责任编辑 仓决卓玛]

注释:

①详见翟存明:《试论藏传佛教在土族地区的历史简况》,载《西藏研究》2001年第2期。

②宝瓶,一种宗教器物,瓶内装有喇嘛禳解过的五谷、药材,以及少许碾成粉末状的金、银、玛瑙等珍贵物品以震慑邪魔,预示吉祥。

③唐祈等编《中华民族风俗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5、46页。

④详见翟存明:《悠悠古拉情》,载《丝绸之路》2001年第5期。

⑤[印]罗伯尔·萨耶:《印度—西藏的佛教密宗》,耿昇译,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4页。

⑥[法]石泰安:《西藏的文明》,耿昇译,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7页。

⑦详见索南才让:《西藏密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