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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三大寺的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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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格鲁派之所以能在藏传佛教各教派中异军突起,与其完善的寺院制度和健全的僧侣组织密不可分。而拉萨三大寺又为格鲁派寺院的最高学府和学院制度的典范。深入细致地叙述寺中知识分子也即僧侣组织中的脊柱——“贝恰哇”的修学制度和管理体制,旨在反映格鲁派宗主寺在培养和管理宗教人才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和产生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黄教;拉萨三大寺;贝恰哇;五部大论;格西

  [中图分类号]B946.6“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57(X)(2005)04-0028-10

  一、黄教寺院的学院制度

  15世纪时,黄教或格鲁巴在西藏人兴起,是和其寺院制度的完善与僧侣组织的健全分不开的。

  在13、14世纪的时候,藏传佛教盛行的教派如萨迦巴和噶举巴已先后呈现了衰落的趋势。由于元明两朝的统治者对藏传佛教一贯施行笼络并加以利用的政策,这两派的上层僧侣都专心  致力于奔竞权势,追逐名利,私人生活更是奢侈放纵,和人民大众间的距离愈来愈远了。在另一方面,西藏的酋豪家族亦趁僧侣和寺院组织的散漫,盘踞在里面,把寺院变成私人的产业。例如萨迦巴的宗主就由一个家族世代承袭,寺院等于这家族的家庙,并依赖着元朝朝廷的政治和武力支持,以维持它的统治地位。噶举巴虽不像萨迦巴依赖中原动朝廷之甚,并一度呈现出蓬勃的朝气,可是不久它亦落在西藏的几个拥有实力的大家族手里。这些教派割据地方,展开了小宗派的斗争,西藏社会一直无法安定,人民生活的痛苦一天天地加重。所以在15世纪之初,以黄教奠基人宗喀巴为首的宗教改革运动,便针对着以下的弊病入手。他们首先纠正一贯依赖中原朝廷支持的做法,而主张寺院应该自力更生。其次,他们为了防御西藏酋豪势力的侵入,严格要求僧人遵奉戒律,不许婚娶,把“出家人”从根本上划分开来,这样杜绝了一切野心家混入僧侣集团来假公济私,把寺院产业占为已有,并由子嗣或亲属来承袭地位的可能。于是他们尽可能地把寺院靠拢群众,规定寺院的产业全部归公,作为僧侣集团的公共所有,同时使寺院行政亦相应地趋向于民主化。为了从僧侣的更广大的阶层中汲取力量,他们替寺院建立起了一套组织制度,按照这个组织制度,所有的僧人,不论出身富、贵、贫、贱,都有机会凭机会凭他们的学识才能、修持一级级上升,直到寺院的领导地位。

  由于初期的黄教这样有效地排斥了内外的腐蚀力量,整顿了寺院和僧侣组织,并尽量扩大了它们的群众基础,于是黄教寺院便成了西藏社会上的一股新生力量,与那些被少数大家族把持并为它们服务的其他教派的寺院相对立,从而获得了西藏广大群众的拥护。从1409年宗喀巴创立第一所黄教寺院——甘丹寺开始,40年内,哲蚌、色拉、扎什伦布等寺先后建立,和甘丹寺并称为黄教四大寺,初步奠定了黄教成功的基础。等到哲蚌寺的达赖喇嘛和扎什伦布寺的班禅客尔德尼这两大活佛系统兴起,并取得政权之后,黄教组织更日臻完备,黄教势力一直扩充到西康、四川、云南、青海、甘肃、蒙古以至西伯利亚,从四大寺分衍出去的寺院现在已多到难以计数。黄教便一直被认为是西藏喇嘛教的最主要的教派了。

  组成这黄教四大寺院组织的中坚部分,是一套统一的完备的学院制度,这学院制度已成为一切黄教寺院的规范,这四大寺又成了一切黄教僧侣(包括活佛在内)的最高学府。通过这套学院制度,四大寺把所有的黄教寺院有效地联系了起来,统一在一个相当集中的领导之下。尽管其他教派有支派之争,黄教内部却没有支派之争。凡是黄教的活佛、高僧、学者无不要到这四大寺来学习,才能确定其宗教和社会地位;同时凡是在四大寺学习并取得地位的僧人,无论到哪个有黄教寺院的地方去,都能受到普遍的尊敬。在这四大寺中,甘丹、哲蚌、色拉三寺都属于达赖喇嘛的系统,组成有名的拉萨三大寺。在它们之间有一套共同的学院制度,扎什伦布寺属于班禅额尔德尼的系统,它又有一套和三大寺平行的学院制度。这是依据四大寺的隶属关系而言。但如果以它们学制的内容和精神来说,拉萨三大寺和扎什伦布寺之间,只有某些名称和细节上的差别,而没有根本性的不同。了解了三大寺的学制之后,亦就不难了解扎什伦布寺的学制了。本文所介绍的以拉萨三大寺的学制为限。

  二、拉萨三大寺的贝恰哇

  拉萨三大寺的规模庞大,人数众多,几乎是一个个小型的城镇。寺院里的僧侣类别纷繁,各种类别之间的流动性很大,并且年龄上老小都有,文化程度高低不一,有产无产,社会地位尊卑贵贱,看来异常复杂,可是大体上,我们可以把他们归成下面的四大类:

  第一类是属于寺院行政系统的执事们。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组织,它包括寺内的行政司法、代议机构,以及管理寺院所有的田地、产业、采邑所属百姓和经管现款、基金、商务、采办等事的各级人员。必须指出,上面所说的这些职务,大多有一定的任期或是一种兼职性质。可是三大寺本身的规模已然庞大,它们又都拥有大批的田产、牧场、房产、百姓,以及分支寺院,所以机构复杂,许多职务像管理庄田现金、经商采办等地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才能胜任。以至很多职事终生固定在某一类事业上,而形成一个独特的系统了。

  第二类是来受某种宗教上的专业训练(如学习念经、咒术,主持名类浩繁的各种法事仪式等专门知识或技术)的僧侣。他们不但在寺院内的各项法事中要担任某些特殊的职务,并且还经常被邀请出去替信徒们做祈福、消灾、忏悔、占卜等宗教上的业务。

  第三类是是出卖技能、芝力和各种体力劳动的僧人。例如抄写、画像、雕塑、刻版、印书等技术工匠(其中有很多是兼职)以及替人侍应役和负责保卫寺院秩序和安全的“武僧”,这里面有一大部分是文盲。

  在这三类之外,又有一类来当学生的僧员,他们按照一套规定  的调和进修,从升级毕业考学位,一直到达其最高成就,这一类人称为贝恰哇,直译出来便是书生,或读书人。

  必须指出,在上述的四类僧人之间,是并没有一个不可逾越的界线的。例如寺院行政系统的高级执事必须由学成之后的贝恰哇充任,其中下级执事亦往往由当了几年贝恰哇之后的僧人充任。同时,有个别非贝恰哇的僧人要改做贝恰哇,也是有和一个贝恰哇在学习中途要转入其他途径一样的可能。但是我们根据他们整体的实际的生活实践,大体上可分为这四大类。在这四大类之中,贝恰哇还是属于人数较少的一类,可能还不及全寺人数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