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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源流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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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被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宗教。各大宗教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皆有其不同的宗教派别。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是佛教在我国的一种民族形式与地方形式。藏传佛教是外来佛教与当地流传的一种原始宗教苯教经过长期相互斗争、融合的产物。这是主要在我国藏族地区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宗教派别,其信徒在我国主要是藏、蒙古、土、裕固、纳西等民族。主要分布于西藏、青海、新疆、内蒙、甘肃、四川、云南等地区。此外,藏传佛教还流传于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及苏联的希里亚特等地区与国家。

  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原名悉达多,大约在公元前565年出生于迦毗罗国(今尼泊尔境内),死于公元前490~480年之间,享年八十岁,从三十五岁起,就被虔诚的信徒们尊称为“佛”。佛教一开始仅在印度等地广泛流传。它宣扬神灵不灭和因果报应等唯心主义学说,教育人们要忍受苦难,安分守己,不要反抗、造反,要修来世,幻想苦尽甘来土天堂。公元前一世纪,佛教传入中国,一时间广为流传,佛教寺院遍布全国各地。到公元七世纪,佛教又从中原地区流传到西藏地区。西藏吐蕃王朝赞普(国王)松赞干布于公元641年左右先后与尼泊尔尺尊公主(拜木萨)和唐朝文成公主联姻。两位公主皆来自佛教盛行的国度,笃信佛教,是佛教门下的虔诚信徒。在她们的影响下,松赞干布亦皈依了佛教。同时因有了统一的藏文,开始翻译佛经。以后的几代赞普还在其领地内修建了一些佛教寺院。公元716年,赞普赤松德赞还派遣七个贵族子弟剃度为僧,成为藏族历史上的第一代僧侣。到公元八世纪末期,赞普赤祖德赞更下令大力支持佛教,赐给佛教寺院大量农田、牧场、属民、奴隶,并明文规定,每一人出家,由七户平民供养。到公元838年,朗达玛继任赞普,在一部份贵族支持下,兴苯教,灭佛教,封闭佛教寺院,解散僧众,强令他们还俗,佛教势力受到很大的摧残。但尽管有一大批僧侣还俗;而不愿还俗的僧侣却逃到青海地区,使佛教又得以在青海地区发展起来。

  吐蕃人原先信奉“苯教”,即苯波教,俗称黑教,这是在古代西藏盛行的一种原始宗教。最初仅流传于后藏阿里地区,后来传播到西藏各地及青海等地区。此教崇奉天地、山林、水泽的鬼神精灵和自然物,重祭祀、跳神、占卜、禳解等。佛教初传入西藏时,苯教曾与之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在吐蕃王朝与佛抑苯的情况下,苯教势力逐渐衰弱。后来苯教为了生存,为了适应它所依附的社会的需要,它按照佛教的模式来适应形势的发展,一部份佛教经典被改造成苯教经典;苯教原来的巫师,也变成了僧侣。佛教在同苯教的长期斗争中,亦为了顺迎民心,立足本土,吸收了苯教的一些神祇和仪式,教义上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俱备,尤重密宗,并以无上瑜伽密法为最高修行次第,崇信“喇嘛”(上师),形成藏密。这样,佛教与苯教经过了长期斗争、融合成以后的佛教,它吸收了佛教的基本内容,同时亦兼采了苯教的部份形式,形成为当地入更愿意接受的一种新的宗教派别,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藏传佛教”。藏传佛教有许多独特之处,如有统一的藏文及译为藏文的完整的三藏教典,有严密的寺院组缴和学经制度,重密宗,僧侣食荤,并有活佛转世制度,学法僧侣进行辩经以及完整的寺院教育制度等,尤其是有译为藏文的完整的三藏教典,是其他教派不能与之相比的。

  西藏佛教整个发展过程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前弘期即佛教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始于七世纪中叶吐蕃王朝的松赞干布时期,止于九世纪赤祖德赞末年,历时约二百年。此阶段又分为三个时期:松赞于布为初兴时期;赤松德赞为建树时期;赤祖德赞为发扬时期。在此期间内修建了桑鸢寺等一批寺院,建立了僧伽制度,翻译了主要的佛教经典。从赤松德赞时期起,佛教压倒苯教,占了统治地位。从规定“七户养僧”开始,僧侣遂参与吐蕃王朝国政,对侮辱三宾(指佛、法、僧)处以重刑,佛教势力达到高峰。至朗达玛继位,唐会昌元年(841年),大事灭佛,西藏地区的佛教几全被灭绝殆尽,前弘期至此宣告终结。

   西藏佛教后弘期是佛教在西藏、青海以至整个青藏高原恢复发展的阶段。经过赞普朗达玛灭佛后,西藏佛教的发展中断了一百多年。到宋大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佛教在西藏再度兴起,分别从青海和西藏阿里两路传入卫藏地区,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藏传佛教就是在后弘期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后弘期中新译经论甚多,卷帙浩繁,可谓经典完备。十四世纪后半叶,藏族学者更编成佛教经律论总集《藏文大藏经》。

  青藏高原上各地封建割据势力几乎从一开始就具有僧俗联合,政教合一的形式。早在吐蕃王朝时期,寺院就拥有大量属民和生产资料,享有种种特权,不少僧侣还掌握过政权。藏傅佛教产生以后,与地方势力紧密联合,形成了以寺院为中心的星罗棋布的大小“王国”,它不仅是封建地方割据的政治中心,也是农牧业生产和手工业商业的中心。在这种僧俗联合的封建地方势力不断分裂和兼并的过程中,从十一世纪以后,因对佛教教义的不同观点,以及修行方式和传袭系统各不相同,从而形成许多藏传佛教的教派。早期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十五世纪中叶开始,新兴的格鲁派在清朝的扶植下,冠于藏传佛教之首,掌握了西藏政教大权。

   宁玛派:十一、十二世纪时,西藏僧侣中有被称为“三索尔”(即同属索尔家族的三个人)的索尔波且、索尔穹·喜饶扎巴、濯浦巴等共奉莲华生为祖师,依其入藏所传密咒和所遗伏藏修习传承,遂成一派。当初并没有派名,后弘期其他教派产生后,因其遵循前弘期的旧密咒,故称其为“宁玛派”。“宁玛”,藏语意为“古旧”,即旧派。又因该派僧侣戴红帽,故亦称为“红帽派”或“红教”。其根本密典为“十八部怛特罗”,但通常奉行的只有八部,即:一、文殊身;二、莲华语;三、真实意;四、甘露功德;五、橛事业(以上称“五部出世法”);六、差遣非人;七、猛咒咒诅;八、世间供赞(以上称“世间法”)。其教法以大圆满法为正传。此外,无垢友弘传的幻变密藏和心部等密法,莲华生弘传的金刚橛法,默那罗乞多弘传的集经等无上瑜伽部密法为该派的特有密法。其经典传承分为三系。索尔波且(意为大索尔,公元1002年~1062年),本名释迦逈乃,又称邬巴垄巴,是第一个系统地把宁玛典籍整理出来的人。他的弟子很多,其中最好的有四人,索尔穹就是其中的一个。他把所学的全部密法传授给索尔穹·喜饶扎巴。索尔穹(意为小索尔,公元1014年~1074年)是索尔波且养子,又称嘉卧巴或拉结钦波(意即大医师)。他的弟子亦很多,主要的有被称为“四柱八梁”。而继承其教法者是他的最小儿子濯浦巴,名叫释迦僧格(公元1074年~1134年)。到十三世纪,这一系的继承人释迦斡普把掘藏所得的“才曲”(意为“寿水”,似经书名),托元朝的使者呈献给元世祖忽必烈。忽必烈封了他一个“拔希”的名号(这个词来源于汉文的法师,在藏人眼中这是和帝师阶层相等的一个封号)。在稍晚一些时候,又有雍顿巴(公元1284年~1365年)进京受到元帝室的知遇,奉命到内地一个遭到旱灾的地区去求雨。此外,还有一个名叫桑结扎的人也会进京谒见元帝,元帝封赐给他大量土地。另一支系由与索尔波且同时的绒·却吉桑波所传,主张大圆满法。再一支系是以部份伏藏传承为主,兼弘“三索尔”传承的典籍,以娘·尼玛俄色、古如·却吉旺秋、扎西多吉、居美多吉为代表,以父子承袭或转世形式相传。宁玛派以分散发展为主,与地方实力集团关系不甚密切。到十六、七世纪才有较具规模的寺院。后来,在达赖五世阿旺·洛桑嘉措的支持下才得到发展。著名寺院有西藏的多吉扎寺、敏珠林寺、四川西部的噶妥寺和竹箐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