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宗教比较 >> 其他比较 >>

佛教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几个特点(2)

分享到:

   其次,佛教的地狱,不是神佛对违背神的意志的众生的惩罚。而是指一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生存状态,佛教中的地狱有两种说法,即“地域说”和“感受说”。地域说认为地狱有特定的区域,按受苦的种类又分寒、热、混合三种。感受说则认为地狱没有特定的区域,是一种众生所受到的精神上的压力和苦感。每个人的身上既有人天之乐,也有地狱之苦。人类和地狱的苦乐完全是人间现实生活的反映。人世间的生存环境条件、贫富处境、权力地位,健康、病残等自然条件,社会政治条件和生理健康条件等原因,形成人世间苦乐极不均衡状态。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实事。佛教就是把人世间的这种苦的感受,按轻重分为六类,人天处于相对的乐境,地狱是最苦的生存状态。但佛教认为这种苦乐不是神佛的安排,完全是自己业力因缘所致,苦乐处境的改变也不是靠神佛,而是完全靠自己。
   有人说:“宗教通过神和上帝,不仅对现实世界的活人实现统治和压迫,而且对死人的灵魂也实行了严励的统治。”又说:“天堂和地狱的对立,目的是进一步发挥神对人的威力。”首先,佛教中的“佛”不是统治者,不是上帝的同一概念,“地狱”也不是神权的象征。佛教事事都讲因缘,即事物、事情的形成条件和前因后果。因此,吃苦和享乐也必然有前因后果。因果不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说法,也是合情合理的,从戒恶行善的教化目的出发,这地狱不但需要,而且对预防犯罪,保持社会安定有积极的意义。人间法制社会的监狱、刑法并不是为了压迫人,而是为了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若没有监狱和死刑,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谁都会想得到。犯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别人强迫的,犯法的人受到法律制裁是罪有应得,也不能算不合理的强制压迫。同样,地狱也是恶人应得的报应,怎能说是“神对死后灵魂的压迫”呢?社会法制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外力约束,宗教道德戒律是一种思想心理上的内在的信仰准则。因此,它能起到许多法律起不到的作用。在社会犯罪,如杀人、强奸、盗窃、抢动、贩毒等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活动中,信佛的民族和佛教徒犯罪比例极低,这一点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三、佛教彻底否定主宰宇宙万物的造物主的存在。

   有人说:“宗教所要做的就是剥夺人的权力、维护神的统治”。“把人的一切交付给宗教的万物之神,受神的统治、受神的安排,连人身也是神创造的。人唯一能做到的是听从和接受神的命令去行事。除此之外,人是无所作为的。”说什么:“宗教给人们设想了一个虚幻的救世主,把人们的希望寄托在上帝和神明身上,使人们盲目地相信。”说什么“神是万能的,人是神创造的。因此,人应该服从神和崇拜神。一切宗教在神和人的关系的观念上,都几乎毫无例外地(武断加无知的说法)遵守上述神学的三断论。”说什么:“宗教通过神和上帝,不仅对现实世界的活人实现统治和压迫,而且对死人的灵魂也实行了严励的统治。”说什么:“人要获得善的待遇,只能请求上帝的恩赐,而且上帝有权按照善恶的标准,可以使得人们或者得福,或者遭难。”说什么:“在神学观上,要求人们绝对服从世界的最高主宰者神。”等等、等等。以上这种情况也许符合某些信奉造物主、上帝的宗教的情况。但有些人凭自己的想法,把它说成所有宗教的共同特点,不但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而且也充分暴露了不调查研究就乱发议论的坏习惯。对佛教来说,教义上、信仰习惯上不但不存在上面所说的这种情况,而且是从根本上否定“上帝创世,上帝主宰一切”的思想观点的。有些人把“佛”和“造物主”进行简单的类比,甚至把佛和“上帝”当成同一概念,那是对佛法一窍不通的表现。
   首先,佛不是造物主,不是上帝。“佛陀”是“醒悟”或“彻悟”的意思,即从愚昧状态觉醒者,或者说彻悟真理者。“佛”是觉悟了的众生,众生是未觉悟的佛。佛和众生除智慧素质的差别,始终是平等的,而不是创造者和被创造者,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对立关系。佛教认为:“众生都具佛心”,就是说每个众生只要奋发向上,都能变成智慧和德性高度圆满的佛,但所谓的“上帝”绝不会是众生变成的。“佛”的作用只是把终极真理和发现真理的方法交给众生,让众生个个自觉、自度。上升和下堕,受苦和享乐全凭自己,佛只是启蒙教师,所以世称“人天导师”,“佛”不是处于世界最高层次的权力的象征,所以佛也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把众生送上天堂和打入地狱的生死大权。因为,佛教认为众生受苦享乐,都是自做自受,与佛无关。佛是大慈大悲的体现,没有世俗的爱和恨。所以没有把自己所爱的众生送进天堂,把所恨的众生打入地狱这种世俗气习。“造物主”各个信奉上帝的宗教中大概只有一位,但佛和众生一样是无数的。众佛相互之间无高低优劣之分,诸佛成佛因缘资粮相同,破悟相同,作用相同,故称“三平等”。“佛”是“智不堕世”、“悲不离世”。永远在众生中度脱教化众生,并不是成了佛就坐在天堂,享荣华富贵。这一点又恐怕与住在天堂、仙女仙童前护后拥的“上帝”有所不同。
   其次,佛教公开宣布不存在造物主和身外救世主。
   佛在楞伽经中说:“三界唯识”。唯识家将这句话当作唯识思想的经典根据。中观派月称等人批驳唯识论时说:“三界唯识”这句话并不是否定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而是否定大梵天、遍入天、大自在天之类的造物主。承认“宇宙万物共主”的外教门认为:创造万物,主宰万物生灭的“共主”独立于众生的意识之外,是永恒的,遍及一切的绝对的存在。这样的“共主”造物主,只是愚昧无知的外道门的“虚构”,实际上并不存在,所以佛说:“宇宙万物生于业”(业指人的行为动作)。因业受思想意识支配,所以意识占居重要地位。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成、灭亡,都是众生共业的因缘作用,除业因缘外,无任何造物主。故佛说:“三界唯识”——月称《入中论》及其疏解。在《具舍论》中明确提出:“业生世界”。这“业”音译为“羯磨”(karma),意译为“作业”、“所作”、“办事”等(见《佛学大辞典》)。这“业生世界”的说法与“劳动创世”说基本上相同。“业生世界”的观点就是否定天神、上帝创世。《缘起论》主张宇宙万物,成住毁空,都是众缘的相互作用。色界(有形有色的物质世界)由物质最小单位“元子”组成。每个“元子”又由色、香、味、触和土、水、火、风八种物质元素组成(见《具舍论》)。现在通行的说法是希腊哲学家伊壁玛鲁(公元前341~270年)提出了元子论。实际上佛经中就有元子说。佛陀的时代最迟也在公元前624~544年之间,比伊壁鸠鲁早二百多年。因此,元子论的发明归功于伊壁鸠鲁是站不住脚的。缘起论也是对上帝创世说的有力的反击。佛教对宇宙万物的本源除业生成说和众缘和合说而外,密续部还提出:宇宙万物“生于气,住于气,毁于气”的“气生成”说,“气”属于物质。密法中的转世的主体并非纯精神体“灵魂”,而是元气和元神合一的金刚体,“气是神之体,神为气之能”。因此,生命转移和生成都离不开气。地球和天体的生灭运转在密法中认为是大气的作用。故云:“万物生于气,毁于气。”显密佛法对宇宙万物生成的观点,只有这三种说法而根本没有“神创造世界、神创造人”的说法。所以,所谓“适合于一切宗教的‘神是万能的,人是神创造的’,因此人应该服从神和崇拜神”的神学三断论,对于佛教来说是根本不成立的。而且,对“上帝创世”说的批评反对,都在客观上起到了支持佛教观点的作用。那些抡着大棒,乱打一气的宗教批判家们,大概没有想到这事与愿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