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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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几个特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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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说什么“一切宗教都否定人的作用”,认为“宗教所要做的就是剥夺人的权力、维护神的统治”,“把人的一切交付给宗教的万物之神”,“人唯一能做到的是听从和接受神的命令去行事,除此之外,人是无所作为的。”等等。但实际上佛教的观点与此恰恰相反。认为人是最重要的,因愚昧无知而向下堕落,吃苦受罪,或因智慧发光而向上奋进,解脱自在的全部契机都掌握在人们自己的手中,因此认为“人身难得”(见《菩提道炬论》和《菩提道次第广论》)。称人身为“如意宝”。认为“下堕轮回,上成自在佛身”完全是众生自选的道路和自种自收的果实。人心是智慧的发光体,自生的真智,消除自己内心的愚昧,便是成佛。因此上说智慧就是佛法,佛法就是智慧。佛教中众多的佛,无论形象如何,总的都是佛陀境界特有的智慧和慈悲、能量、作用的人格化,并非抽象的精神实体。
   《经藏》中说:“自己是自己的救星,除自己别无救星”。欢喜金刚续中说:“众生便是佛,只是心被染,染净是真佛。”“世间别无佛,心性是佛陀。因痴变凡俗,无痴轮回尽。”佛教的这种主张和马克思主义的“人类只能依靠自己救自己,而不能依靠虚幻的上帝来拯救人类”的观点,和德国海德格尔(1889~1976年)、法国萨特(1905~1980年)的“以人为本,否定上帝存在”的哲学观点没有什么两样。怎能说“一切宗教都信奉虚幻的上帝,否定人的作用”呢?

     四、佛教的哲学观点不全是唯心主义。

   有些宗教学家和哲学家说:“宗教是一种颠倒了世界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哲学唯心主义也是颠倒了的世界观,认为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这同宗教唯心主义世界观是一致的。”“哲学唯心主义以抽象的理论体系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一般的宗教信仰则是以盲目信仰超自然力量的非理性,感情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念的”等等。事物存在的形式始终是具体的,多样化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具体的问题,具体地对待”这个科学的原则。列宁说:“如果从事实的全部的总和,从事实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儿戏都不如。”在宗教哲学的研究中有许多人的思想上存在着“宗教就是唯心主义”这样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实际上宗教哲学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既有唯心主义哲学,也有唯物主义和辨证法哲学,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才不至于堕入无知偏见的深渊。
   佛教哲学所包含的内容相当丰富,故孙中山先生说:“佛教是哲学之母,可以补充其它科学的不足。”赵朴初先生说:“佛教哲学蕴藏着极深的智慧,它对宇宙人生的洞察,对人类理性的反省,对概念的分析有着深刻独到的见解。”恩格斯在《自然辨证法》中称誉“佛教徒处在人类辨证思维的较高发展阶段上。在世界观上,佛教否认有至高无上的‘神’,认为事物是处在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见《法音》1986.2期)。
   佛教哲学共分分别派、经论派、唯识派、中观派等四大派别。分别、经论二派属于小乘哲学,唯识、中观属于大乘哲学。恩格斯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也就是说如何对待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承认精神和物质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主要分界线。根据这个标准划分,在佛教哲学中除唯识论的世界观,属于主观唯心主义而外,其余各派的认识论,世界观都属于唯物主义,而中观论属于辨证唯物主义。
   现将佛家的主要哲学观点作一简略介绍,以资分辨。
   佛教哲学的最高范畴是“达磨”译为“法”,“存在”、“知识对象”与“法”是同义词。“存在”又分具体的存在和抽象的存在两种。具体的存在是在具体的时间、空间和特定条件下的存在,是暂时性的存在,故称“无常物”;抽象的存在、无形相、无生灭、无时空属性,故称“恒常物”。具体存在的定义是“有具体的性能作用”。也就是说以特殊性能作用证实它的存在。具体的存在又分色法、识法、不相应法。“色法”是物质,包括色、声、香、味、触。“识法”指精神意识,包括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意识。“不相应法”指的是一种非物质也非意识活动的存在,如时间、年、月、日、生、死、无常和人等。如“人”并不是可见色体(人体)的名称,而是肉体和思想意识的总合名称,既不是单一的色体,也不是单一的意识,因此属于“不相应法”。
   一切存在都包括在六根:视神经、听觉神经、嗅觉神经、味觉神经、触觉神经、心识神经;六境:形色、声音、气味、味道、冷暖、硬软等触觉对象和思想对象。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触识、心识。其中六根和六境属于物质,六识属于意识。凡物质都认为是物质元素构成的。物质元素的最小单位,分别派认为是“不可分割的最小物质单位”(见《阿毗达摩论》)。但经论派不承认不可分割的物质元素的存在。除了唯识派以外的其它各派,无一例外的承认:“识生于境,无境便无识”(见《菩提心经》)。意思是说:主观意识是客观事物引起的,若无客观事物,便无主观认识。唯识派反对这种观点,认为客观世界是主观意识的外现,只有意识才是真实的存在(唯识为真)。他们的现由是如色的美丑,各个人所见不同,同一件事物,有人认为美,有人认为丑,有人又认为不美不丑。以此类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形相性质都依人们的主观意识而有所不同,若是客观存在,怎会有这样的差别。又如眼见的形相,耳闻的声音等未必是客观存在,如梦中形象、声音之类。唯识家将梦境当作客观世界是主观意识外现的典型例子。中观各派均对唯识观点进行了严励的批驳。认为佛说“三界唯识”,是否定大梵天之类的所谓“造物主”并非否定客观存在。月称《入中论》中说:“若无所知对象(客体),就不可能有能知的意识。”寂天《入菩萨行论》中质问唯识论者说:“若先有识而后有境,其识缘何而生?若境与识同时生,其识缘何而生?(因境是因,识是果,先生因,后生果才合乎因果之理,若境与识同时生,就成为识无因)。若境先灭而识后生,其识缘何而生?”又说:“认识来源于所识对象,苦乐产生于自身的业缘。”小乘分别派和经论派都认为,主观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认识如“镜子”,反映客观事物,佛的园镜智的名称由此而来。在反映的方式方法上分别派和经论派各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心识对客观对象直接接触,后者认为心识直接认识对象是五官识中形成的形象。佛家哲学都认为,认识的形成,必具三因,一是外因(认识对象);二是先前识(意识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意识续流,不能中断,一中断,现时意识就无法产生,故认识必须有先前意识);三是主管识(如形色的主观识是眼识,声音的主官识是听识等等)。“无境识不生”这句话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主观意识的来源是客观事物,二是意识的存在表现在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上,无反映就无法确认有识。“主观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在这里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已一目了然,不必举更多的例子。第二个问题是事物的可知性问题,这也是唯心论和唯物论的不同点之一。佛家哲学对世界万物坚持可知性观点,这从以下两个问题可以说明。第一、在佛教哲学中,“有”和“存在”、“知识对象”是最高范畴的同义词,认为“有”和“存在”就是“知识对象”,如果对宇宙万物看作不可知的神秘之物,怎会把它列为“知识对象”呢?“不可知”与“知识(可知)”是矛盾概念。第二、“佛陀”真正的含义是具有遍知一切智慧者”。“遍知一切智慧”这个词的外延和“一切存在”这个词的概念的外延是相等的。“佛”是“人”发展的最完善境界。“佛”的智慧是人的智慧的发展高峰,佛家承认人人有成佛的可能性,就是承认人人有掌握遍知一切智慧,认识一切事物的可能性。佛家主张遍知一切智慧的获得,不是靠神灵的加持和神秘力量的暗中帮助,而是靠自己的精进(勤奋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和禅定之力(思想专一和高度集中),进行闻(学习)思(思考、研究)修(翻复实践)。认为每一种知识的获得都是学习和认识的结果。正如萨迦班智达所说的,“如果不学能成遍知者,因果之说就成了谎言。”弥勒在《庄严经论》中说:“如果不学五明知识,大菩萨也难成遍知者。”法称《因明释量论》中说:“遍知智慧是习学成就。”就是说人的智慧具有很大的潜力,经过锻炼,就可以获得异乎寻常的成就。佛家认为世界上最大的宝物是智慧,世界上一切物质和精神文明都是人类智慧行为(业)的结晶,不是什么神明的恩赐、创造。下面将佛教哲学的几个主要观点作一简单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