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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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不同于其它宗教的几个特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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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诸法无常观。
   “无常”指事物的暂时性。分粗细两种含义,“粗分无常”指的是一切事物的成毁生灭和一切生命的生死过程的短暂性;“细分无常”指一切事物和生命的一刻不停的生灭交替变化,认为一切事物均处在时间过程中,无论物质和精神的存在,都是即生即灭,生灭交替,新陈代谢的续流,物质的最小单位是物质粒子,意识续流的最小单位与最短时间单位同步,对物质元素和短暂时间性进行分析,作为事物和意识的独立存在本质就不可把握,自然提出“诸法自性空”的结论。恩格斯说:“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和佛教的说法完全一致。
     2.因果论。
   认为一切事物之间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因果关系,每个事物都既是前一事物的果,又是后一事物的因,事物相互之间有的是原因,有的是条件,有的是结果:有的是直接原因,有的是间接原因。因果关系是一切实有事物的普遍关系(实有事物具备三性,即时间性、空间性、特殊性,与虚无和抽象概念相区别)。佛家认为第一棵植物种子和第一个人都是不存在的,如果有第一棵植物和第一个人,就是违法因果的普遍性逻辑规律的,因为种子的前因是种子,人的前因是人,永远不可能有“第一个”无因的种子和无父母的人。因为任何事物和任何生命的存在,都是处在时间线上的前后相续的一个运动过程,而且事物和生命本身又是一个新旧物质和新旧生命的因果链,这个因果链在逻辑上无法找到它的“开头”和“结尾”。认为局部事物有始有终,事物总体无始无终;同样,人的一生有始有终,但作为人的生命的整体而言,这一生只是整个生命过程中的保持相对稳定的“生命段”,过去曾经过无数个这样的生命段,今后仍然要经历无数这样的生命段——这就是佛教的生命续流和轮回转世说的逻辑推理根据。从意识的前后连续性,推论前世和后世的意识的必然存在;从同类因推出物质之因是物质、精神之因是精神,推出初生婴儿的意识必然也有前世的同类的意识因,因为从父母身上获得的只是物质肉体的同类因物质成分,而没有精神因素,这就是《因明学》论证生命转世的主要逻辑方法。
     3.缘起论。
   “缘起”和“缘”,不但指各种事物因果关系中的“因”即原因、条件,还指各种事物相对关系中的相对的对立面。因此缘起论不但包括因果论,还包括相对论。缘起观点小乘和大乘佛教都承认,但把缘起论提高到相对论和辨证哲学的高度,并把它作为佛教教理殿堂的基石重视宏扬,是由龙树开始到宗喀巴的诸中观大师的创造性的贡献。前苏联科学院院士沏尔巴茨基在《佛家涅磐概论》中说:“龙树应列入人类伟大哲学家之一,与其说是印度学家的工作,还不如说是一般哲学家的工作。”他说:“龙树的奇异文章风格总是会令人感到有趣味、大胆,使人无法回答,有时也仿佛骄傲。”他把龙树的观点和英国布拉得烈(1846~1924),德国的黑格尔哲学观点相互进行比较说:“布拉得烈对于日常生活差不多一切的概念,如事物和性质关系、空间与时间、变化、因果、动作、自我等都一一加以驳斥,与龙树的否定论正相吻合。”“我们在黑格尔的辨证法和龙树的辨证法之间或者可以发现更亲切的类似。”宗喀巴继承了龙树正宗思想继承人月称、寂天一派的驳论中观学说,并对缘起论作了创造性的发展,对藏传佛教哲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他的《中观根本智慧疏》、《入中论疏》、《菩提道次第广略二论》、《辨了义不了义论》、《缘起颂》等著作是中观缘起哲学的经典之作,从中可以看出缘起思想的博大精深。
   恩格斯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的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见《反杜林论》),这和佛家的缘起观见解相同。龙树在《中观根本智慧论》中说:“无非缘合之物,故无非性空之物。”宗喀巴得出:“存在就是缘起,缘起就是性空。”“万物若有自性,何需依赖众缘?”“缘起”之义,一是指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指相对关系,如大和小、好和坏,是和非,有和无,相对和绝对,生和死,物质和精神,对立和统一,部分和整体等等。中观哲学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变化、作用都离不开对条件关系的依赖。处于相对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如事物的成毁和人的生死的条件是同时形成的,生长的过程就是死亡的过程,人的物质形体和精神意识也是辨证的统一,在密法中宣布:“气是体,神是能,气就是神,神就是气。”人体失去意识,就不是人体,而是尸体。同样,意识若失去物质形体,也就无所谓意识,佛教中所说的转世“灵魂”,也非纯粹的精神,而是五根具全的隐性生命。“五根”是指眼根、耳根等五官识的能源物质,《具舍论》称“内色”,既使无色界生命,也不是纯粹的识体,只是五蕴中“色蕴”处于潜在状态的一种特殊生命,对这类问题先辈已有详细的论述。只是那些一知半解的人不了解真正的佛法理论,把佛家的神识概念和其它宗教的“灵魂”概念错误地混为一谈了。
     4.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观点。
   龙树说:“一切佛说法,不离二谛义。”月称说:“不懂二谛分别义,认识定误入歧途。”“二谛”即指理事二谛,“理谛”也称胜义谛、真谛,“事谛”也称世俗谛、假谛。译成哲学通用语,“理谛”就是“绝对真理”,“事谛”是相对真理。“二谛”的“谛”是“真实义”,即真确的认识。什么是真确或正确认识,《因明论》中规定:真确或正确认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认识和被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即准确无误;第二、认识必须反映事物的此时此刻的状态,即“新知”,第一个条件排除了幻觉和错觉;第二个条件,排除了主以认识落后于客观事物发展状况的“反映滞后”和“主客观脱节”现象。
   佛教所说的“相对真理”指的是人的感觉所把握的事物的表面现象和概念思维所反映的事物的抽象概念。之所以称做“相对”,是因为现象对于本质,概念对于真实事物只有相对正确性,其次佛教认为事物的性能、种类、形态、变化是无穷的,再加上时空的限制,未经特殊训练的一般智慧即“俗智”所达到的广度、深度、准确度是十分有限的。所以,这一智能范围内的正确认识,只有相对真理的意义,绝对真理的“绝对”是指一种“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东西,但佛教认为一切存在都离不开时空和各种条件,一切事物都处于刹那的变化之中,所以根本不存在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东西。人们虚构的这种“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绝对性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对它的确认,只有一个否定词“空”。这种“绝对自性”的否定性质,对宇宙万物,从人到佛无一例外。所以说:“诸法性空,法性(空性)平等”(“平等”的意思是指对任何事物都一模一样)。这种“自性空无”是一切事物本具的特性,不是佛创造的。所以《般若经》中说:“不管佛陀出世于否,万物法性不变。”这种“性空”之理,非一般感觉和概念思维把握的对象,是通过特殊禅定修练,虚拟思维停止活动,认识功能起到质变后所产生的一种现观直觉经验。所以称“离言境”(非语言表达性的),“不可思议”(非概念思维性的),是具体的、完整的、直观性的。对这种特殊禅定境中所产生的现观直觉智慧,被称作“定中智”和“真智”、“佛智”。这个问题,对一般的人来说,就像“相对论”那样难以理解,但是它的原理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凭这种特种智慧所发现的许多东西,被后来的实验科学和历史证明是符合客观的,因此是完全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