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逻辑比较肇始于19世纪中叶,至今已经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这一研究涉及到佛家逻辑、中国墨辩和西方传统逻辑,其中学术界关注较多的是墨家逻辑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比较研究,而对墨家逻辑、亚氏逻辑与佛家逻辑之比较却相对地研究不足、重视不够,这显然是逻辑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缺憾。产生于印度的因明和古代中国的墨辩都曾为人类的推理论证做出过各自独特的贡献,它们与亚氏逻辑一样,有着同样的产生逻辑体系的历史文化背景,在逻辑的主要内容上应该是相通的,都会研究诸如概念、命题、推理、论证及逻辑规律等,而只有通过比较研究,才能使人明白,历史上的某种逻辑究竟达到了思维发展的哪个阶段?其意义和价值何在?如何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等等。因此,我们对佛家逻辑与墨家逻辑进行对比分析,不仅可以更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两种逻辑及逻辑科学的发展规律,而且为逻辑学的未来研究和发展提供某些启示和借鉴。
一、逻辑起源
从论辩中引生逻辑,逻辑又反过来指导、规范论辩,这是世界三大逻辑形成的共同点。古代逻辑最初总是伴随着论辩的需要而形成,又总是隐藏在辩学的形式之中,虽然佛家逻辑与墨家逻辑起源于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但它们产生的时间却很相近,产生和发展也都受到论辩之风的影响,带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并具有丰富的论辩理论。
先秦时期是中国逻辑萌生的春天,激烈的论战成了逻辑的催生婆。尽管诸子百家都在辩论,都是雄辩家,但只有墨家才首次把论辩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加以研究和系统阐发。墨家逻辑又称墨辩,它在整体上就是研究论辩的形式、规律和方法,一开始就是以论辩工具出现的。墨家非常重视论辩的理论研究,也重视论辩的实践活动,论辩是墨家宣传自家主张、干预时政的基本手段。《公输》篇记载的墨家创始人墨翟与公输般的论辩就是典型一例。他教育弟子专设“谈辩”一科,希望弟子们“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耕柱》),要求他们都能“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而“遍物不博,辩是非不察者,不足与游”(《修身》)。墨家主张“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尚贤上》),积极用“辩”宣传他们的社会政治理想,用“辩”去强说人,去改造社会。说明辩是一种克敌制胜的理论工具和思想武器,不但允许辩,而且需要辩,辩就需要逻辑。《尚贤》至《非命》各篇论证墨翟提出的十个论题,基本上是用论辩的文体写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论辩的记录。据说,《墨子》中原有《三辩》篇,是专门论述论辩形式的,可惜现已失传。《经》、《经说》、《大取》、《小取》等篇是理论总结,由此形成了论辩逻辑体系。
在中国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印度的论辩之风也盛极一时,不论王宫、寺院还是市井街头,到处都可以见到论辩的场景。参与者或为本派基本理论原则而辩,或为求真和真知而辩,或为某一观点而辩,他们一般都注意论辩理论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就是早期的因明学。因明学的前身就是以论辩为主题的论究学,它是关于问题和论辩的学科。公元前327年,第一部名著《政事论》末章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论辩的科学体制”,讲的就是论辩的系统程序,其中有议题、准备、类推、举例、取舍、抉择等三十二种论辩术。古因明的代表作《正理经》,第一卷讲的十六范畴如宗义、譬喻、论议、论诤、坏义、曲解、决定、误难、堕负等都是有关论辩的,第五卷中也讲了论辩技巧。约成书于公元二世纪的《遮罗迦本集》第三编第八章中专门阐述了包括44目的论辩原则,除了重点阐明立破的形式与方法之外,非常关注论辩与逻辑的关系,以及论辩中所常用的语义、语用问题等。新因明主要是对古因明的论式进行改进,其中仍有丰富的论辩理论。由唐玄奘翻译的《因明正理门论》第一句就是:“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论。”能立就是证明,能破就是反驳,论辩就是证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别人的观点,从而形成了以三支论式为核心的论辩逻辑系统。
二、逻辑特征
墨家逻辑与佛家逻辑的逻辑特征同中有异。
先秦是中国逻辑的开端,而墨家逻辑与以后的中国逻辑比较起来,可以看出它是中国古代逻辑史上的高峰。虽然秦以后出现了魏晋鲁胜和清末考据学对古代逻辑的复兴,但仅止于整理、注疏墨辩古籍,揭举其中的逻辑精华而已,并没有多少创新和发展,因此犹如欧洲人不断回顾古希腊一样,中国人也总是回顾先秦。墨子的逻辑旨在论证非攻、兼爱的主张,后期墨家在逻辑上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同时声明墨辩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审治乱之纪”,“处利害、决嫌疑”,这就使它总是与具体的政治伦理捆在一起,与社会治乱问题难解难分,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难以分开,更没能引入变项进行独立学科式的探讨。可见,在总体上墨家逻辑处于一个不成熟、逻辑水平不高的阶段,具有论辩性、初级性、应用性和非形式的特征。
佛家逻辑的思想绵延数千年,虽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研究特点或倾向性,但其主要特点是与墨辩相同的,即表现为论辩性、应用性、初级性和非形式的特征。古印度因明的前身为以论辩为主题的“论究学”,后来逻辑从其中分化出来并不彻底,也未努力朝纯粹证明的方向发展,逻辑与论辩的联系仍然相当紧密。因明来源于论辩,取材于论辩,并服务于论辩,因此在其专业术语的运用、比量的侧重点、论点的阐述、因明论式的根本性质及过失论的研究方面突出地显现出论辩性特点。因明的应用性,相对于研究纯推论的理论逻辑而言,主要表现为现量研究、哲学认识论、学科论证工具和宗教目的论。因明学的初级性,主要是相对于西方系统化的形式逻辑而言,这集中表现在因明的内涵性、所包含的心理因素、推论的逻辑性质以及逻辑基本规律的认识。[1](P41-59)从总体上看,佛家逻辑是一种内涵性逻辑,缺乏对变项的探讨,重视概念(词项)分析而忽视命题推演,推理论证过程中带有明显的心理因素。而且,绝大部分的因明著作在印度本土都用梵语写成,逻辑家并没有创立一套符号化的人工语言,也从未使用变元,没有通常所说的合式公式、推演规则和变形规则,所有比量与论式都是一个个具体的推理论证实例,使得因明学也具有明显的非形式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