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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坐标:儒、道、禅及其审美意识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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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中国保存下来的儒、道、禅学传统真正体现了东方意识的审美追求和思维特色。儒家把人纳入社会,道家却把人从社会中分离出来,以此来获得自由感。道家的批判深度使之成为人被社会遗弃时足以自慰的武器;儒家的使命感和深沉的自制意识使它成为一切有抱负的人永远使自己清醒的法宝。然而,儒道两家都缺少人的心性所真正要求的那种轻灵和快活,于是产生了禅宗这一东方文化新的形态。儒、道、禅三家相同的心性修炼思想及其不同的心性践行趋向,可以清楚地揭示东方审美意识内在的、永恒追求之所在。
    
       一

   整个东方世界,以中国、印度的文化为代表,显示着与西方不同的特色。由于印度的佛学具有独自的古老思辨形态,并且印度的美学学科基本上统驭在佛教的影响之下,其思维方式就与西方基督教及西方的推理方式甚为接近。而真正体现东方意识的审美追求和思维特色的,是在中国保存下来的儒、道、禅学传统及其融聚生成的新学。儒、道、禅从生成到融合,就是这种东方审美意识演化的本质反映。如果以此为考察东方审美文化的坐标,足可把捉到东方审美意识的某种实质与历史特点。
   (一)中国原始社会时期的审美追求,体现了早期人类审美愿望和理想,它与西方同时期的审美意识形态基本是一致的,但由于地域、气候及自然地理条件诸制约因素的不同,在以后中国渐渐趋向于封闭式的道德和宗法观念。这种趋向对于原始宗教向现实生活的渗透形成某种消解,以致到奴隶社会时期,中国人开始围绕着社会性的道德与政治来表现审美内容。例如,商周时期的青铜艺术和墓葬品的绘制;先秦文学作品(比如《诗经》中部分描述周朝宗族历史的诗歌)即反映了这点。可以说,此一时期的审美意识追求尚处于不自觉的状态中,并无系统的独特表征。直到儒学与道学创立并深入影响社会之后,才算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审美意识与经验形态。作为中国美学的主流形态,儒家美学和道家美学在封建社会几千年间其基本特征一直没有大的改变。概括言之,儒家美学和道家美学一直执着于自身鲜明的审美追求。儒家从心灵对现实的清醒意识出发,在审美追求上把调节人心与自然、与社会的统一作为鹄的;道家美学则从自然主义的反意识、反道德途径出发,追求人与宇宙浑然如一的境界。二者都把审美连接到人的生存性态上。这与西方社会在理性意识支配下疏离自然和谋求功利性自我解脱不同,它是一种体现了主体心性智慧的向往。对于古代人而言,它是中国人得以长久保持旺盛生命力并致力于文明创造的重要保证。对于当代而言,它又是我们得以发展健康的世界文化的重要基础和起点。
   (二)对于儒家美学和道家美学,现今形成的认识还多有疏漏。从时间的长河对其考察,会发现过去对西方客观、东方主观的认可以及对西方人本主义和东方社会性理性的推测等还不够严密。首先,儒家的审美观念就比较复杂。儒家美学的本体是一种情感主体或道德主体,主观化只是主体观念外射的表征。因而,应当从主体性角度来辩证认识儒家的美学观念。概括地说,儒家把心灵当做人存在的根本。心灵的核心因素是情与志。情乃感物而生,志为心之所向。心随外在感遇对象的不同而产生各种各样的情感;而志之所向的不同,则决定情感在与外遇合生成的不同效应。从此出发,儒家强调内在的心志向外投射,追求内与外的天人合一。例如,儒家这样看待心灵客体化了的自然:
   孔子观于东流之水。子贡问于孔子曰:“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孔子曰:“夫水,遍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埠下,裾拘必循其理,似义。其乎不竭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百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溉,似正。淖约微达,似察。以出以入以就鲜洁,似善化。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注:《荀子·宥坐》。)
   这里水是心灵的“德”、“义”、“道”、“勇”、“法”、“正”、“察”、“善”、“志”等诸种观念的外化。君子观水不是客观地把握对象,而是寻求一种展示心灵各个趋向的对应。在这些观念里面,并不单纯限于道德的范畴,“法”、“正”、“察”是人格的测度语汇,“道”则是心灵明晓事理的表述,“义”、“勇”是以个体人格见出社会规范的表达。孔子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即由此而言。屈原的《离骚》以美人香草喻颇秉此风。如果说西方的原始灵异观念在后来的发展中已为客体理性观念替代,那么,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哲学则把原始观念的心灵性因素给予了进一步的深化和系统化。在这种系统化中,心灵不属于任何单纯的意识规定,心灵本身就是一种尺度,它裁定道德才有了道德主体,它外射到现实才有了现实的规范。这种统一是由内而外,再经外向内复内而外的循环性的情志统一,从而它既是情感的,又是理性的;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那种真正的个体人格与宇宙大化的统一。其体现于个体实践是时时把对自然的朴素感受,同人事的传统遗训揉和起来,是使心灵时时守中正之念,在动静刚柔的变通中求得天理、人伦、心性的平衡。《易经》云:“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广生焉。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注:《易经·系辞》。)儒家似乎提出了一套关乎人类永恒运作的法则,让理想与现实俱化入审美追求的流程中,品物流形,施仁见智,无所不用;小而大,大而远,时间不被分割,空间弥纶无缝,兼高度自律和弹性张力于一身。于是,由于心灵被绝对地置于中心地位,凡心所动皆有了关切宇宙、人生的助益意义。
   (三)儒家美学所具有的宏深的哲学基础,使其践行表达充满自信。从审美语言的运用来说,儒家既不怕形成片面的迂执,也不怕信息传达造成流失,相反,从孔子到其后学都不遗余力张扬语言的作用。他们鼓励心有所怨,便发而刺上;心有块垒,即吐而为快。《诗经》之“国风”、“小雅”,屈原的“离骚”之辞,司马迁的《史记》,杜甫之诗,韩愈、柳宗元之文都把心灵、人格的崇高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心灵、人格的极度推崇,乃是东方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儒家的“心”是一种感应中获得的主动之心。它不以物我分割为前提,却以心象含物为机缘,从而人类社会即是可感性自然的延伸,又是感应性主体的类的扩大。社会的理想化也就成了人格化、心灵化;自然的素朴存在也被观念巧妙织入情性之网,使其灾异变故都可察人伦风化。至此,儒家美学臻于最完善的心灵功效。唯人至上,唯心至上,不慕鬼神,不道虚无。以道德化、理想化的人推行于现实,从而对于塑造中华民族健康、进取、丰富的心魂起到巨大的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