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5)
时间:2008-07-18 20:21来源: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三作者:谈壮飞 点击:
(法藏)既遇日照三藏,乃问西域古德其或判一代圣教之升降乎?答曰:近代天竺有二大论师,一名戒贤,二称智光。贤则远承慈氏、无着,近踵护法、难陀,立法相宗(原注:以一乘为权,三乘为实,唐三藏奘之所师宗)。光即远体曼殊、龙胜,近禀青目、清辩,立法性宗(原注:以三乘为权,一乘为实)。由是华梵两融,空色双泯,风除惑霭,日释疑冰。从这可以看出,法藏的判教,不仅注意到国内“古今诸贤所立教门”,同时还很留心国外学术动态。当他听到日照的介绍之后,因而“风除惑霭,日释疑冰”,足证在此之前,他是还有某些疑虑的。《略记》也有类似的记载,并说“自是判教疑决”。这疑是什么?大概就在对戒贤这样的大德能不能碰吧。当他知道印度有智光反对戒贤,他在判教上反对戒贤弟子玄奘就可打消顾虑了。门户之见在判教上的表现,这算是一个典型吧。
无尽缘起说 缘起理论,是构成佛教思想体系的重要理论之一。佛教总的目的,在求得人生的解脱。他们探求人生之所以“流转生死”,是由各种因缘造成的,要解脱生死,“舍染趋净”,也须创造各种因缘才可达到。因而他们在理论上,认定宇宙人生的一切,都是待缘(条件)而起(生起)的。由原始佛教所讲的“业感缘起”发展至后来诸如“赖耶缘起”“如来藏缘起”“法界缘起”等等,更集中在染与净的源头来说明求得解脱的途径。法藏所宣扬的“无尽缘起”,亦即“法界缘起”,是他倡导的华严宗里一个重要的学说。他想从阐明缘起诸法的相即相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事事无碍、圆融无尽的关系,把染与净的矛盾沟通。在他看来,真(净)与妄(染)可以相互贯沏,真包括了妄(“真赅妄末”),妄也可以洞沏真(“妄沏真源”)。从而获得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的妙悟,解脱生死的大问题也就解决了。
法藏在《一乘教义分齐章》里,关于“别教一乘”缘起的义理,列举了四门:(一)三性同异,(二)因门六义,(三)十玄无碍,(四)六相圆融。前二是阐述缘起构成的原理,后二是说明缘起的内容。三性与因门六义,是继承摄论师的学说。《摄大乘论•所知相分》说:“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计所执自性是杂染分,圆成实自性是清净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文中将三性(遍计、依他、圆成)中的“杂染”“清净”二分,由一身而二任的依他加以沟通,于是“性”(圆成)“相”(遍计)二者便得以融通无碍了。这就是法藏所谓“真赅妄末,妄沏真源,性相通融,无障无碍”无尽缘起说的依据了。另外,《摄大乘论•所知依分》中,有讲述种子六种特征的一颂:
刹那灭、俱有 恒随转应知。
决定、待众缘 唯能引自果。六种特征中,“杀那灭”是指种子才生即灭,不断变化;“果俱有”是指种子生果后,与果俱存;“恒随转”是指种子与藏识相随不离;“性决定”是指种子的善与恶等性质是不变的;“待众缘”是指种子的现行,要等待许多条件;“引自果”是指种子只能引生自类的果。法藏依据这些说法,又从“体有无、力有无、待缘不待缘”三个方面引申发挥,说明缘起法的构成也有六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刹那灭”——体空、有力、不待缘。由于是刹那灭,即无自性而体空;由因灭而果得生,是有力;但灭不须缘,故不待缘。第二种情况,“果俱有”——体空、有力、有待。由无自性,体空;俱能成有,是有力;俱则不孤,是待缘。第三种情况,“待众缘”——体空、无力、有待。体空义如前;因不生,缘生故,无力;待缘而生,有待。第四种情况,“性决定”——体有、有力、不待。由自类不改,是体有;能生果,是有力;不由缘,不待。第五种情况,“引自果”——体有、有力、有待。果体有,是体有;引自果,是有力;待缘生,有待。第六种情况,“恒随转”——体有、无力、有待。随他故,体有;不能违缘,无力;须待缘,有待。上面《摄论》所讲的种子六种特征,法藏发展成因门六义,用它去说明缘起法的构成也有这六种情况。就缘起法“体”来讲,它只是一体,但意义有二,以无自性故,谓之空;缘起现前故,谓之有。就缘起“用”来讲,则有三种,一是有力不待缘(全有力),二是有力待缘(亦有力亦无力),三是无力待缘(全无力)。再从体用上分析,由空有义故,体现了缘起法的“相即”(同一)关系。由有力无力义故,体现了缘起法的“相入”(包含)关系。由待缘不待缘故,而有“同体异体”的关系。这样,用三性同异义门,贯通了真妄,又用因门六义法,说明法与法之间相即相入的关系。所谓无尽缘起的理论,依据就是如此。
其次,十玄无碍,六相圆融两义。“六相”说是继承地论师的思想。所谓“总别、同异、成坏”三对六相,原是《十地经论》在解释《华严》的十句式(这是本经的特点,一切采用十句式来说明)时,对初地十句所做的凡例。指出十句式的关系,第一句是“总相”,余九句为分化出来的“别相”,第一句是“同相”“成相”,余九句为“异相”“坏相”。由此类推,经中的所有十句式,都可作此理解。智俨从这一凡例,受到启发,用六相推论到一切法大都不外乎这全体与部分等六种关系。据续法《略记》记载:
(智俨)后志欲弘通,偶遇异僧来谓曰:汝欲解《华严》一乘法界者,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是也。慎勿轻怠。可一二月间静摄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见。因即淘研。不盈累朔,豁然贯通。其中特别提到蒙受异僧指点一节,看出贤首宗人对六相义是十分重视的,所以故意神秘其事。
六相中第一“总相”,是指缘起法由各种成分而构成的总体。第二“别相”,是指总体中的各部分,有各自的差别。第三“同相”,是指各种成分,相依相待,共同构成总体。第四“异相”,是指共同中,诸法仍各别异。第五“成相”(略相或合相),指缘起法由各部分而构成。第六“坏相”(广相或开相),指各部分仍各住自法未动。法藏在《一乘教义分齐章》里,用舍和椽等做比喻,《金师子章》里,用金与师子做比喻,反复阐明缘起法之间,都有“相即”“相入”的关系,这都是为人熟知的。法藏师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宇宙间的事事物物(佛家谓之缘起法),先看出它们是全体(总)与部分(别)的关系,再从部分上,又看出了共同性(同)与差异性(异),从差异性上,进一步分析出既是相互依持(成),而又能不失个性(坏)的。一切事物既是如此矛盾重重,而又是那样和谐一致。如果运用辩证法思想去看待缘起法,尽管是为了宗教目的,但不能不说是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跃进。这一理论,给与当时及以后学术思想界的影响,都是巨大的。下面不妨引方以智(公元1611-1671年)的一段话来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