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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熊十力的唯心论的本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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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除了把理了解为本体之外,熊十力还从本体之流行的角度来了解理。“于一真实流之过程中有众相诈现,谓之器;器有其则,谓之理。”(《语要》,第11页)在这个意义上,熊十力反对分离理器和理在器先之说,“器未形时,即其理俱隐;器之已形,而其理俱显。然则器只有未形已形之分,不可云先无后有。器之理随其器之未形已而为隐显,故不可析理与器为二,谓理先在而其器尚无也。”(同上)器之已形未形对应于理之隐显,这种思路强调的是理和器的统一,在基本精神上和理在事中的立场是一致的。
   可见,在理事关系问题上,熊十力的思想不是单向度的,其中存在着理在事先和理在事中的内在的紧张。也许我们可以为熊十力作这样的辩护,即这两种主张的层次不同,因为,把理了解为本体和从本体流行的角度把理了解为器之有则显然有层次的分别,理体和用相的关系问题与器物和其理则的关系问题也有不同的内涵,前者讨论的是本体和万物的关系,后者讨论的是事物及其规律性联系的关系。但是,我们同样可以用熊十力哲学的基本原则以为反驳,因为,体用虽有层次的分别而究不可分,上述两种立场之间的紧张关系和体用不二的精神实有乖违之处。从理论上说,熊十力对器物和理则的关系问题的解决是比较合理的,他通过器物的未形已形和理则的隐显的对应性对理在事中的原则作了很好的表述,但是,他用理在事先来界定理体和用相之间的关系,则割裂了本体和万物,背离了体用不二的原则。
   理气之辩和心物之辩的交织,必然要牵涉到心、物、理三者之间的关系。熊十力指出,关于理与心、物的关系问题,历史上有二种不同的主张,程朱主张理在物,陆王主张心即理。在他看来,两派各有所见也各有所偏。他认为,心、境(物)不二,无一不是此理之显现,因此,一方面,我们可于万物而见为众理灿著,另一方面,我们又可以见吾心即赅备万理,所以,我们既不可离心而言理,也不可离物而言理。熊十力认为,这种理无内外、在心亦在物的立场可避免去上述两说的偏执而兼综其洞见。以此为出发点,熊十力对康德的范畴论提出了批评。他对康德认范畴为主观的先验的认识格式一说,表示不敢苟同,认为范畴若纯属主观而无客观方面的依据,则科学知识将仅由心造而无须实测征验。因此,他主张范畴兼属主客,一方面心知有其裁制,另一方面心知之裁制必有所据。此即事物之法则,“因此,主观的裁判,乃因物曲当”(同上,509页),科学知识方才成立。以时空为例,时空一方面是主观的认识成果,是概念、范畴,另一方面,时空范畴又有其客观的依据,它们是事物存在的形式。显然,和他在宇宙论上通过强调翕以显辟的原则而对唯物论作出一定的让步相应,在此,熊十力试图在唯心论的本体—宇宙论的形而上学的总体框架下,对理和心、物关系的问题上的实在论、唯物论的主张有所吸收,这使他和力主“心即理”的陆王和康德颇为不同,也使他和贺麟区别开来,贺麟兼综康德的先验唯心论和陆王心学,主张心外无理,理在心中,时空是自然知识和自然行为所以可能的心中之理。如果说,熊十力往往会通过分别真谛和俗谛而对与常识相协调的实在论和唯物论留有地盘,那么,贺麟则会以较为彻底的逻辑去贯彻其唯心论的主张,两人的思想风格有较大的差异。
   总结全文,我们看到,熊十力的唯心论的本体—宇宙论的形而上学在体用两个层次上对天道观上的心物之辩作了充分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以体用说理气,把理气之辩引向了深入。虽然,由于实践观点的阙如,其哲学体系未能脱尽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性和思辩性,但是,他以罕见的气魄、胸襟,贯通古今,融合中西、平章华梵,利用各种思想材料,证成了精神之维的能动和创造性,在那风雨如磐的岁月里,为苦难深重的中国人民的民族解放和个人独立,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