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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亚当·斯密的观点看抗震救灾之世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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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和亚当·斯密的另一个概念――合宜有关了。合宜是基于同情而推出的概念,是判断人的行为举止的标准。

亚当·斯密认为,旁观者都是根据自己的感受判断当事人的情感是否合宜,在当事人的表现同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情绪完全一致时,它在后者看来必然是正确而又合宜的。当后者设身处地发现前者的原始激情并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时,那么,这些感情在他看来必然是不正确而又不合宜的,并且同激起这些感情的原因不相适应。

感情与激起它们的原因是否相称是合宜的关键:“当我们责备别人过分的爱、悲伤和愤恨时,我们不仅考虑它们往往产生的破坏性后果,而且还考虑激起它们的那些微小原因。或许,他所喜爱的人并非如此伟大,他的不幸并非如此可怕,惹他生气的事并非如此严重,以致能证明某种激情如此强烈是有道理的。但假如引起某种激情的原因从各方面来说与它都是相称的,我们就会迁就或可能赞同他的激烈情绪。”[9]成年人为了一点小小的伤口而大哭,这就是感情与激起它们的原因不相称,旁人就不会同情。而遭受了巨大苦难,原本应该哭泣的人,却能坚强对待自己的痛苦,就会博得人们的尊敬。

为什么呢?实际上,人们对别人的苦难是感觉迟钝的。当事人的苦难是旁观者所不能体会的,所以,旁观者对当事人的要求其实是有些严苛的。所以人应该坚强:“正是由于对别人的痛苦感觉迟钝,在巨大痛苦之中的高尚行为总是显得非常优雅合度。”而沮丧的表现会令人讨厌:“那个由于自己的某种不幸而陷入悲伤沮丧之中的人,总是多少显得庸俗和卑劣。我们不可能设身处地地对他的自我同情表示同情(或许,如果我们处在他的境地,同样会同情自己)。”[10]

对英雄的崇拜也是这样。有些人在那些必然产生“激动不已的剧烈情绪”的情况下,竟然能完全控制自己,会使旁观者敬佩。”根据我们对人类天性中通常具有的弱点的感受,我们不能合乎情理地认为他一定能坚持。我们看到那种能作出如此高尚和巨大努力的内心力量大为吃惊。同叹服和惊奇混合而激发出来的完全同情和赞同的感情,如同不止一次地提到的那样,构成了人们恰当地称为钦佩的感情。”[11]苏格拉底之死就是面对灾难却能完美克制自己一个典型例子,他平静地端起杯子饮下毒药博得人们的钦佩。

说来有点残酷,亚当·斯密把人们对于英雄的崇拜,归结为当事人的“坚定和我们的冷漠完全一致。”因此,当我们热衷于寻找灾难小英雄时,体现的正是我们人性中冷漠的一面。

四、为什么逼捐是不对的:仁慈与感激

在这次救灾中,各大企业纷纷捐款,赈济灾民,这是好事。但是,有些人搞起了捐献榜,指责许多企业不去捐款,或者捐得少了。基于网络媒体的强大的舆论影响力,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对有些企业形成了具体的干涉力。这种行为的不适当――被称为逼捐――已经被评论界人士指出。逼捐反映了当代中国人对于慈善的本质的不了解。

看看亚当·斯密怎么说。

为什么人们乐于看到别人的仁慈行为?尽管别人之间的仁慈行为与旁观者无关,但基于同情理论,人们还是会在体会捐赠者和受捐者的情绪中得到快乐,因此人们喜欢看到别人慷慨解囊,而不捐款者会使旁观者恼火,因为“它可能使人们对本来可以合理期待的善行表示失望”。[12]

不捐款实际上对于受灾群众并没有伤害,实际上倒是旁观者受到伤害,因为他们的期待落空(亚当·斯密并没有否定旁观者的期待有其合理性)了。

亚当·斯密指出,旁观者对于不行仁慈者的态度必须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是由慈善的性质决定的:仁慈总是不受约束的,它不能以力相逼。”[13]慈善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强迫别人行善,“就是在地位相等的人中间极为一般的善良或慈善也不能以力强求。”[14]

对于不行慈善者,人们的态度应该怎么样呢?亚当·斯密说:“当一个人缺乏同情心并在非常容易减轻同胞的痛苦的时候拒绝这样做时,在所有这些场合,虽然每个人都责备这种行为,但没有人认为:那些或许有理由期待比较厚道的行为的人,有任何权利以力强求。”[15]捐款者可以责备不捐款者,但这种责备只能限制在道德的层面,决不可以以强制力进行,也就是逼捐。

人们可以反对和厌恶不仁慈,但不应该达到对之采取行动的地步,也就是亚当·斯密说的愤恨:“由此可能正当地激起人们的厌恶和反对;然而,它不可能激起人们会赞同的任何愤恨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