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和愤恨是人们基于同情形成的对待他人的两种情绪。一方面,人们应该感激仁慈的行为:“只有具有某种仁慈倾向、出自正当动机的行为才是公认的感激对象,或者说仅仅是这种行为才激起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感激之心,所以似乎只有这种行为需要得到某种报答。”[17]另一方面,人们为伤害他人的行为而愤恨,“只有具有某种有害倾向、出自不正当动机的行为才是公认的愤恨对象,或者说仅仅是这种行为才激起旁观者表示同情的愤恨之心,所以似乎只有这种行为需要受到惩罚。P
不行仁慈自然不可能被感激,但是否应该被愤怒地指责呢?亚当·斯密提醒人们,“我们肯定总是小心地区别:什么只是该责备的,或者是合宜的指责对象,什么是可以利用外力来惩罚或加以阻止的。”[18]必须分清楚什么是应该受责备的行动,什么是应该受外力干涉的行为。后者必须是有害的或导致真正确实的罪恶的行动。
由于不行仁慈并没有坏的动机,也没有导致真正的恶,所以“仅仅是缺乏仁慈并不会受到惩罚;因为这并不会导致真正确实的罪恶。”[19]
所以,亚当·斯密看来,逼捐是不对的。我们可以鄙视吝啬者,但采取压力措施迫使别人(或企业)捐助,是过分了。
与此相关的是感恩。无独有偶,前几年有关贫困生受助不感恩的问题也引发了我们激烈的讨论。对此亚当·斯密有所探讨。他说:“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报答他的恩人,或者他的恩人需要他帮助,而他不这样做,毫无疑问他是犯了最丢人的忘恩负义之罪。”[20]
同样每一个旁观者都可以对不感恩者表示鄙视:“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从内心拒绝对他的自私动机表示任何同情,他是最不能令人赞同的恰当对象。但是,他仍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实际的伤害。他只是没有做那个应该的善良行为。他成为憎恶的对象,这种憎恶是不合宜的情感和行为所自然激起的一种激情;他并不是愤恨的对象,这种愤恨是除了通过某些行为必然对特定的人们作出真正而现实的伤害之外,从未被合适地唤起的一种激情。”[21]
但是否应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强迫他们谢恩呢?这也是不合适的。亚当·斯密说:“如果有可能的话,通过施加压力强迫他做他应该抱着感激的心情去做的和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赞成他去做的事,那就似乎比他不做这件事更不合适。如果他的恩人企图用暴力强迫他表示感激,那就会玷污自己的名声,任何地位不高于这两者的第三者加以干涉,也是不合适的。”[22]
在亚当·斯密这里,困惑我们很久的关于慈善与感恩的争议是很明晰的。我相信,即使文化背景有所不同,只要我们承认人性相通,我们会赞成并应该以这种这种态度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的。
五、为什么“范跑跑”是不对的:道德情操论
在这次地震中,有许多老师为保护学生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事迹令人感动。但我们也听到了极不和谐的声音――来自“跑得比兔子还快”的都江堰教师范美忠(网上戏称为“范跑跑”)的辩护。这位老师毕业于北大。他在地震中,不是像其他教师一样,带着学生往外跑,而是弃学生不顾,一溜烟第一个跑到了学校的操场上。从人的本能的角度,这本也不奇怪。糟糕的是,他事后写博客,公然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扯来自由、公正的旗帜来为自己的自私辩护,加之毕业于北大的背景,一时舆论哗然。追求自由一定就要自私自利么?人们连带着对自由主义的价值产生质疑。许多自由主义阵营的评论家已经指出范美忠用自由为自己辩护的荒谬。
范美忠的言论,代表了很多人对自由主义的误解。把自由主义和提倡人性自私联系在一起,这是很多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而促成这种错误联想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恰恰就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认为,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从利己出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斯密所假设的“经济人”(主要是指资本家)。这是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石。
不可否认,亚当·斯密承认人性是自私的。每个人首先关心的是自己:“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而且,因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适合关心自己,所以他如果这样做的话是恰当和正确的。因此每个人更加深切地关心同自己直接有关的、而不是对任何其他人有关的事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