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历史 >> 宋元明清佛教史 >>

宋代僧尼隶属机构的变迁及其意义(4)

分享到:

   关于唐代功德使的职掌,学界似无涉及,故兹略作申说。《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和《资治通鉴》卷二三七胡三省注都说其职掌是“总僧尼之籍及功役”(注:《新唐书》第4册第1253页,《资治通鉴》第16册第7661页。),但从其设置之始的情况看,其最先的职掌应是负责某一区域的具体功役,且不一定只是吐突承璀这样的宦官,也有僧人任功德使者。如前所举,唐中宗任命僧人廓清为修功德使,是因他监督着圣善寺的修造。此类例子还不止于此,如据《代宗朝赠司空大辨正广智三藏和上表制集》卷六《往五台山修功德辞谢圣恩表》,大历十二年(777年)唐代宗曾任西明寺沙门惠晓为“五台山修功德使”,“往五台山捡挍(检校)大圣金阁寺尊像颜色契印”(注:《大正藏》第52册第858页中下。);同书卷四载飞锡《大唐故大德开府仪同三司试鸿胪卿肃国公大兴善寺大广智三藏和上之碑》,言哀悼不空示寂的人里,有“门人敕常修功德使捡(检)校殿中监大兴善寺沙门大济”(注:《大正藏》第52册第849页中。),此大济尚见于其它文献,如宋释赞宁《宋高僧传》卷九《唐均州武当山慧忠传》载有“敕常修功德使检校殿中监兴唐寺沙门大济”(注:《宋高僧传》上册第207页。)、宋洪迈《容斋三笔》卷七“代宗崇尚释氏”条亦云:“同时又有僧大济,为帝常修功德,至殿中监。”(注:《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下册第496页。)而功德使职掌中新增总僧尼帐籍等教门事务,也发生于唐代宗时,如唐释圆照《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卷中载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伊始之一事云:
   句当京城寺观修功德使刘崇训,奉表上闻,请停京城修功德使。……(德宗)乃宣墨制曰:“卿侍卫禁军,爪牙重寄,勤于夙夜,职在徼巡,释教修行,与军务全异。天下寺观,隶在省司,次有府县监临,不宜别为使目。览卿陈奏,深谓至公。所请停京城修功德使者,宜依。应缘使下职掌等并停。”是日宣付所司曰:“敕旨内外功德使宜并停。”自此僧尼悉属祠部(注:《大正藏》第55册第761页下至第762页上。)。
   据此则见唐代宗时的功德使曾侵夺总管僧尼帐籍的祠部的职权,而从功德使的全衔为“勾当京城寺观修功德使”来看,其总管的也只是京城的僧尼,而与地方上的教门事务无与。又如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载唐文宗《条流僧尼敕》云:“丁壮苟避于征徭,……自今已后,京兆府委功德使,外州府委所在长吏,严加捉搦。……其僧尼在城委功德使,其诸州府委本任长吏试经。”(注:《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叶十六左至叶十七右,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亦可见功德使的管辖范围只在京城。这一点从功德使所管束的中央僧官机构——僧录司的管辖范围,同样可得到证明,如唐释神清《北山录》卷八《住持行》“今国家罢统治,立两录,而司于京邑”句,北宋释慧宝注云:“僧录掌京城,外州别立僧正。”(注:《大正藏》第52册第623页中。)总之,功德使即使侵夺祠部之权,其管辖范围也只限于京城,而这与其最先的总管某一区域的具体功役的职掌,是有一定的连续性的。
   唐代功德使管辖范围的特点,对于我们理解宋代僧尼所属机构的管辖范围的变化,很有帮助。唐代的功德使制影响着五代,虽《大宋僧史略》卷中《管属僧尼》言“昭宗朝宰臣崔某奏诛宦官,内诸司使一切停罢,皆归省寺,功德使宰执带之”(注:《大正藏》第54册第246页上。),表明唐末任功德使的人有所不同,但功德使所管辖的范围似乎无大的变化(注:《大宋僧史略》卷中《管属僧尼》言“(后)晋以扬光远为天下功德使”(《大正藏》第54册第246页上),“天下功德使”的衔名似乎表明功德使的管辖范围包括全国,但因无其它旁证,故不敢遽断。),如《旧五代史》卷一一四《周书》五《世宗纪》载广顺三年(953年)三月,柴荣被“授开封尹兼功德使”,“显德元年(954年)正月庚辰,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兼侍中,依前开封尹兼功德使,判内外兵马事”(注: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5册第1510页。);功德使由开封府尹兼任,则其管辖范围也限于开封府管内。赵宋承后周之后,其宗教政策虽与后周有异,但在宗教管理上还是继承了一些后周的制度,如在僧籍管理上,《大宋僧史略》卷中《僧籍弛张》就明确说“今大宋用周显德条贯,三年一造,著于律令也”(注:《大正藏》第54册第248页上。),宋初功德使的任命也和僧籍管理一样,继承了后周的制度,即由开封府尹来兼任,其管辖范围的特点自亦对后周的制度有所承袭。而元丰改制将僧尼隶属于鸿胪寺之后,鸿胪寺的管辖范围仍仅限于开封府管内,则应该是一种行政上的沿袭惯性导致的。
   通过以上的功德使制沿革的追溯,对于宋代功德使及鸿胪寺的管辖范围只限于京城的成因,我们已可理出这样的线索:即功德使在唐中宗神龙年间始置之时,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差遣,其职掌为总管某一区域的具体功役;至唐中后期时,功德使的职掌既留存着其前期的内容,又伴随其制度化而增加了总管僧尼帐籍等教门事务的新内容,同时其管辖范围也承袭着前期职掌的区域性而表现为仅止于京城管内的特点;唐末五代,任功德使者虽有宰执或开封府尹代替宦官的变化,但功德使的管辖范围却无改变;而宋代功德使及鸿胪寺的管辖范围之止于京城,则是宋代在宗教管理制度上对后周的继承所致。到了南宋,在北宋功德使及鸿胪寺管属僧尼时期,也一直起着共管作用的祠部,因它从来即以全国的僧尼为管辖范围,所以当鸿胪寺省并于祠部后,其管辖范围也仍保留了原来的特点。
   据以上所述可见,伴随僧尼所属机构自功德使、鸿胪寺到祠部的变迁,其管辖范围也表现出一种从区域性和分散性向全国化和统一化发展的趋势,但这种发展趋势和僧尼所属机构的变迁一样,我们在其背后看不出有什么政府的施政意图在起作用,而是由前代功德使制的沿革及其在宋代的废兴造成的。

     四、僧尼所屠机构变迁的意义

   那么,僧尼所属机构管辖范围的全国化和统一化,对于宋代佛教的发展又有何意义呢?正如前文所说,祠部在北宋就一直与功德使或鸿胪寺共管着僧尼,但不仅其间的分工和职权大小有很显著的区别,而且它们与地方政府在僧尼管束上也存在职权的交叉。如《大宋僧史略》卷中《管属僧尼》云:“至今大宋,僧道并隶功德使,出家乞度、策试经业,则功德使关祠部出牒,系于二曹矣。”(注:《大正藏》第54册第246页上。)《佛祖统纪》卷四三也记载,开宝五年(972年)太祖“敕僧道并隶功德使,出家求度、策试经业,关祠部给牒”(注:《大正藏》第49册第396页中。);又如《宋会要辑稿•道释》一之一三云:“凡僧道童行,每三年一造帐,上祠部,以五月三十日至京师。童行念经百纸或读五百纸,……每诞圣节,州府差本州判官、录事参军于长吏厅试验之。”(注:《宋会要辑稿》第8册第7875页上。)综合以上三条材料,则明显可见,京城和地方的“出家求度、策试经业”等教门事务分别是隶功德使和州府所管,而祠部仅负责着僧尼簿籍、度牒的保管和发放,然而其职事却是以全国为范围的。因此,从宋代在佛教管理方面的行政制度来看,我们完全可以说,在北宋并不存在全国范围的直接管理佛教教门事务的机构。而这显然是不便于中央政府对全国僧尼寺院的行政控制的,因为祠部通过天下僧尼簿籍、度牒的保管和发放,固然能了解全国的僧、寺情况,却无教门事务的直接管理权;而功德使、鸿胪寺以及州府政府虽对教门事务有直接管理权,可又不仅缺乏对全国僧、寺情况的总体掌握,而且容易因本地的人事请托关系而影响中央政府宗教政策的贯彻。而在南宋僧尼单独归于祠部所管以后,这种情况多少得到了一些改观,这从南宋祠部职掌的扩大可知,如《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一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