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缘起论到解脱(2)
时间:2008-07-25 17:46来源:地藏论坛作者:乔凤杰 点击:
后世所谓的业感缘起论,其实可以作为是对十二因缘说的补充说明。这里我们略加介绍。
“业”是指有情众生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身、语、意方面的善事或恶事。佛教认为,有情众生在行事之后,其力用并不会消灭,是要招感结果的。善业招感善果,恶业则获苦果。感受人天鬼畜等总果者,名为“引业”;其中的妍丑智愚等差别,称为“满业”。在现在世得果报,谓之“顺现业”;在来生获果报,谓之“顺生业”;在来生以后感受果报,属“顺后业”;感果及其时不定,即是“顺不定业”。以这些业之间的复杂关系、现象为缘,而生起此差别万千的世界的一切现象。业感缘起论对业报因果律的进一步强调与具体化,更为加强了人们对十二因缘说的信念。
笔者以为,对于十二因缘说的“十二因缘”理论,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阐释。其一,它是肉体生命随自己业力的作用进行轮回的因果规律,反映了人的肉体生命的无常性与人的生命形态随业力进行变化的规律性。它是肉体生命依固有的因果变化规律进行变化的有为法。依佛教的教义,就现象而言,它是客观真实、不可更改的。生命形态的变化服从于善恶的因果报应规律,势必对人的现实的生活行为,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其二,它告诉人们,如果人的精神执著于现实的生活变化,则人的精神状态也必然随着人的生命形态的转化而不断变化,从而陷入无尽的烦恼当中。就人的精神领域而言,多造善业,必然多得善报,自然也就多了许多精神上的快乐;然而,由于人的果报并非永恒的,人永远无法获得永久的对某种果报的满足,所以,即使造尽善业,也无法使自己永远地处于精神的快乐之中,因为任何一种果报都是无常的。就这个意义上来讲,无论人如何造业,无论人造什么样的业,均无法摆脱这种生命的无常所带来的痛苦。
然而,对生死轮回的因果报应规律的证悟,意义乃是十分重大的。其重要意义在于,我们至少可以通过对这一规律的认识而使自己的精神获得永久的解脱。
②性空假有说
“性空假有”,是大乘般若学即空宗的基础理论,是空宗对缘起论的解说方式。对“性空假有”之理论的阐释,应以“解空第一”的僧肇为最佳。在《肇论》中,僧肇对佛教之空的概念进行了严密、深入的论述。僧肇根据佛教的缘起论,批驳了当时的许多不正确的观点,反复论述了诸法无自性,即诸法“不真即空”的观点。[vi]
僧肇认为,佛教名词“本无”、“实相”、“法性”、“性空”、“缘会”等,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宇宙万法,都是因缘而起的结果。既然因缘而起事物才得以生起,那么,因缘合和之前,便没有该事物,而因缘离散之时,事物也便随之消失。既然事物的存在是相对的、瞬间即逝的,那么,相对的、瞬间即逝的事物是不能称之为有自性的。
依据这种因缘而起的理论继续推论,可知我们所见到的种种“有”的存在,其实都是假有,而非真实的。宇宙万法均是没有独立不变的本性的,也就是说它们的本性是空的。
既然万法的本性是空的,所以可将万法之“性空”称之为“法性”。又因“性空”是万法的本来面目或真实相状,所以“性空”、“法性”又可被称之为“实相”,即万法的真实相状。诸法的真实相状是本性实无,本性空无是诸法的本来面目。
诸法“性空假有”,是说诸法的自性是空无,是就诸法存在的相对性而言的,并不是否定事物存在的客观性,只是告诉人们事物的存在是“假有”或“不真”的。“空”,并非空无一物,而是指自性“不真”之“空”。
僧肇对“不真即空”之诸法“性空假有”的论证,揭示了宇宙万物的真实相状。它昭示给人们的,是诸法空无自性的真实之相。揭示诸法真实之相,是为了佛教修行者避免“邪观”建立“正观”服务的,因为体证诸法之真实之相,是佛教修行的核心内容,而从理论上懂得诸法真实之相,是体证诸法真实之相的一个重要基础或重要辅助。大乘佛教的般若宗,对缘起论所揭示的这一存在本质的宣扬,是极为重视的。般若宗以缘起谈空,以中道摄性空与假有,为人们正确地理解佛教,把握佛教缘起论的根本精神,做出了无法估量的贡献。据此,不少学者把般若宗对缘起论的强调与宣扬,作为一种独特的缘起理论,称其为中道缘起论。
对于性空假有的论述,其逻辑起点,乃是对宇宙万法因缘而起的根本确认。因为万法是因缘而起的,所以是没有自性的;正因为是没有自性的,所以称其为空。然而,万法既已缘起,我们就不能说其不存在;既然存在,又没有自性,所以我们可以称其为假有。空是一种自性空,而不是断灭空;有是一种假有,而不是永恒的常有。性空与假有,是万法的两个方面;若能兼顾这两个方面,也就能真正地固守中道。
性空假有的中道学说,强调了佛教对存在本质的认识,并以佛教对存在本质的独特认识,捍卫了佛教的基本教义与根本精神。
对于性空假有理论,其实最根本的,乃是一个“空”字。空与缘起是不可分的,本来就是一回事。空的真正含义是性空,是因为万法均是因缘而起、没有自性的,故而才称其为空。缘起即是空,也即是假名。空的观念,否定的是事物个体的实有性,而决不是事物的存在本身。空的观念,空掉了人们对现象界之宇宙万法的所有的执著,反映了佛教的内在精神。空的观念是佛教对人生、对世界的本质的最根本的看法。它否定世间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肯定事物变化的永恒性,具有较强的辩证法的意味。即使在一个非佛教徒看来,也是能够接受的。
2、基于认识论的解说
就佛教学说而言,基于认识论[vii]对缘起论的解说,乃是所谓的万法唯识说。万法唯识说,是根据缘起论的思想对人们执虚幻之万法为真实的原因的具体说明。
万法唯识,乃是说,宇宙间一切存在者的分别,均要依赖识的作用而显现。识,佛教有一识、六识、八识等说法,可以被认为是人的认识主体或认识潜能;法[viii],包括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法、无为法,可以泛指一切客观实有的和主观臆想的存在。
万法唯识说,是唯识宗的核心理论。唯识宗认为,无始以来,人即具有储藏与变现功能的阿赖耶识。阿赖耶识作为一种根本识,具有保存人们过去的记忆、经验和业的功能,是人们生存的根源与生死轮回的主体[ix]。阿赖耶识是一个永恒轮回但又不断变化的主体,蕴藏着生出世间现象的种子;同时,这些由阿赖耶识变现出来的种子所生出的世间现象,又不断地薰习着阿赖耶识。在人与外界发生关系时,阿赖耶识通过末那识,自体内变为六根与六识,外变为器,从而形成相应的认识世界或造就相应的业。这里,阿赖耶识内变的六根,分别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主体;六识,分别指眼、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种认识潜能;六器,即六境,分别指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认识对象。在这里,六根与六识,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对于六器,则理解差别很大。笔者认为,这里所言的六器,不应该理解为六种客观的事物,只可以理解为客观事物中能够被人的有限的认识能力所认识的六种现象。这六种现象,与客观世界有一定关系,但又取决于主体的认识能力。六根、六识与六境共同作用所形成的世间现象,其实乃是属于人的主体世界,而非完全的客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