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宗派 >> 中国华严宗 >>

论熊十力哲学体系中的华严宗思想特征(3)

分享到:

       三
   事事无碍法界作为华严宗的最高境界,更具体的表现了法界缘起思想, 成为华严宗不共于其他宗派的、最能够代表该宗学说理论特征的圆教⑧。熊氏如何看待这一点呢?他也认可这点,并进而认为与儒家最高境界并无二致:“华严四法界归于事事无碍。到此,与吾儒无二致。会通四子、六经,便见此意。”[28]熊氏在展示他的即体即用之说时完全融贯了事事无碍的玄微旨趣:“新论全部,可说只是发挥体用不一不异意思。本体是无对的,而克就一一用相而言,却是有对的。便于一一用相而透悟其本体,即一一用,都是无对的。所以说一花一法界,一叶一如来。(一花,本是相对的世界里极小的物事,但是一花而透悟其本体,即一花已是全法界。何小之有?下一叶云云,准知。)”[29]华严宗主要是以“十玄门”从十个方面来形容和阐述事事无碍法界玄理的⑨,而熊氏在对大用流行——依体起用之“变”的解释中更可以处处显见“十玄门”的影响。熊氏把本体所具有的刹那流变、生生不息、法尔具有的变化的力用(这一点,是相比于华严宗而言,熊氏特别强调的地方⑩),称之曰“变”——也称“恒转”——这个名相在熊氏思想中无疑具有核心的地位,体用相即之“即”就体现在本体法尔如斯地当下全体“变”现为差别的万用。复由体用相即不二,所以熊氏也径称他的本体为“恒转”,它具有如下灵活奇妙、渊深难思而只能体悟的三个特点:
   (一)变者,非动义。……今此所谓变者,系克就大用流行而言,此是超时空的。……而法尔有这样奇妙的变。……是要向无物之先去理会,所以说变非动义。(二)变者,是活义。……此所谓活的意义,是极深广、极幽奥、极难形容的。我们只好略陈下之六义,以见其概。1.无作者义。2.幻有义。应知,虽无作者,而法尔本有功能,亦名恒转,……他底动势,纯是刹那刹那诈现的,决没有暂住的。3.真实义。……但如深透此变,或变的动势之源底,他即是绝对的恒转之显现。易言之,恒转即是变底实体,因此,我们便从变的实体上理会,说变是至真至实的,宇宙间,只有真实的物事才是亘古亘今活跃跃地。所以说一花一法界,一叶一如来。这种无穷的灵妙的神趣,非天下之上智,谁能领会及此啊!(法界和如来二词,皆用为绝对真实之代语。一花一叶,莫非全真,莫非全神。)4.圆满义。是活义。万变不齐,一切都是真实的、全的显现。所以随举一事一物,莫不各各圆满,都无亏欠。譬如大海水显现为众沤,每一沤都以大海水全量为体,毫无亏欠。庄子说:秋毫比较泰山不为小,泰山比较秋毫也不为大。因为泰山的实体是绝对的,全的。秋毫的实体,也是绝对的,全的。秋毫和泰山,各各圆满,有什么小大可分呢?小大只有乎吾人的情见,非可与真理相应也。这个道理随处可证,即就文字来说,一字中持一切义,一名中表一切义。如一人字,必含一切人及一切非人,否则此字不立。故言人字时,即已摄持全宇宙而表之,不能析为断片,谓此唯是此无有彼也。若真可析,则非圆满。以不可析故,圆满义得成。我们尝说,亿万劫摄在一刹那,无量涵于微点。这话毫不稀奇,随在无非圆满,所以说之为活。5.交遍义。是活义。恒转既已举其全体,显现为万殊的妙用,喻如帝网重重,所以,众生无量,世界无尽。……各人自有各人的宇宙,但互不相碍。……多不碍一,一不碍多……总之,众生无量,宇宙无量,这是不可测度的道理,很诡怪的,就是这无量的众生,或无量的宇宙,各各遍满于一法界,互相不碍,譬如张千灯于一室内,这千灯的光,各各遍满于此一室,互不相碍,所以说为交遍。大用流行,至活而难拟议,即此可见。6.无尽义。无穷的妙用,即是绝对的真实的显现。这个是不忧匮乏的。……不容已三字,形容造化最妙。真实的流行,自然是不容已。他是法尔万德具足,无有所待的,如何可已?力用盛大,不容已故,即无竭尽,故说无尽。(三)变者,不可思议义。……今云不可思议,此不可两字,甚为吃紧。欲明不可之由,必先解说何谓思议,……万物的本真,造化的秘奥,毕竟不是思议所可相应的……这是无造理可说的。他法尔如此。……须知,穷理到极至的地方,是要超脱思议,而归趣证会[30]。
   显然,熊氏认为对此“变”的体悟,可以穷尽万法, 也是他的哲学的最上奥义、最深底蕴。但这里的“变”之诸义,实际上全然就是熊氏以自己的语言描绘的华严事事无碍法界——一一相容相摄相入,各具重重无尽境界!上述的名相、用典和义理几乎完全出自华严典籍:海水与众沤,光光交遍无碍、帝网重重喻,以及一不碍多、多不碍一、亿万劫摄在一刹那、无量涵于微点,一一可以对应于华严十玄门中(11):同时具足相应(超时空的圆满)、一多相容不同(多不碍一,一不碍多、大海与众沤)、诸法相即自在(随在无非圆满,一法即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互摄互融,相即无碍)、因陀罗网境界(帝网重重)、微细相容安立(无量涵于微点)、广狭自在无碍(秋毫和泰山,大海与众沤互摄互入)、托事显法生解(随举一事一物,莫不各各圆满、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隐密显了俱成(一字中持一切义)、十世隔法异成(亿万劫摄在一刹那)。此外,在它处他还论及“主伴圆明具德门”:“复次无量功能互相涵摄而成为浑一的全体,又复每一功能都涵摄无量无边功能。易言之,任举一个功能,他便涵摄一切功能,即是全体。是等义趣,如前说讫。今次应说一切功能互为主属。如甲能对乙能乃至无量能而为主,乙能等等则对甲能而为其属。同时,乙能亦对甲能乃至无量能而为主,甲能等等则亦对乙能而为其属。于甲能乙能互为主属如是,余一切能,均可类推。由一切能互相为主属故,所以说一切能不是一合相,而又是浑一的全体。……又由一一能都为主故,即都是自由的,或自在的。”[31]其实,举十玄门之任一门即摄十门,十门同时互含互摄互入,我们本来没有必要如此一一对号入座。正如智俨所云:“但此十门,其中一一皆称周法界,所以举十门者,成其无尽义也。”[32],用熊氏的话说,“是无量理本一理也。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宇宙人生真蕴,如是而已,妙极”[33],但很显然,熊氏此中所暗含的十玄义,远没有华严诸祖的相应论述来得自觉和严密,所以,太虚评价曰:“发挥体用亦不如《华严》十玄。”[34]
   熊氏《新唯识论》中,在在处处体现出这种事事无碍、万法互摄互入的圆融观[35],即使到了晚年的《原儒》中,他在概括其宇宙论的十六句义时还说:“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全中有分,分分是全。”[36]这明显体现的仍是华严旨趣,在这部书的结尾,熊氏特地强调:“天地诸大物,固皆具有大全的实体,一粒沙子亦具有大全的实体。故自实体言,一粒沙子与天地大物平等平等,而况于人乎?”[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