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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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天台宗对《大乘起信论》与《十不二门》的诠释与论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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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岳解释十不二门的“文心解”虽是他与知礼分裂之后的作品,但他对真如缘起的看法并没有转向或接近山外的源清,而仍然坚持了山家的某些重要观念。(注:有学者认为仁岳《十不二门文心解》转向了山外真心路线,与源清等接近。见陈英善:《天台性具思想》,第64-66页。)
   如他也特别批评了山外局于唯心来讲性具,而主张“非但唯识,亦乃唯色、唯声、唯香、唯味等”来讲“互具”。(见其著《十不二门文心解》,《续藏经》第341页)他也批评山外不立“事具”,偏于真心:“所以遍观所造,唯见理具故,云造谓理同;若言体用,但得从理变事之谈,而失指事即理之义”。(《十不二门文心解》,《续藏经》第344页)
   仁岳甚至比知礼更彻底,他有时试图在解释湛然心之变、造的思想中,回到湛然以前的天台传统,抽去其源自于《起信》的一理缘起的观念。不过,策略上他把对这一观念的批判集中在山外对湛然的理解上。仁岳意识到山外并非不讲心具、心造,他认为山外的问题出在其把《起信》真如缘起的思想引入到性具思想的讨论中,可能会造成真前妄后之“性起”论的倾向,从而“难显心为造法之本”。在他看来,真如随缘还是别理,天台传统论理事相具,是当体即是的关系,“须于一尘一念,不前不后而论具耳”,“章安明一念具十法界,云法性自尔,非作(缘起)所成”。(《十不二门文心解》,《续藏经》第341页)
   与此相关的是对《十不二门》中法性与无明关系问题的解释。这一问题实际上是《起信》留下来的。真如在《起信》“一心二门”的构架中分别贯穿于理(真如门)与事(生灭门)两个层面。但《起信》本身有关这两门的关系说法,隐含而曲折。(注:《起信》在真如门内说真如有两种义:如实空与如实不空,但这里都没有直接谈到真如有缘起的意思,如说如实不空为“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只是讲到心生灭门才说到有“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的阿黎耶识的作用,而产生、变化出一切法。那么,生灭门中的不生不灭的真如与真如门中“常恒不变”的真如究竟是什么关系?《起信》没有表示,于是才有各家不同的解释。吕征就认为《起信》融会诸说而成,本身有许多矛盾未曾解决。如真如生灭两门中都有“真如”,其真如的性质和作用就说得很含混。见吕著,《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00-201页。)《起信》各疏都有不同的理解,如早在六朝的净影寺慧远所作《起信论疏•卷上》就罗列过两种不同的解释,(参见《起信论疏》卷上,《续藏经》第45卷)此不详论。照法藏的理解,真如可以从两个层面看,究其真如门而言,是“非染非净,非生非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的;而就生灭门的真如看,其又有“随缘起灭”,“随熏转动,成于染净”的意义。(《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续藏经》第45卷,251页)依藏疏的看法,真如虽然分在不同层面,但这并非说有两个真如,而是同一真如分处于完全不同的状态而已。也可以说,同一真如有两种义:“一不变义;二随缘义”。随缘转动,乃由于无明的作用,“无明亦二义,一无体即空义,二有用成事义”。(《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续藏经》第45卷,255页)无明熏习而使不变真如落于生灭门内;而无明体空,又表示法藏形而上学的世界观中是坚持了真性一元论的立场。(注:此一点为华严非常重要的观念,法藏对《起信》的思想发挥,一再强调了“真如之外,不得别立无明作不善体”的思想。(引文见法藏,《大乘起信论别记》))因此一切法的流转(变、造)或还灭,都是真如理体自身的活动结果,经验世界或事的世界是被虚拟化成为真如活动的场所,其自身并没有任何实际的作用。
   山家显然不同意藏疏以真如自身的运动来解释一切法的缘起,而主张《起信》之谓生一切法,就可以从生灭门中的“和合”识来解释,而不需要牵涉到真如门的理体去说,这就是所谓“指事即理”的事具与事造。所以仁岳在解释《十不二门》有关“法性之与无明变造诸法”一句时,认为有的版本删去“与”字,乃是“妄有除削”,而主张“与”在这里非常重要,它表示了“染净和合,因缘而生”的意思,法性真如并不是本身可以独立的随缘派生,而是与“无明”和合才能够缘生一切法,“唯真不生,单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为”。(注:仁岳:《十不二门文心解》,《续藏经》第348-349页。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知礼也提出自己的看法,但他基本认为,不管是否有两“与”字,其基本意思并没有分别。他不同意源清把“法性之无明”或“无明之法性”的“之”字解为“往”,而认为这纯粹是“语助”词。他说法性与无明的关系是一体两面,当体“既互转翻,成于两用”的,他们之间的“互为因缘”,不能单纯从理或事一方面来理解。如果释“之”为“往”,就会“招从心生法之过”。见《十不二门指要钞》卷下,卷上,《大正藏》第46卷,716,711页。实际上,知礼的批评,是指对着性起说的,这并不适合用于指源清的本义。源清这里重在以一元论讲圆教,并没有违背性具思想。如源清专门说到,“夫十法界者,全是一念。非谓前后相生”,诸法之间的关系,恰恰是“当体”相即的;关于无明“之”法性,源清也并非如知礼所批评的,指“往”之义,而正是“此一念体常虚寂,非念趣为明”,无明与法性之间是“当体叵得”的。(均见其《示指珠》卷上,《续藏经》第56卷,308页)有关此争论,还有学者从染净之间的“感应”关系去进行分析,此可见Brook Ziporyn,Evil and/or/as the Good:Omnicentrism,Intersubjectivity,and Value Paradox in Tiantai Buddhist Thought,Boston:th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220-222.)就是说,山家是主张平视真如与生灭二门,反对单从真如理体来从上而下地横贯形上与经验面的世界,倾向于经验世界的本身具有变、造的功能。山家认为,只有从染净“和合”的经验面来看世界的缘起,才是台宗圆教的真义。仁岳的说法不仅是针对华严的藏疏,更直接地是批判山外,特别是源清对十不二门的解释。
   我们可以分析下源清的说法。虽然源清坚持了天台性具的立场,但他认为现象世界是不能够独立于理体世界而自存的,相反,现象世界的染、净不是彼此独立的二元,而是真性一元(monism of true mind)。他说“浊水之波清水之波,二波虽殊而湿性无殊。喻迷悟缘起虽二,唯心不二。若达不二之体,则了染净不二之用”。这种“迷性非体”的一元论确实与华严立场非常相似。(引文均见《十不二门示珠指》卷下,《续藏经》第322页)所以在解释湛然《十不二门》“法性之与无明变造”一句时,源清坚持“与”字是衍出的。他担心,多一“与”字,就变成真如与无明“共造”一切法,把无明视为“外来共法性和合”的一种独立实体,这种二元论(dualism)是有违圆教的思想。源清对《起信》的接受是有所选择的:他一面吸收《起信》以真如缘起的方式来谈心具、心造,却拒绝《起信》以生灭门内染净“和合”生一切法的说法。“是有别行本,加两与字,云法性之与无明,复云无明之与法性。若言之与,即语助与犹共也,乃是法性共无明造恶也。或引《起信》八识与染净相和合故,起染习种子等”。他担心,这种“和合”可能导致的二元论有背于天台“圆顿之法谈迷说性”,不“辨教之权实体别”。(《十不二门示珠指》卷下,《续藏经》第321,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