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大陆佛教教育问题研究述评(6)
时间:2007-12-24 14:31来源: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作者:宗舜 点击:
三、佛教教育未来的瞻望
对于大陆佛教教育如何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大家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宋立道先生认为,现时的僧教育,除了知识与文化的教育,除了对于经典和宗派理论的研究讲习,还应该兼顾以下几个方面:1、要注重对于学僧的世俗学问和技能的培养;2、更重要的是培养学僧的僧格。也就是注重僧人的精神境界的熏习和养育;3、僧教育应该能够造成僧人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关心社会,关心现实。有是非观,和基于是非观的政治观、法制观;还应该有适应现代全球化社会的思想观念,例如对环境保护、生命伦理、人权和尊严都有如法如理的清醒认识;4、佛教的僧伽教育应该特别强调对于现代社会和现代化的了解和适应。这包括了政治上的适应,更包含有对世界全球化发展趋势的认识和适应。(〈关于僧伽教育〉)
对办学模式问题,邓子美先生认为,丛林模式虽然有很多优点,但事实上,恢复传统丛林教育已不可能。主要因为其师徒制的授学方式规模太小,效率太低,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大量需求。而佛学研究所培养研究生的模式,兼有两者的优点。研究生教育一般采用导师制,而导师制已经吸取了师徒制的优点,如启发式教学、因才施教也只是在研究生阶段能做到,由于教师精力也有限,上大课是很难兼顾许多要求的。太虚当年办武院、闽院都有失误,但武院与闽院培养的研究生乃其最成功之处,这点还很少论着指出并加以重点研究。可以说,在太虚当年的研究生教学中,丛林教育的主要优点皆已具在。中国佛教目前最缺乏的正是研究所能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研究所和导师制的做法在目前有必要推广。(〈抓龙头、重法制――论佛教教育多样化与规范化的关系〉)
杨曾文先生对改进佛教院校佛学讲授课程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增设原始佛教基本教义和经典的课程;二是引导学僧自主地独立地学习佛法和各种专业知识;三是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的工作;四是创造条件,建立佛教大学。(〈新世纪的佛教教育〉)
在课题研究方面,净因法师指出:结合当今教界、学界以及社会之实际需要,有如下三方面的课题急需研究。(一)编写古今藏外佛教图书目录,建立最具权威性的佛教图书馆。(二)中国僧制史--建立现代化的寺院管理模式。(三)编写适合当今社会的佛教教科书。(〈从对传统办学指导思想之反思谈佛教教育的未来〉)
在师资问题方面,圣凯法师认为:应该将最优秀的学生留下来,给予专业上的继续培养,同时还要加强教育学以及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使他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同时,佛教界应该建立教师晋升制,社会学校有等级晋升制度激励年轻的教师继续努力,而佛教界并没有在待遇、称号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尊重。如果一位在家老师在佛学院任教,他有可能从讲师、副教授一直升到教授,并且在待遇方面发生一些相应的变化;而出家的法师则永远享受“法师”称号带给他的“殊荣”,一生为法师,其待遇则变化不大。所以,建立教师晋升制以激励年轻法师从事教育事业,是在教师队伍建设上的重要举措。
在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上,陈星桥先生认为,计算机运用及其网络的建立,对于寺院管理、佛学研究、佛教文化的传播和弘扬佛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信息把各个国家、各种民族、社会各界以及各大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而计算器网络是最便捷有效的工具或载体。佛教院校应率先运用计算器,并建立佛教教育网络,充分开发和利用网上佛教资源,增进佛教院校间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网上弘法,净化网络空间,甚至可以开办网上佛学班、网上佛学院。(〈开创21世纪我国佛教教育的新局面〉)
王雷泉先生十年前就曾经提出“广义佛教教育圈”这一概念,他认为,这个“佛教教育圈”的运转可概括为“重建主体,改善环境;收缩核心,扩展外延”这十六个字:佛教教育塑造着佛教教团之主体,它同时又受到现存教团的信仰素质、组织规模和文化品位之内部环境的制约;佛教教育改善了社会和世俗文化的外部环境,它同时又受制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程度、社会对佛教的理解和容忍度,以及学术界对佛教文化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主体的塑造和环境的改善,是一个互为因果,相互增上的辨证过程。收缩核心,即真正按佛教的规矩和标准办好僧教育,并运用统一教会的权威促成四众弟子对高僧大德的向心力。扩展外延,即按照佛教事业的需要,从信仰层圈出发,向社会层圈和文化层圈拓展,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流教育。将上述十六字方针展开,即在现行办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作重大调整,可概括为四句话:开源分流,公私兼顾,因材施教,名实相符。
第一,在教育资源和教育对象上“开源分流”。开源者,疏通横亘于僧团、居士、佛教组织、佛教实业、宗教事务部门、社会各界和文化学术界之间的障碍,加强沟通和协调,向教内外、海内外发掘师资、教材、器材、生源、资金等资源。分流者,运用考核制度使教育对象按品类分流,使物畅其流、人尽其才。加强居士教育、佛协干部岗位培训、佛教实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佛教文化事业教育,不仅为佛教事业在信仰、社会、文化三大层圈均衡发展之急需,而且直接为僧教育重塑一个良好的外缘,并提供高质量的僧源。在环境的改善中,逐渐重构佛教的主体形象。
第二,在办学力量和院校体制上“公私兼顾”。就现在的综合国力言,没有一个地方或寺院能够办起一所堪与海外佛教大学相媲美的佛学院,但我们可以通过调动全国的力量,逐渐做到这一点。我们设想用“公办”和“民办”并举的方法,以确保重点,普及面上。所谓“公办”,就是在现行的佛教协会体制下,集中全国佛教界的财力、物力,调动教内外、海内外的师资、教材等资源,重点办好一所中国佛学院,一所全国性尼众佛学院,一所全国寺院执事进修班,一所佛协干部进修中心。所谓“民办”,就是由各地、各寺院整合民间资源,或与世俗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佛学院、研究所、培训班。 “民办”院校不仅仅是佛教协会“公办”院校的合理补充,很可能会在新的形势下,以更有力的投入和更灵活的机制,成为“公办”院校的竞争对手。随着佛教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各种“民办”院校有可能会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形成股份制式的联合。若果能如此,不仅会为中国佛教教育走出新的路子,也将会深刻地改变现存的教团体制。
第三,在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上“因材施教”。佛教教育涵盖信仰、社会、文化三个层面,生源与培养目标不同,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当然也不能简单划一,只能根据整个佛教事业对人才的需要和教育对象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现在仿照世俗教育的初中、中专、大专以上三级学制来安排佛学院的教学,事实证明并不成功。一则现在的教学水准达不到世俗学校的标准;二则即便达标也存在着以世俗学校的标准挤兑或冲淡佛教标准的危险,使“学修一体化,学员管理丛林化”的要求成为一纸具文。如果我们承认佛教教育应以信仰标准为核心的话,那只能根据戒定慧三学的程度来编定学制,适当参考世俗学校的教学形式。“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确保修行的基础上,对一小部分品学兼优的学僧,采取自学、选修等方式,修读一部分世俗大学的文史课程乃至攻读研究生学位。但这仅是僧教育中的偏锋,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在社会、文化层圈中展开弘法活动,并为将来创办佛教大学积聚师资力量。即便是世俗教育,也并非仅限于全日制学校一途,现代社会的发展更有重视非学历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之趋势。佛教教育必须突破现存模式,更多地采用学分制、选修及免修、跳级与留级、院际参学与访问学者制度、网络教学、自学考试、业余夜校、函授刊授、短期进修、上岗培训、委托培养等形式。过去,佛学院因生源的文化素质偏低,所承担的教学内容有相当部分属于文化补习的层次。现在,随着生源素质的逐步提高,僧前教育和文化补习等职能,必然要从现在的佛学院转移到居士教育、行童教育上去,并扩散到社会的佛教文化教育等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