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又指出:“悟者号大觉,迷者名众生。众生痴暗,无由自觉,如来加持,示其归趣”。也就是说,明白这个道理的叫做“大觉”,不明白的就叫做“众生”。于是佛教得以应运而生,需要由如来出面拯救众生,即“如来加持,示其归趣”。于是乎很自然地过渡到对名教与声字的关系的论述,再由此过渡到实相,其中存在的逻辑关系应该仔细体察。
他指出:“归趣之本,非名教不立;名教之兴,非声字不成,声字分明而实相显。所谓声字实相者,即是法佛平等之三密,众生本有之曼荼也。故大日如来说此声字实相之义,惊彼众生长眠之耳。若显若密,或内或外,所有教法,谁不由此门户?”其大意是说,皈依要以名教(这里的“名教”指的是佛教,非一般意义的儒教)为依据,然而名教的兴起,离开声音文字就不成,“声字分明而实相显”,只有声音文字变得纤毫可见,真实无误的性相方才显现。这里所阐述的意思,与前引“夫如来说法,必藉文字”云云,说法殆同,并在再次强调文字所具有的重要性之基础上,明确提出了语言这一项。这样看来,他并不根本地否定语言文字的表现功能,相反却尽量强调其作用,抬高其地位。所谓“声字”、“实相”,就是代表宇宙真理的佛的三种神秘活动,众生本来就具有的本质。所以大日如来论说此声字实相的涵义,目的在于惊醒那众生们的迷梦。不管是佛教里的显教还是密教,无论是佛教抑或佛教之外的外道,所有教法谁不依靠此门户?由此可见空海“声字”与“实相”之义,扩大到“所有教法”,即苞举一切之用意。
通过以上的分析,大家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空海以层层推理的方法,力图从根本上论述“声字”与“实相”之间的关系,从说法与文字、文字与六尘、归趣与名教、名教与声字逐渐过渡,最后到声字与实相。他基本上是将语言、文字的表现问题纳入真言宗的范畴进行讨论的,但是结束时又把范围大大扩展,突破了前面的局限,即包括“所有教法”。
其次,便是释名体义。所谓“释名体义”,其内容有二,一“释名”,二“出体义”,也就是解释题目和说明意义。
先解释“声字实相”的涵义。
什么是“声”?它和“响”又是怎样的关系?空海这样解释道:“初释名者,内外风气才发必响,名曰‘声’也。响必由声,声则响之本也”,说的是无论气流从口内出还是从口外进,都必定有响,这就被名为“声”。响一定由声而发生,声则为响的根本。空海对于声、响此二者所做的辨析,使人联想起中国古代的音乐理论中对于“声”、“音”二者所做的辨析,后者或许对于前者具有一定的启发,并且为其所借鉴。
“字”又是什么?它和“实相”又是怎样的关系?“声发不虚,必表物名,号曰‘字’也;名必招体,名之‘实相’。声字实相,三种区别名义”,讲的是假如声发正确而且不“虚”的话,它必定能表现事物的名称,这就叫做“字”。名肯定能和事物的本体相一致,就把它名为“实相”。总括地讲,“声”、“字”、“实相”这三种的区别则被称为“义”。于是,声字实相义这一总的名称,可以理解成是关于“声”、“字”、“实相”这三种区别的东西。神 林隆浄 先生综合空海的总体论述后指出:“依据大师之说,无论有情还是非情,由这些产生的风气之发动视为声,由声而发生响。由声响音韵之长短曲折而产生物之名字,名字指物体,物体名实相。究明声响、名字、实相各自之意义内容,并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称为义”j。
“声”不仅仅和人类的生命相关,同时还和自然界的自然现象有关。因此他还论述道:“又四大相触,音响必应,名曰‘声’也”,即地、水、火、风四种要素相互接触,音和响都必定相应,这样的情况也名为“声”。
他进一步深入,把自然现象和中国文化、印度文化里的有关现象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说“五音八音、七例八转,皆悉待声起”。中国文化的“宫商角徵羽”的“五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音”,印度文化里的“七例八转”,无一不依靠“声”才能产生。按照松本照敬的注解k来看,梵语的文法里的主格、对格、具格、为格、从格、属格、依格和呼格的格变化被称为“八转”,而去掉呼格的格变化则被称为“七例”。
他继续说道:“声之诠名,必由文字,文字之起,本之六尘”。依他的观点,“声”要想表现意义,一定要通过文字,而文字的产生,则来源于“六尘”。这里的“声”,可以理解成语言之类的事物,它必须要通过文字才能起作用,并且后者来源于“六尘”的思想,不仅表明他此处又似乎将语言和文字分开看待,并不视为同一物,还表明他给予“六尘”前所未有的地位,这和以往的许多佛教派别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他尚不能满足于以上的论说,于是又尝试使用另外的解释方法,即所谓“六离合释”——六种复合语解释法l。这样做的弊端,可能使论述显得烦琐,好处是使论证变得更加全面而系统。
首先,关于“声字”。“由声有字,字则声之字,依主得名;若谓实相由声字显,则声字之实相,亦依主得名”讲的是,由“声”而有“字”,于是“字”就理解成是“声”的“字”,这是格限定复合语的解释法。其次,关于“声字实相”。因为“实相”由“声字”显,人们就可以理解为“声字的实相”,此亦为格限定复合语的解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