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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女性出家原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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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尼寺本身除了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作用外,她还为那些藏族孤寡妇女和走投无路的青年女性提供了一处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成为许许多多藏族妇女逃避现实的“避风港”或安渡晚年的“归宿”,这也是尼寺对藏族女性最具吸引力的一大特征。

   三、自我慰藉的心理需求

   藏族女性出家为尼,除了个人对佛、法、僧三宝的虔信或宗教信仰心理作为“皈依”的前提和条件以外,也有许许多多带着强烈的感情危机和现实生活中的失意,而逃避人生的冲突削发为尼,在佛法教义中寻求各自心理慰藉和未来生活。
   婚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生息的重要方法之一。在藏族地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生儿育女,养家糊口是非常自然、简单、本能的事,婚姻家庭则是他们最基本、最重要的生活领域。家庭作为文明社会的基石和个人福利保障源泉的不可取代的价值,提供和支持着每个家庭成员的财力物力保障,家庭依然是保存和传递文化资源和价值观的关键场所。因此,美好的婚姻则是她们社会理想和个人愿望的实现。但是,也有许多藏族女性遭受着家庭变革、破碎,婚姻动荡、危机等困惑。在她们中间,有些妇女由于家庭经济的削弱,无力负担和保障自己及子女的生活,就此陷入困境。有些妇女的婚姻缺少温馨幸福的家庭生活,家庭充满暴力,使她们的身心受到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往往借助宗教来摆脱现实生活中的失意和不满,以求心理上的安慰。这一点从以下几例个案中可以得到证实。
   个案7:
   尼僧班丹东珠,拉萨曲桑尼僧修行地尼僧,昌都地区杂亚人,62岁,原家庭结构为核心家庭,即由她夫妇及其两个未婚女儿构成。36岁时丈夫病逝,面对突如其来的悲惨遭遇,使她不知所措,贫寒的家境,不能保障母女三人的生活,绝望之中,她带着两个女儿走村串户挨家乞讨,来到拉萨,自己在拉萨仓宫尼寺出家为尼,两个女儿在拉萨市民家中做保姆。之后,他来到拉萨北郊的曲桑尼僧修行地,在释迦仁布齐活佛之佛殿,做奉香和看护人,这里成为她修行和赖以生存的处所。
   个案8:
   尼僧阿旺德卓,一名云游尼僧,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人,26岁,原家庭结构为核心家庭,即由父母及其两个未婚兄长和她构成。1989年,母亲病故后,父亲便变卖所有家产,带着两个兄长和她从当地的宁玛派寺院隆旺寺白玛更布活佛座前剃度出家,两个兄长留在隆旺寺修行,她和父亲则游历各佛教圣地,化缘修行,成为云游僧尼。
   个案9:
   尼僧白玛曲卓,青海阿琼南宗尼寺尼僧,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56岁,原家庭结构为核心家庭,即由她夫妇及其未婚女儿构成。其丈夫曾被认定为当地某宁玛派寺院的一名转世活佛,1981年,该寺僧众请求她丈夫回寺住持寺院,于是,她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便出家为尼,在阿琼南宗尼寺修行,她的日常生活同时得到了原婆家和娘家的供养。
   个案10:
   尼僧白玛桑姆,阿琼南宗尼寺尼僧,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人,32岁,原家庭结构为主干家庭,或称直系家庭,即由公婆和她们夫妇及其丈夫的弟妹等构成。18岁那年,嫁到邻村的丈夫家,丈夫务农,平素有酗酒的嗜好,酗酒后常常对她施行暴力,无奈,她只好一次又一次逃回娘家避难,又一次次被劝说到婆家。一年多后,丈夫的暴力行为,使她再也无法忍受,决心离开丈夫,回到了娘家。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使她对婚姻产生了一种恐惧感,没有心思再婚,28岁时,来到阿琼南宗尼寺削发为尼,并在此修行至今。
   个案11:
   尼僧智美拉姆,阿琼南宗尼寺尼僧,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人,34岁,原家庭结构为主干家庭,即由公婆和她们夫妇及其未婚子女和丈夫的弟妹等构成。16岁那年,嫁到邻村的丈夫家,丈夫是一名机关干部,大多时间在机关里,因此,她就成为这个家庭里的一名新的主要劳动力,上要侍候公婆,下要帮着照顾年幼的弟妹,还要去做家里家外的家务和农活,是邻里夸奖的好媳妇。婚后五年,他们夫妇先后有了儿女,家庭生活幸福美满,等儿女长大进入小学后,丈夫也考入某大学去求学,她依旧在家待侯着公婆,养育着儿女,还尽其所能地积攒钱供养丈夫。丈夫完成学业后,被分配到外地工作,在那里有了婚外恋,要求与她解除婚约。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她毫无思想准备,万万没想到自己在这个家中含辛茹苦十五年结果是如此的悲惨。她难以忍受这样无情的现实,在极度痛苦中来到阿琼南宗尼寺削发为尼。
   个案12:
   尼僧东珠旺姆,拉卜楞上塔哇尼僧,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44岁,原家庭结构为主干家庭,即由公婆和她夫妇及其二个未婚子女构成。21岁那年,嫁到外村的丈夫家,丈夫务农,婚后家庭幸福美满,38岁那年,与丈夫发生口角,一气之下走出家门,来到拉卜楞上塔哇削发为尼。
这些个案充分反映了当前藏族女性由于婚姻、家庭变故所致而削发为尼的基本原由和情况,她们有的是因为失去亲人、家庭离散、经济和生活上无依托而出家为尼;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丈夫背叛婚约,身心受到极大挫伤而出家为尼;也有像个案3尼僧白玛曲卓,为丈夫的名利,甘愿舍弃世俗生活而出家为尼,但这类尼僧比例极小,属于个别现象。
   就藏族农牧民女性而言,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婚后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婚姻家庭,长期以来生活在狭小的家庭空间里,贫瘠的土地或牛羊是她们的生产资料和主要财产,所以婚姻、家庭发生变故或离婚后,她们在经济生活和精神上受到很大压力,往往陷入困境之中,身心受到深深地伤害,从而对现实生活失去信心,心灰意冷,甚至绝望。在这种条件下,个人的心理危机,促使了她们本来就已有的宗教情绪的迸发,便以出家来安慰自己,以摆脱个人经济和精神生活的急剧突变和不满。尼僧白玛桑姆(个案10)曾对笔者说:“当她从家里逃至阿琼南宗尼寺时,看到这里的山、这里的水,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让她激动万分。当她第一次进入大经堂叩拜,聆听尼僧们的诵经,则百感交集,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心想自己有缘能坐在这里,是前世修来的福,因而感到无比的轻松和愉快。”宗教信仰帮助她排解了精神危机,满足了客观的心理需求。正如詹姆斯所言:“宗教具有神奇的力量,能使人的心灵中最难以忍受的痛苦变成最深厚和最持久的幸福。”又如个案11尼僧智美拉姆,丈夫的负心,一下子改变了她的命运,迫使她离开原有的婚姻家庭,去寻求新的生活处所。笔者在阿琼南宗尼寺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刚出家不久,显得十分憔悴。问她在自己有条件、有能力维持生计的情况下,为什么要选择出家?她说道:“当时我非常悲愤,我简直是要像疯了似的,这个世界对我太不公平了,真正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世间的痛苦和人生的无常,所以,我一心想学法修行,积点功德,来世能够幸福,就这样我来到了尼寺。在我流着泪再三央求下,尼寺最后可怜我,才接受我当尼僧。我的父母也同意了我的选择,给我盖了这院漂亮的僧舍,在这里我会习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