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之辩与宋明理学
时间:2008-06-19 19:51来源:《中国哲学史》2000年2期作者:张立文 点击:
在全球哲学的视野下,民族哲学的存在何以可能?如何通过范畴逻辑结构体贴宗教超越情感?通过心灵自由境界觉解人文和合精神?顺着哲学逻辑路径一以贯之的文化精神,逆径而上,以至宋明理学。从宋明理学所探索的天道自然与人道觉解,道德价值本体与思维智能主体,内在心性意义规矩与外在义理价值规矩的和合关系中,可以超越历史的时间差,获得对上述问题的悟解。
一、儒佛之辩
宋明时期,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寂然未通。西域的丝绸之路,方便了印度佛教哲学的传入,中土的儒教和道教哲学在佛教哲学的冲击下,不得不改弦更张。三教互相批判,相互吸收,为三教互动提供了新的参照系和新的价值导向,独尊儒学、罢黜百家的文化传统被三教的兼容并蓄所代替,兼容并蓄所蕴涵的价值取向,是融突和合三教而诞生新的哲学和合体,这便由程颢所体贴出来的以“天理”为形上学的道德价值本体哲学。
儒佛道三教如何兼容并蓄?如何冲突融合?其文化整合的载体,即冲突融合的和合体——宋明理学这个新理论形态,如何体现三教的冲突与融合?笔者不从佛教如何影响理学理论体系的结构或理学如何吸收佛教哲学的顺向契入,而通过对朱陆和湛王两次儒佛之辩的考察,倾听理学家自己对于儒佛之辩的陈述和诠释,将有益于对问题的体认和解决。
理学家出入佛老,钻研三教典籍,为其统合儒释打下扎实的功底,而承传道统又是其文化慧命和人生责任。统合儒释和承传道统的生命担当,使他们不能无视儒释之辩。我们则从其互相批判中体知其如何吸收和吸收什么佛教哲学,以及批判什么?
朱熹与陆九渊鹅湖会后,两家论争不免要涉及谁是道统本真心传的正宗,而批判论争对方为禅。这次论争主要围绕以下问题:
第一、太极、心与禅。朱熹哲学以“太极”(理)为形上学本体,陆九渊哲学以“心”为形上学大本。陆九渊曾批评朱熹说:“尊兄两下说无说有,不知漏泄得多少。如所谓太极真体,不传之秘,无物之前,阴阳之外,不属有无,不落方体,迥出常情,超出方外等语,莫是曾学禅宗,所得如此。”(《与朱元晦二》,《陆九渊集》卷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0页)陆氏认为,朱熹立“无极”、“太极”为体,并赋予“超出方外”、“不落方体”,不属有无等性质和特征,显然是从禅宗那里学得的。揭出朱熹太极哲学形上学本体的来源,这里并非指“太极”这个范畴的来源,而是指朱熹哲学的整体精神。不过,“平时既私其说以自高妙,及教学者,则又往往秘此,而多说文义,此漏泄之说所从出也。以实论之两来都无着实,彼此只是葛藤末说”(同上)。既“私其说”,而又“秘此”曾学禅宗,这样既病己而又病人。陆氏劝戒朱熹毋“久习”,而应“自反”。
朱熹对于陆氏的批判进行了反驳。他说:“来书云‘夫乾’止‘自反也’。太极固未尝隐于人,然人之识太极者则少矣。往往只是于禅学中认得个昭昭灵灵能作用底,便谓此是太极,而不知所谓太极,乃天地万物本然之理,亘古亘今,颠扑不破者也。”(《答陆子静》,《朱熹集》卷三十六,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582页)朱熹批评陆氏所理解的太极,是依傍佛教禅宗那里体认得来的“昭昭灵灵能作用底”的“本心”,而不是朱熹所说的“天地万物本然之理”。至于所谓“迥出常情”,并非禅家所专有,而是俗谈,儒者毋需回避。即使偶然谈及,亦非“禅家道理”。又“如曰‘私其说以自妙而又秘之’,又曰‘寄此以神其奸’,又曰‘系绊多少好气质底学者’,则恐世间自有此人可当此语。熹虽无状,自省得与此语不相似也。”(同上)这里,朱熹把陆九渊对他的批评,回敬给了陆氏。直以陆氏阴用禅学,而阳讳之。
朱陆之争虽不断深入,但朱熹指斥陆学为“禅学”不变。鹅湖之前,以陆学“脱略文字,直趋本根”为禅。南康前后,以陆学有禅意味,以至“昭昭灵灵”。朱熹谓陆学为禅学与后人斥陆学为禅有异,朱熹的所谓禅,主要指陆学重内遣外的学风,存心绝物的工夫,易简之方的倾向等与禅相似,以及照照灵灵的心体与禅宗“以心法起灭天地”相近。淳熙15年朱陆“无极太极”之辩,陆氏《与胡季随》书论颜渊“克己复礼”。朱熹批评说:“看此两行议论,其宗旨是禅,尤分晓。此乃捉著真赃正贼,惜方见之,不及与之痛辩。”(《朱子语类》卷一二四)又说:“今金溪学问真正是禅,钦夫伯恭缘不曾看佛书,所以看他不破,只某便识得他。试将《楞严》、《圆觉》之类一观,亦可粗见大意。”(同上)张@①和吕祖谦对佛学没有研究,看不破陆九渊是禅。陆氏以“克己复礼”不是克去己私利欲之类,而以思索讲学为人病,这便是学禅“真赃正贼”。实是以陆学为“看话禅”。它以厌弃文字,禁遏念虑,遏心于内,超悟本心等内省为特征。
第二,虚实与禅。陆九渊认为,儒佛之别的实质不是虚与实,因为儒佛道三教理论都有虚与实两重性,而虚说中有浅深、精粗、偏全、纯驳之分。陆氏在《与王顺伯》信中说:“故凡学者之欲求其实,则必光习其说。既习之,又有得有不得。有得其实者,有徒得其说而不得其实者。说之中又有浅深,有精粗,有偏全,有纯驳,实之中亦有之。”(《陆九渊集》卷二,第16页)儒佛道三家的同异、得失、是非,不能以虚实来判断和分辨。以虚实为儒、佛、道三教差分的标准不成立:一是虚实是“三家之所均有”;二是虚实亦非三家之分的至论。
朱熹对此作出了回应:“向见陆子静与王顺伯论儒释,某尝窃笑之。儒释之分,只争虚实而已。如老氏亦谓:‘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所谓物、精,亦是虚。吾道虽有寂然不动,然其中粲然者存,事事有。”(《朱子语类》卷一二四)儒与佛、老之别就在于虚无与实有。朱氏坚持“吾儒万理皆实,释氏万理皆空”(同上)。“释氏虚,吾儒实;释氏二,吾儒一”(《朱子语类》卷一二六)。朱陆两家判教标准的差异是其形上学本体论的贯彻。朱氏以伦理价值本体的实有性为依据,判别佛教一切皆空,指其为虚说,虚无;陆氏以道德实践主体的相融性为支撑,判分佛教与儒教皆涵虚实,儒之虚实与佛之虚实无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