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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佛之辩与宋明理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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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良知与禅之辩。守仁自揭致良知之教后,斥其类禅屡屡有人,守仁亦不否认。他说:“‘不思善、不思恶时认本来面目’,此佛氏为未识本来面目者设此方便。‘本来面目’即吾圣门所谓‘良知’。……‘随物而格’,是‘致知’之功,即佛氏之‘常惺惺’,亦是常存他本来面目耳。体段工夫,大略相似。”(《王文成公全书》卷二)“本来面目”指本有清净佛性。“常惺惺”指常常警觉以保存佛性。“不思善不思恶”是指排除一切思想欲念的工夫,以体认本来佛性,使主体还原本来面目,即心体。他把佛教的“本来面目”与其“良知”相比附,以“常惺惺”与他的致知之功相类,而与陆原静批判佛教不思善恶可悟得佛性的工夫,异于儒家格物致知的方法。
  黄绾作为守仁的弟子和亲密友人,一直信奉阳明“致良知”之教,晚年转而批判守仁。黄氏记述:“又令看六祖《坛经》,会其本来无物,‘不思善、不思恶’,见‘本来面目’,为直超上乘,以为合于良知之至极。又以《悟真篇后序》为得圣人之旨。以儒与仙佛之道皆同,但有私己同物之殊。以孔子《论语》之言皆为下学之事,非直超上悟之旨。予始未之信,既而信之,又久而验之,方知空虚之弊,误人非细。”(《明道编》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页)黄氏叙述了对致良知之教始未信到信,经验证而体认其空虚弊病的过程,也是其思想转变过程。黄氏批判守仁以禅宗的“本来无一物”,“不思善不思恶”,“本来面目”,合于良知的至极的思想,深中肯綮。
  儒释道三教如何兼容并蓄?佛老思想精华如何融合到儒学中?儒学如何汲取佛老超越境界而成新的理论形态和合体?这是宋明理学家的首要课题。程朱开出了“无极而太极”、“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路向;陆王开出了“天地万物本吾一体”的“致良知”的路向;张(载)王(夫之)开出了“太虚即气”,“心统性情”的路向;胡(宏)张(@①)开出了“性立天下之有”、“心妙性情之德”的路向。道学、心学、气学、性学各以自己之学回应儒释道三教的兼容并蓄的文化整合,而融佛老于儒。无论四家路向各异,融佛老于儒的内涵有别,但都不违儒者“有”的立场。宋明新儒学作为道德形上学,不遗人伦,不绝物理,明体而达用;佛教遗人伦、绝物理,有体而无用;理学家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己任,视天下为一家的大公为价值理想;佛教修炼心性,为解脱个人的烦恼,独善其身,落入自私自利之中。
  尽管佛教以“四大皆空”,“运水搬柴无非妙道”,以无念,无用,无住为旨归,然实著了相,而有住,有执。儒学著相,而实不着相,有住,而实无住,有念而实无念。守仁以佛怕父子、君臣、夫妇之累,而逃了父子、君臣、夫妇,而为君臣、父子、夫妇著了相,儒学有父子、君臣、夫妇,而讲仁、义、别,恰恰不著相。佛学若以世事形相为空,何必出家离世?此正是不著相而著相之证。
          二、理学的道德形上学
  宋明理学是儒、释、道三教长期冲突融合的结果,由于它吸收中外文化之长,发展为中国古代文明的高峰,也发展为世界文明高峰之一,而传播影响东亚、南亚各国。
  理学是道德形上学的重建,是宋明时期特有的哲学理论思维形态。明末清初,中国社会出现了所谓“天崩地裂”的局面。许多知识分子对严酷的社会现实进行了历史反省,将明亡的原因归结为理学的空谈心性。从此,空谈心性,祸国殃民,几成宋明理学的历史定论。尽管他们看到了明朝覆灭的部分思想诱因,但未能说明导致明儒空谈心性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而且单纯用学术思想来担当明亡的历史责任,也不符合历史实际。“五四”以来,人们对宋明理学基本上是否定的,所谓反封建的批判矛头也主要指向宋明理学。不少人认为,理学是“吃人”的礼教,是替封建统治效劳的反动学说,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股浊流。可以肯定地说,哲学的、思想的批判是促使旧的宗法制度和观念向新的社会意识形态转变的必要手段。但“五四”以来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也有其偏颇,既没有严格区分作为学术文化思潮的理学与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理学之间性质上的差别,也没有正确处理学术批判与政治批判之间方式上的不同,以致宋明理学中合理的、有价值的学术文化精神得不到客观地分析  和积极地弘扬。可见,对宋明理学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对其学术思想内涵和性质的体认,亦是曲折而漫长的。
  宋明理学是什么?从朱熹和吕祖谦共同编辑的《近思录》中,可窥其梗概。此书章次的确定,材料的取舍,都体现了他们的道学思想。此书共分14卷:1.道体,2.为学大要,3.格物穷理,4.存养,5.改过迁善、克己复礼,6.齐家之道,7.出处进退辞受之义,8.治国、平天下之道,9.制度,10.君子处事之方,11.教学之道,12.改过及人心疵病,13.异端之害,14.圣贤气象。《近思录》作为理学入门之书,  基本上概括了宋明理学的内涵。朱熹说:“盖凡学者所以求端用力,处己治人之要,与夫辨异端,观圣贤之大略,皆粗见其醒概。”(《书近思录后》,《朱熹集》卷八十一,第4170页)元代撰《宋史·道学传》,基本上依此而陈述。认为三代之时,便以道为政教、职业、讲习,没有一人一物不受道的恩泽,以成其性情。孔子使圣人之道昭明于世,至孟子而无传,道统便中断了。周敦颐得圣贤不传之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掌握天命人性;张载极言理一分殊之旨,道之大原出于天;二程融会贯通帝王传心之奥和初学入德之门;朱熹以格物致知为先,明善诚身为要。后世君主,要恢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此取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明了“道体”的演变,格物穷理,明善诚身的存着工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等。
  朱熹和吕祖谦所概括的14个问题,其基本内涵是以道体为核心,以穷理为精髓,以居敬、明诚为存养工夫,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实质,以成圣为目的。据此略述于后:
  第一、以道体为核心。所谓道体,就是指在自然和社会在场背后或之上,有一个隐在的、根本的原理、道理,即形而上的存有。这便是理学家所说的“所当然之则”和“所以然之故”。此“则”与“故”即是原理、道理。“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答黄道夫》,《朱熹集》卷五十八,第2947页)。形而上存有自身是“寂然不动”、“无造作”、“无计度”,然却能“感而遂通”,或“感应之几”,是自然最终根据和社会的终极关怀。这个道体,在宋明理学的主流派程朱那里便是理,此理是性与理的融突和合;在陆王那里便是心,此心是心与理的融突和合;在张(载)王(夫之)那里便是气,此气是气与理的融突和合。他们都以道体一理的核心范畴之一,而构建其主理、主心、主气的哲学逻辑结构。在非主流派王安石那里道体便是道。“道有本有末。本者万物之所以生也,末者万物之所以成也”(《老子》,《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七);在苏轼、苏辙那里亦是道,“夫道之大全也,未始有名”(《昆陵易传》卷八)。虽各派外在形式各异,但认为自然和社会在场背后有一形而上的道体,则大体认同。试图以理学思想回应自然、社会的挑战,追求其原因或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