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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范畴说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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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从划分玄学与科学入手的熊十力,在建立了他的心本论的宇宙论或本体论以后,如何试图为科学安放一个位置,由此形成了一个汲取了康德、又不同于康德的范畴理论。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成物》章中的知识范畴说部分,篇幅不长,却已略成一品。更为重要的是,熊十力于其“境论”中着意安排有关知识范畴内容的讨论,彰显了熊氏努力贯通本体与现象,并尝试以东方形上学为根柢,解决“科学知识何以可能”问题的哲学意图。
   熊十力“境论”有成,“量论”未竟,他曾有言:“……提及《量论》,为之怅然。此书实有作之必要。所欲论者,即西洋人理智与思辨的路子,印人之止观,及中国人之从实践中澈悟。”(注:熊十力:《十力语要》,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25页。)可见,熊氏的“量论”是要于在中印西三方面兼综博究,这大体相当于我们所言的认识论(Epistemology)。(注:关于认识论,冯契先生主张以Epistemology代替Theory of knowledge,以为认识论不应限于关于知识的理论,它也应研究关于智慧的学说,这是他对中国传统哲学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参见冯契:《智慧的探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68页;《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7~42页。)而所谓“西洋人理智与思辨的路子”指的就是西方哲学中的纯知识论(Theory of knowledge)部分。他的知识范畴说显系知识经验领域的哲学问题。通过以下的研究我们将会发现,熊十力的范畴说不仅在其整个“新唯识论”体系内有其意义,而且它还同时汇集了熊氏哲学中有关知识论的其它若干问题,可以说,“范畴说”是熊氏知识论的关键。

     一、有物有则

   什么是范畴?熊十力这样认为:“物上具有种种规范和形式或法则,是名范畴。”(注:熊十力:《新唯识论》,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93页。)“则”或“法则”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时指规律,有时指社会伦理规范或标准。前者见于《管子》,后者可见于《荀子》。熊十力把范畴定义为物上的法则,其义接近《管子》所谓自然规律。他说:“法则一词,可以包含规律、形式、条理、秩序、型范等等意义。”(注:熊十力:《新唯识论》,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83页。)而对于同为法则的规律与范畴之间的关系,熊十力未予以明白地辨析。我们认为,规律与范畴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无论是规律还是概念范畴,都是从客观事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范畴本身所反映的就是客观世界中合乎规律的联系,而“规律”的内容就是由范畴及其相互关系来构成。所以,可以说,规律与范畴之间的关系,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因此,熊十力这种未加辨析的运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当然,熊十力对于范畴的理解远非仅此而已,他进一步提出了“有物有则”的命题。“有物有则”始见于《诗经》,《诗•大雅•烝民》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毛氏《传》:“烝,众;物,事;则,法;彝,常;懿,美也。”有物有则,物泛指一般事物;“有则”与“秉懿”、“懿德”联系起来,所谓“则”当有规范、标准之义。因此,“有物有则”的原始意义牵涉更多的是有关社会规范的内容。熊十力抽去了这些内容,把它改造并浓缩为一个表述范畴的来源问题的命题。
   1.有物生成——宇宙本体论的认定
   在熊十力那里,“有物”是“有物有则”命题展开的第一个环节,而“有物”又首先是一个“有物生成”的宇宙本体论认定。
   熊十力的本体论与宇宙论是一体的。熊氏哲学的特点之一,是不离宇宙谈本体,不离本体谈宇宙。所谓“本体”,是生灭变动的宇宙之“体”,它是绝对的;所谓“宇宙”,是依本体而现起的“用”,即本体的大化流行,本体内在于宇宙万物,而非超越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熊十力的本体论与宇宙论是一体的。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知识论何必要与宇宙本体论相结合?“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的解答何必要以形而上的论说为基础?对此,熊十力讲道:“知识论当举宇宙论结合为一。离体而空谈知识,其于宇宙人生诸大问题不相干涉,是乃支离琐碎之论耳,何是尚哉。”(注:熊十力:《〈量论〉提纲》,被收入《现代新儒学的根基》,郭齐勇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年版,第305页。)如果不讲本体论,知识论就没有根据。(注:熊十力:《十力语要》,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4页。)可见,他在对科学抱以认同的态度的同时,又欲为科学提供玄学的基础,让知识之树生长在具有人文主义气息的沃土之上,以纠“科学主义”之流弊,拯救“渐入自毁之途”的人类。
   当然,熊十力论证“有物生成”的具体理论过程是颇为驳杂的。他希望借鉴科学研究的结论,比如,他借助物理学中的质能关系说明其物的构成理论,这种成物学说受到当时质量和能量互相转换的物理学和唯能论的影响。(注:参见张庆熊:《胡塞尔的现象学与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页。)同时,他也对西方科学理论有所反驳,比如,他对“粒子学说”提出了异义。(注:参见《新唯识论》,第473-474页。)这表明,他欲寻求并参考科学上的证据来支持其宇宙本体论。当然,他的这套世界生成的宇宙本体论更多采用的是形上学的思辨方法,缺乏科学的根据,是一个理论的虚构。结果导致他的宇宙本体论不伦不类,难以自圆其说。
   然而,我们将会发现,熊十力在玄学的基础上安置科学,在本体的流行诈现中为知识经验留出地盘,不仅肯定了科学,而且还试图将人文主义的关怀注入科学。这种勇气与努力值得肯定,因为它表现了另一种哲学的尝试。
   2.有外物存在
   在宇宙本体论的认定之后,“有物”又接着表现为对外部世界客观实在性的肯定,只是他的肯定方式显得颇为特殊。
   熊十力曾为“科学真理”的获得与成立刊定出六条要素,其中一条是:“必设定有客观的存在之事物,即所谓日常实际生活的宇宙或经验界,此理(科学上的真理)方有安足处所。”(注:熊十力:《十力语要》,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36页。)这里给我们的初步印象是,关于客观外物有无的问题,熊十力的回答是肯定的,不过,他的阐述过程又极为曲折与幽深,这缘于他对佛家“二谛义”观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