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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范畴说释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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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客观实在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范畴是物上所具有的形式或法则,非独立于物而存在,此为范畴的客观性。
   第二,范畴的形成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熊十力认为,认知的心具有认识外物的能力且是能“缘”外物的,即与外物建立一种认识关系。外物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认知的心把外物所具有的普遍形式从中概括、抽象出来。这使我们想起皮亚杰曾反复阐明和论证过如下基本观点:“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注: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王宪钿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1页。)
   第三,范畴的主观性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范畴是认知的心从物上抽象、概括而出的,他把这种抽象活动名之为“营造”或“裁制”,认知的心从物上营造、裁制出范畴的活动并非象照相机那样单纯的原版摄取,而是有主观因素在内的。究其根本,这里涉及到了我们的认识能否与外物“符合”的问题。金岳霖在《知识论》一书中也指出了“符合说”的实际困难,但并不主张取消“符合说”,而是对那种“照相式的符合说”提出了诘难。他认为,抽象的认识,比如,命题的得出,就无所谓“照相式的符合”,因为命题虽然与我们对外物所形成的图画式的“意像”有关,但毕竟不等于“意像”,因此,就我们的抽象认识而言,“照相式的符合说”不成立。(注:参见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910~912页。)范畴作为概念,它的获得与形成也是一个抽象的过程,因此范畴与外物的关系就不是那种照相式的符合关系。不仅如此,熊十力还认为,范畴在物来说名为范畴,在主观方面,亦名裁制,这正是范畴的主观性所在。我们知道,范畴的形成是抽象认识的过程,抽象活动是主观能动的活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同意熊十力所谓范畴在主观方面名为裁制、具有主观的因素的观点。不过,熊十力谈到科学真理的主观性时曾说:“此理虽说是在物的,是纯客观的,实亦离不开主观的色彩。如物理学上之粒子说与波动说,毕竟不可征知世界的实相,而只是主观上对于世界之一种图景。但科学总是力求避免主观的偏蔽与妄臆等等。而完全注重外在世界的事实发现,所以说为纯客观的。”(注:熊十力:《十力语要》,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37页。)这说明,他面对“我们的认识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问题,仍不免徘徊于唯物论与唯心论之间。
   其次,范畴的主观性还体现在范畴的功能上,即把感识(感性直观)中未经分别的事物呼唤出来,使之客观化。在康德的哲学中,“客观化”也就是知性范畴建构出知识的客观对象的问题。康德的建构原则来自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一切感知或知觉现象,其性质都是主观的,它们都不过是我们的心灵内容状态的某种规定。因此,它们如何能超出其主观的意义,而获得客观的意义?他认为:“现象只能依照那些法则标准置于范畴之下时,然后才能被认识为经验的对象。”(注:康德:《实践理性批判》,转引自陈嘉明著:《建构与范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05页。)为此,他区分了知觉判断与经验判断,他说:“经验的判断,在其有客观有效性时,就是经验判断;但是,那些只有在主观上才有效的判断,我仅仅把它们叫做知觉判断,后者不需要纯粹理智概念,而只需要在一个能思的主体里进行逻辑的知觉连结。然而前者除感性直观的表象之外,还永远要求来源于理智的特殊概念,就是由于这些概念,经验判断才是客观有效的。”(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63页。)康德又说,经验判断的客观有效性并不意味着别的,而只意味着经验判断的必然的普遍有效性。(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63~64页。)这里所谓具有必然的普遍有效性的经验判断就是我们对于现象的本质的认识,它们是知识的客观对象,重要的是这些客观对象是我们心灵中先天具有的知性范畴建构而出的。
   受康德哲学的启发,熊十力也认为,范畴在主观方面来讲,是离事物而有其相对独立性,它们成为“活活的”“有用的”,可以对感性直观材料进行控制,并把感性直观提供的材料做成知识,知识便由此可能。这里面已然包含了“建构原则”的理论因子。不过,他又讲:如果范畴像康德所说的那样,俱是我们心灵先天所具有的认知形式,在客观外物上无任何依据,那么科学检验的方法就失去了根据。也就是说,依靠这些范畴所得出的科学结论便无法被检验为与客观外物是相符的。因为范畴的客观性为一般的科学认识的正确性提供了担保。概念范畴得自于现实,是对外部客观事物正确的反映,这保证了概念还治于现实的客观有效性,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由此可能。当然他没有认识到,范畴对于客观现实的规范、我们获得关于现象之本质的认识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一个反复的过程。尽管如此,熊十力确实有见于康德哲学的问题。
   康德指责在他之前的唯物论总是把外面的对象的因果性、必然性等看作原来就存在着的,人们的主观概念必须符合它,并掀起了一场以认知主体为轴心的“哥白尼式革命”。(注:参见《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文),第12~13页。)熊十力对于康德的诘难有其合理的一面,康德的先验论也确实存在着难以绕过的理论困难。但是,就知性范畴的“先验性”,即知性范畴能把经验材料作成知识这一点来讲,康德的理论贡献又不可磨灭。熊氏范畴说中虽也有“建构原则”的影子在内,但他对于康德所强调的知性范畴的先验性这一点似无更为透彻的认识,而是过于拘泥于知性范畴的后验性,这似乎与他对康德哲学的理解深度有关。
   近代以来,中国哲学家一直比较关注概念的问题,严复认为概念“所据以分类者,应取物中要点为之基”,(注:严复:《政治讲义》,《严复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64页。)他的贡献在于指出了概念的客观基础。胡适受实用主义的影响,认为概念源于实际的事物和经验,并提出概念的理想作用和综合作用;但他否认概念的抽象本质,认为概念只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与工具,其结果将概念的普遍性降低为特殊性。但是作为工具的概念要对实际发生作用,必须具有普遍性,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水平,而否定概念的抽象本质。冯友兰则强调概念对实际事物的规范作用,但他把这种规范作用夸大和绝对化,并认为作为共相的概念是先于实际事物,这就割断了概念的经验来源,导致唯理论。金岳霖认为,概念来自所与,概念的本性是抽象的,概念对所与有规范作用,更重要的是他具体考察了概念如何得自所与又还治所与这一辩证活动,指出概念是既摹写又规范、既有后验性又有先验性的二者统一,从而将对概念问题的研究推进到全新的水平。(注:以上综述参考了胡伟希先生的《金岳霖与中国实证主义认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0~66页。)熊十力受康德的启发,对纯粹概念即知性范畴给予了考察。具有某种唯物论的倾向。然而,他终归又未对康德形成真正的超越。而且,他的表述和结构的安排也流于笼统、模糊与粗糙,使读者不免有浮光掠影、歧义横生之感。此外,和以上诸哲学家一样,熊十力未把实践观念引入这种考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