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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德格尔到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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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哲学的形态有重大变化
   以上的比较还远非全面的比较,但却足以说明一个基本的事实,即西方哲学的形态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传统西方哲学的核心形式是所谓一般概念或范畴推论的本体论,经由胡塞尔到海德格尔的开拓,现代西方哲学出现了一种新的形态,表现为以分析人生世界为基点的现象学。
   所谓“哲学的核心”是指纯哲学、第一哲学,或最普遍的哲学原理。这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就是本体论。本体论最初产生于柏拉图哲学之中。柏拉图既以理念代表了个别事物的本质,那么通过理念本身之间的结合所构成的当是最一般的原理。他在《巴门尼德篇》、《智者篇》中讨论过理念之间结合的理由、理念之间怎样结合以及哪些是最一般的理念即“通种”等问题。柏拉图的哲学也反映出西方语言的影响,即根据希腊文中系词“是”的使用,便把凡是表语所指称的东西都称为所是或是者。柏拉图认为,是者之所以成为是者是由于分有了“是”,或,由于与“是”的结合。“是”既为一切是者所分有,它本身就成了无所不包的最普遍的概念,它和所是、“是者”的关系就成了蕴含和被蕴含的逻辑关系。以后,由于亚里士多德创立了演绎逻辑,研究从“是”到作为各种是者的一般概念或范畴的推论的理论兴盛起来。人们曾经认为这种最普遍的哲学原理的发现是不必依据事实的,因为逻辑推论的必然性保证了它的真理性,经验事实倒是要服从于它的。这种理论就是所谓本体论。在其历史的发展中,虽也被怀疑和批评过,但最终在黑格尔哲学中达到了它的顶峰。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本体论,它论述最一般的原理,即所谓“绝对理念”王国,不过他以辩证逻辑代替了形式逻辑。哲学的其它分支,如自然哲学、历史哲学、法哲学、美学等,都是《逻辑学》中的原理的外化或具体化。
   长期以来,西方人一直把本体论当作是哲学的核心部分或纯粹哲学,从这个立场出发,便认为中国本没有哲学。例如黑格尔说:“真正的哲学是自西方开始的。”(31)读到包括印度和中国在内的古代东方时,他说:“我们在这里尚找不到哲学的知识”。(32)黑格尔把是否形成抽象的普遍概念当成哲学开始的标志。事实上,它心目中的普遍概念必然就是具有逻辑规定性的概念,这样才能如他认为的,哲学是沿着概念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而发展的。他的观点影响极深,直到本世纪初,梯利在他写的教科书《西方哲学史》中仍说:“不是所有的民族都已产生真正的思想体系,只有少数几个民族的思辨可以说具有历史。许多民族没有超过神话阶段。甚至东方民族如印度人、埃及人以及中国人的理论,主要是神话和伦理学说。”(33)这种观点也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同胞,以致于他们写作中国哲学史的时候,总是力图从中去发现概念的逻辑发展过程,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证明中国有它自己的哲学史。
   事实上,对于把从概念中逻辑地构造出来的东西当作普天底下最一般的原理,西方人自己也时时表示怀疑。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就是本体论哲学的极端反对者。笛卡尔在概念的逻辑规定性之外又提出清晰明白的要求,莱布尼茨在推理的真理之外又提出事实的真理,这都是不同程度上对本体论的怀疑。康德更是指出,纯粹概念的推论会导致二律背反,且这些推论与实际世界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本体论所说的“存在”(existence)概念,与事物的实际存在也不是一回事,而只是思想上从“是”推论出来的逻辑规定性。他以为,如果将来建立一种科学的形而上学,那么其内容必是基于对这种旧的形而上学即本体论的批判。(34)最后一次顽强地重建本体论的是黑格尔。他批评康德的观点隔裂了现象界与物自体,依黑格尔的看法,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他的《精神现象学》描述了个体自我意识发展为客观理性、绝对精神的过程,试图证明由概念的逻辑运动构成的绝对理念(即普遍原理)并不与现象界割绝,也不是不可知的自在之物。同时他又以辩证法取代形式逻辑,把矛盾看作是可以在更高阶段得到消融的正常的情况,以对付康德所谓的二律背反。
   尽管黑格尔的逻辑演示天衣无缝,充满必然性,人们仍不免怀疑,天地万物的普遍原理凭概念的逻辑演示便可以得出吗?况且天地万物是在发展的,人们怎么能在它还没有充分展示出来之前便声称把握了它的普遍原理呢?以上便是克尔凯戈尔的发难。胡塞尔对逻辑本身并不怀疑,因为他是学数学出身的,但他对于概念或范畴仅从逻辑获得其规定性即意义深感不满足。它的思考实际上涉及到那些普遍性的概念、范畴的意义的出处,或者说,一个范畴,除了它的逻辑方面规定的意义,当有一种我们可以切身体会的意义,这就是所谓要获得关于范畴意义的实在性的明证。胡塞尔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求诸意向分析,依这种理论,一个意向对象必伴有相应的意向方式。当我们摆出一个普遍范畴的时候,在我们自身方面必也有与之相应的一种意向方式,且意向方式决定意向对象。这样,范畴就不是高高在上无法证明的东西了。这个方法立即被海德格尔采用并作了很大扩展,对他来说,决定意向对象的不只是纯粹意识的意向,而是人的整个意识的与事物打交道的活动,即生存方式,显示在生存方式中的也不只是概念、范畴,而是所有的“是者。”而生存方式则是使是者是其所是的“是”。这样,在传统本体论哲学中只具有逻辑规定性的“是”和“是者”彻底改变了性质,它们不再是逻辑的范畴,而是人自身的生存方式及其结果。后来他又进一步强调,人本身也是出于自然的展现(“是”),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人是出于“是”的天命的派遣来实现展现(“是”)的使命的。
   基于以上这些变化,海德格尔得出了一系列我们感到十分熟悉的结论,如,既然我们是出于“是”的天命的派遣,对天地自然最深的道理“是”的意义的追问可以从我自身追问起(“吾心便是宇宙”);“是”将“是者”展现出来,但“是”本身作为展现的过程则总是隐失在“是者”的后面,它不是我们可以用确定的语言表达的(“道可道,非常道”),一旦我们把它当作某种确定的东西来把握,它便不再是“是”,而成了“是者”了(“道毁于小成”),等等。了解了以上的情况,当海德格尔表示与老子哲学、禅宗哲学认同的时候,我们当不会感到奇怪。
   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海德格尔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翻版。他使用的是西方的语言,催发他思想的是西方传统的哲学中遗留下来的那些难解的谜,他虽然抛弃了用来构造普遍原理的概念的逻辑,却在对人生现象的分析中精辟地运用着逻辑的方法。这些都标志着海德格尔哲学是西方的哲学。然而他摒弃传统的第一哲学本体论,转而从人生中去体悟“是”的意义,这却是从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哲学所发生的最重要的转变之一。这一转变给西方哲学注入了新的生机、打开了新的视野,从而也将为东西方哲学的交汇展示新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