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由佛灭到阿育王时的五师相承问题。由于南北史传所宗不同,记述有异。属于上座系的 南方(斯里兰卡)和北方(?E47B?宾)的佛教,各有五师或四师相承之说。北方所传师承以经师、禅师为其法系,南方所传师承则以律师为其法系。
1. 北传五师
西晋安息国三藏法师安法钦译《阿育王传》卷七说,优波掬多尊者“语提多迦言:子!佛 以法付嘱迦叶,迦叶以法付嘱阿难,阿难以法付我和上商那和修。商那和修以法付我,我今 以法付嘱与汝。”?[14]这是我国汉地有关五师相承的早期记录, 其时约当公元281-306年之际。 时间稍后,东晋佛驮跋陀罗(觉贤)译《达摩多罗禅经》卷上和东晋失译的《舍利弗问经》 所记五师相承的顺序皆作:迦叶传阿难,阿难传末田地,末田地传舍那婆斯(商那和修),舍 那婆斯传优波崛多。东晋时代的大德慧远、慧观在其《达摩多罗禅经序》中,以及法显在其 《摩诃僧?ECF3?律私记》中,皆各据之以引述五师相承。所以,东晋时代 的传说,便已经与西晋时的旧译不相同了。?[15]
现将东、西晋传记并举如次:
西晋译《阿育王传》:
迦叶——阿难——商那和修——优波掬多——提多迦 ——摩田提
东晋译《达摩多罗禅经》、《舍利弗问经》:
迦叶——阿难——末田地——舍那婆斯——优婆崛多
《阿育王传》和元魏时吉迦夜共昙曜译《付法藏因缘传》皆说摩田提(末田地)与商那和修( 舍那婆斯)共为阿难弟子,而商那和修正受阿难付法。《达摩多罗禅经》、《舍利弗问经》 以及梁僧伽婆罗译的《阿育王经》将末田地作为舍那婆斯的付法之师,恐系传误。?[16]
2?南传五师
公元五世纪初,觉音(Buddhaghasa;亦作佛音)尊者著《善见律毗婆沙》(为注释锡兰律藏之 典籍,共十八卷)卷二说:“三集众(按:此指第三结集)谁为律师?于阎浮利地,我当次第说 名字:第一优波离、第二驮写拘、第三须那拘、第四悉伽婆、第五目犍连子帝须。此五法师 于阎浮利地以律藏次第相付不令断绝,乃至第三集(宋、元、明本作第二集)律藏。从第三( 结集)之后,目犍连子帝须临涅?B231?,付弟子摩哂陀。摩哂陀是阿育王儿 也,持律藏至师子国。”?[17]
又斯里兰卡《岛史》(于公元四世纪初至五世纪初编成)、《大史》(于公元五世纪中叶编成) 记载说,自佛灭后到阿育王,斯土律师相承凡历五代。并将各代所经年数分作“法腊”和“ 首座年数”而记。按普通解释,法腊是受具足戒以后的年数,首座是师资相承为律主的年数 。列表如次:
依上表计算,五师自佛灭至阿育王即位,其相承年代(首座年数)相加(减当年的一年)适为二 一八年之数。然而,经近代的国内外学者们研究,认为上表中的“法腊”其实是年龄,由第 二师以下,其“首座年数”应各减去二十年,方为合宜。如照此减年计算,则第二、三、四 、五师相承到阿育王即位,共为一?九年。由第二师上溯到佛灭,其间为一一?年。佛灭后 一百年左右适为毗舍离第二结集之时。第二师驮写拘实为第二结集时的人物。他遥承优波离 法系,由第二结集起,师师相承传到阿育王时的。
说第二师是第二结集时人,是有一定根据的。《摩诃僧?ECF3?律》卷二十 三叙述第二结集(七百结集)说:“尔时尊者耶输陀僧上座,问言:谁应结集律藏?诸比丘言 :尊者陀娑婆罗应结集。陀娑婆罗言:长老,更有余长老比丘应结集。诸比丘言: 虽有诸上座,但世尊记长老和上成就十四法,持律第一,汝从面受,应当结律。阿娑婆罗 言: 若使我结 集者,如法者随喜,不如法者遮。”?[18]陀娑婆罗接受了僧众的 请求,主持了律藏的第二结集。
学者们研考得知,陀娑婆罗便是南传的第二师驮写拘。陀娑婆罗这一名字的名文Dasapala, 意为“使护”,驮写拘原文Dasaka,意为“使者”。末后一字虽异,意义相近,可知其为同 一人,只是北传因声转而稍有差异。
由是可知,斯里兰卡一系五师相承,是继统优波离的。盖优波离这一律系,自佛灭以来,无 传承可考。到第二结集时东西分派,东系大众尊优波离为宗师,西系上座尊阿难为宗师。 陀娑婆罗(驮写拘)这一系亦遥承优波离。所以,这一系的年代,但由第二结集时起算,到阿 育王时为一?九年,而由佛灭到第二结集后一一?年,减去当年一年,共为二一八年。 南传史家为使四师与优波离相接,以示其相承,故此将四师首座年数各加上二十年,并把年 龄改为法腊。日人宇井伯寿、我国吕?DA49?先生如是推考。
3?并列两传:
南北之五师相承
北传——经师与禅师的法系(由佛灭到阿育王时的传承)
大迦叶——阿难——商那和修——优波掬多 ——摩田提
南传——律师的法系(遥承优波离,自第二结集驮写拘时到阿育王时)
优波离……驮写拘——苏那拘——悉伽婆——目犍连子帝须
关于优波掬多、目犍连子帝须与阿育王是否同时代的问题。
商那和修是第二结集时的上座长老(《十诵律》作三菩伽Sambhuka;《五分律》、《四分律 》作三浮陀Sambhuta;《善见律》作娑那参复多Sanasambhuta;皆说是阿难弟子)。由商那 和修传于优波掬多,即当阿育王时代,这在北传以佛灭至阿育王,其间为百年(百十六年), 固不成问题;若以南传二一八年说衡之,第二结集当伽拉阿育时,由伽拉阿育到孔雀阿 育王时,其间为一百多年,优波掬多若非寿命甚长,是不可以的。
然而,依据南北文献和历史实物对证,优波掬多与目犍连子帝须同为阿育王时的大德,皆为 阿育王所礼敬,似亦不容否认。
如北方文献《阿育王传》说:优波掬多受阿育王礼请,沿恒河东下,至首都华氏城,为王说 法,并劝王去参礼释尊遗迹等。这虽为南传文献所不载,然依近世发现的铭文刻字,阿育王 参礼佛陀遗迹是真实不虚的。在今尼泊尔蓝毗尼园(Lumbini)残存石柱上有铭文说:“善见 王即位二十年,因释迦牟尼佛诞生于此地,亲来敬礼,王命刻石。”在鹿野苑等处,也残存 有阿育王石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