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结集的年代
关于第二结集时当何王朝的问题。
斯里兰卡《大史》第四章说:“当伽拉阿输迦在位第十年末时,佛涅 ?B231?已一百年。毗舍离(V esali)境内跋耆(Vajji)比丘众无惭,倡行十事。”耶舍尊者因此倡导第二次结集,即当是 时。又《善见律毗婆沙》卷一说:“世尊涅?B231?一百岁时,毗舍离跋? 耆子比丘,毗舍离中十 非法起。……修修那伽子名阿须。阿须尔时作王,党跋?子等。”?[19] 阿须即伽拉阿输迦,第二结集时,他对跋耆方面的比丘采取袒护的态度。
汉译诸律,记第二结集,皆未载明当何王时。阿育是护法名王,第二结集,倘当其时,殆无 不载之理。可知第二结集,非当阿育之世。若以第二结集为当阿育王世,则南传文献明记的 第三结集——华氏城结集一事,便无法成立。此虽北传文献所不载,殆亦不可轻予否认。
按诸律文记载关于“十事非法”的裁定,便是佛灭百年的第二结集。当时对三藏经典是否重 新进行过结集,虽不确知,不过,按南传文献《岛史》和觉音的著书说,七百比丘裁判十事 非 法之后,即诵法律,经过八个月方终其事;当时的国王为伽拉阿育,他偏袒跋耆比丘,云云 。如此看来,则第二结集时于“十事非法”的判决以外,还会诵了三藏经典,根本律文分为 二部,这是南北文献皆一致传述的。
这时跋耆比丘们不同意“十事非法”的判决,他们另聚一处结集佛陀的教法,名曰“大等诵 ”,或“大结集”。他们人数较多,所以是为“大众部结集”。北传文献说这时是当阿育王 时,按南传,这个阿育,便应是伽拉阿育。
2?大众部的结集内容
关于大众部所结集的教法,诸文献记述不一样。《撰集三藏及杂藏传》 说有:经、律、大法、杂之四藏。《分别功德论》于四藏外,加“菩萨藏”而为五藏。《大 唐西域记》卷九则说此次结集, 凡圣同会,因而谓之大众部,复集《素旦缆藏》、《毗奈耶藏》、《阿毗达磨藏》、《杂集 藏》、《禁咒藏》,而为五藏。如上传述所结集的教法内容,虽不详知,但大体上是当北方 佛教发展的初期,则是不容置疑的。?[20]
南传文献《岛史》第五章则记述说:“大众之徒,违背佛教,破坏根本结集,别为结集,乱 杂经文,坏五部义。不知异门,说无异门。说了义、未了义。及密意说,变更其义,附会解 释。于是弃甚深经律之一分,别作疑似之经律。又废《波利婆罗》(Parivara)、六分《阿毗 昙》、《波致参毗陀》(Patisambhida)、《尼涕娑》(Niddesa)及本生一分,别分改作,而 用异名。别为僧服条色皆异,各自集会。……”
这里所谓“五部”便是指经藏中的五阿含(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所谓“异 门说”,便是以异文诠释同义。“了义”即谓究竟尽理。密意说,是说佛陀隐覆本意,便随 听众的根器而随宜为说。《婆利婆罗》,是指律文的最后分。六分《阿毗昙》,即六部论。 《波致参毗陀》,译云“无碍解”,是阐明阿罗汉所具有的智见,属经藏第五杂部之一篇。 《泥涕娑》,是解释之义,为经集之后半,这是舍利弗所释的,也是属于杂部的一篇。《本 生》,是叙说佛陀(释尊)前生的种种事情,也是属于杂部的。所谓“异名”,是指名称的末 尾字,不遵守一定的习惯而滥加变改。“僧服条色皆异”,是说僧服的制作,别为条与颜色 ,而不用规定的条与色。所谓“各自集会”,是说不遵守在同一界内应同处集会的律制。
近世发现有梵文的《大事》原本,便是大众部中“说出世部”的律典,它可以作为大众部制 作似律的一个好例证。
又按上文所引《岛史》所述,大众部别有圣典,不仅内容与原来不一样,连编排经典的顺序 也不一样。这大概是把原来的三藏经典进行了改编。
3?部派分裂和语言的关系
第二结集,部派分裂,除了教团僧伽自身的原因以外,也实与当时文字改革的时代背景有着 莫大的关系。
如《异部宗轮论》(世友造)说,佛教开始分裂为部派的原因,是由于“四众”共诤五事。所 谓四众:便是龙象众、边鄙众、多闻众和大德众,《部异执论》(世友造、陈真谛译)说 名是:龙象众、边鄙众、多闻众、大德众。?[21]以往,人们对四 众的名义没有搞清楚。如《异部宗轮论述记》(唐窥基撰)说 ,此有三种解释。一种解释说:龙象众是指大天之流,为斗争之首者;边鄙众是大天的门徒 ;多闻众是持戒广学的凡夫而党援上座者;大德众是指圣众,即四果等圣人。另一种解释说 :龙象众是指持戒的比丘,是优波离的门徒;边鄙众是凡夫僧破戒者,是指大天之流;多闻 众是持佛语者,是阿难的门徒;大德众是阿毗达磨的诸大论师,是富楼那的门徒。还有一种 解释说:为斗争之首者是龙象众;耳不能闻,口不能说,心行理外者是边鄙众;凡夫之具戒 , 依闻而行者是多闻众;具足圣智者是大德众。(参见《望月·佛教大辞典》2·1800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