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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与禅宗合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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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宗素以“不立文字”而闻名,不立文字不是不用文字,更不是“绝文字”,而是要把文字带回到它的“家”,它的意义源头处。“文字当皆从智慧而生,大用现前”(《五灯会元》卷三)。“禅何物也,乃吾心之名也;心何物也,即吾禅之体也。苟不曾向自心中契证一回,徒说药,不疗病也”(《天目中峰和尚广录》),文字是死的,只有“向自心中契证一回”,其意义才能得到“激活”而得以“兑现出来”。当禅师们呼吁“语言皆须宛转归就自己”(《五灯会元》卷三)、“莫向文字中求”(《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时,实际上就是让人们走出言谈与意见,将穿在事实身上的观念之衣剥脱,以“直接在其自我-给予中参核之”。禅宗所说的“不可说”并不是说“不可说”太过神秘而不可说,实际上这“不可说的”恰恰是简简单单的事实本身!它之所以不可说,是因为存在本身是超言绝象的,是超概念、超形式、超逻辑、超对象化的,尽管你可以用概念、用逻辑来表达它、描述它,但其存在本身却在这表达之外,只有在亲证亲得的自我明证中才能体认得到,即所谓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文字本身并不是一自足的体系,“设名要因其体,无体则名之本无,如是则体不名生,名生于体,今之体在名前,名从体后,辨者如此,则设名以名其体,故知体是名源耳”(《玄觉永嘉集》),名句皆是“表显”的,“名句不自名句,还是尔目前昭昭灵灵鉴觉闻知照烛底,安一切名句”(《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因此“语”乃是“显无语底”(药山惟俨语《五灯会元》卷五),这个“无语底”(“体”)即是文字的“家”,“扣己而参”即是要参这个“无语底”,因此“得意者越于浮言,悟理者超于文字”(《大珠禅师语录》),“无语底”即是生生不息的“现象”,即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语即默,默即语,语默不二……菩萨声闻,山河大地,水马树林,一时说法,所以语亦说,默亦说,终日说而未尝说”(《筠州黄蘖山断际禅师传法心要》),语与默皆乃存在的言说,但它只有在“扣己而参”的“己”处才得到“澄明”与“声”明。当然,这个“己”是指“本真的己”,是对世俗的己加以“剥脱”“还原”而得到的明证的己。
   禅宗和现象学产生的情景是大不一样的,但有一点却是惊人的相似,它们都是对“迷名滞相”的一种抗议。“大德,你莫认衣,衣不能动,人能著衣,有个清静衣,有个无生衣,菩提衣,涅槃衣,有祖衣,有佛衣。大德,但有声名文句,皆悉是衣……”(《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科学所把捉的自然无非是穿在当下直观与经验的世界、生活世界上的观念之衣”,然而“人们恰恰通过此衣,却把实际是方法的东西当作真实存在了”(EJ p[,45] CF.Crisis p[,52])。迷名滞相古已有之,于今为甚,信息时代的现代人沉迷于信息的喧嚣之中,振振闲谈,人云亦云,道听途说,但哪些是存在的信息,哪些是障蔽存在的信息,人们却茫然无察了,人们与言谈所及的原初存在关系匿而不现了,无根的自我纠缠于无根的信息之中。信息之为信息,本真地当是“传达”,是“无语底”(天道)传达给“显无语底”人,如何“不为文字语言所转,而能转得语言文字”(《大慧普觉禅师语录》第二十四卷),已成了迫切的问题,现象学与禅宗可说是为此而做的“解粘去缚”的一种尝试。
     二、“直截根源”:“还源”与“明自心”
   现象学悬搁与还原使我们从言词转向“直观”、从逻辑操作转向“意义的激活”,而这个直观、这个意义的激活的承担者即是“先验自我”,达到先验自我这一“终极的自我明证性”即是现象学还原的根本意义。
   先验自我是现象学的“谜中之谜”,现象学一度被胡塞尔称作“自我学”(egology)。这个先验自我“不具任何实在的属性”(IdeasIIp[,337]),它在所有实在的和可能的经验中,保持着“绝对的自我同一性”,“它不能在任何意义上被看作是经验自身的一个实在的部分或阶段”(Ideas I p[,172]),就此而言,它是“超越的”。然而, 它又内在于所有意向经验的过程中,离开它被关联的方式,它则完全缺乏本质成分,就没有任何内容能被阐明,它本身不可描述,“说似一物即不中”。 它不是一个“空虚的同一之极”, 它有一个“自我本具的领域”(spere of ownness),它在其“意向生活的流动的多样性与被意谓的对象一道成为具体的”(CM p[,68])。这个自我又是“构成的自我”, 是所有有效性的操作者,所有的真理皆源于先验自我及其生活,离开这个自我而奢谈对象的意义乃“纯然之胡说”,因为“意识的对象,在流动的主观过程中具有自身同一性的对象,并不是从外面进入(意识)过程的;相反,它是作为意义,已包涵在主观过程自身的——并且是作为由意识的综合性所产生的‘意向的效果’的”(CM p[,42])〔1〕。
   这个听起来颇觉吊诡的“我”——胡塞尔甚至称“这个我并非我这个人,因为我这个人,我这个实实在在具体的人,恰恰由这个我构成的”——绝非“形而上学之杜撰”,实乃“直接经验之绝对自主自律的领域”(Ideas II p[,408]),一旦实施现象学还原,先验自我即原原本本当下“朗现”,它是绝对自明的,无可置疑的,是自我明证性之源头,是“可能意义之宇宙”(PL p[,33]),每一可设想的意义, 每一可设想的存在,都落入先验自我的领域内,它是终极的自我明证性。因此,任何再向自我之后所进行的探究都是荒谬的,人们只能当下体认它、接受它,它本身则是不可理解的,因为它是一切理解的基础。
   先验自我的吊诡性还在于“世界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能构成整个世界?……世界的主体部分吞下了——姑且这么说——整个世界及它自身,何等之荒谬!”(Crisis p[,179-180]),换言之,如何理解“我自己,作为先验自我,构成着世界,而同时,作为心灵,我又是世界中的一个自我? ”(ibid p[,202])在胡塞尔看来, 这并不是一个实际的背谬(anactual absurdity),而是一个吊诡(a paradox), 不解决这个吊诡,也就意味着实际的普遍与彻底的现象学悬搁是根本无法实现的。这个吊诡,也是困惑胡塞尔一生的大问题,这个问题的表述一再重现于胡塞尔的几部主要著作中(Ideas I p[,164],CM p[,37],Crisis p[,180])。
   吊诡的解决在于“根本的觉悟”,即我们必须觉察到,在经验自我中,我也是一个先验自我,只不过由于我沉迷于世俗态度中,而使这一先验我一直处于蔽而不现的无名之中,然而,即便在这一障蔽与无名中,先验自我依然为而不名地运作着,就此而言,即便片面的、封闭的、自然的态度亦是一种先验态度的变式。通过悬搁与还原,我才能明白我这个先前质朴的自我恰恰正是处于“隐匿样式”中的自我,我生存于世界之中,并不象物一样被置于世界之中,究极而言,物是现成地摆在世界之中的,而我则把我客体化于世界之中的,我是“意向地”“存在于”世界之中的,这种意向的存在借助于我的身体而获得一个在世中实存的品格,世中之我即是先验自我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