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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点滴论》讲记之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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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想大家要注意,“利益事业”千万不能“强制其知”。若“强制其知”的话,很难有“如实智”。

  法称论师的这一句话就是说,“如实智”是成就一切事业的先行。既然“如实智”是先行,那就很重要了,所以,“显示此智”,“显示此智”就是说,我就解释一下“如实智”,这当中当然还包括对邪说的破斥。

  如实智者、有二种:一、现量。二、比量。

  这是很明白的话,不须多说。

  现量品第一

  这是第一品。首先是现量的定义。

  此中现量者:谓远离分别、及不错乱。分别者:谓适与言说相杂显现。即远离此、不由眩?、迅速旋转、乘船、患病等生起错乱之智,即现量。

  在《因明入正理论》中,现量的定义是,“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此中”是说,总共有二量:现量和比量。“此中现量”,是说现在就说现量。现量的定义是什么呢?陈那论师和商羯罗主给现量的定义都是“无分别”,现在法称论师则更进一步,说现量不但得无(离)分别,而且要不错乱。这就是现量的两个要件:一、无分别;二、不错乱。关于现量的无分别,咱就不多说,因为学过了《因明入正理论》,这儿就只说说不错乱。法称论师为什么要给加上一个“不错乱”呢?这给陈那论师的不同之处在哪儿呢?咱们知道,陈那论师认为,一切认识都是识的自我认识,错乱不过是识的主观虚妄分别,所以,陈那论师给的定义只是无分别。法称论师认为,这不但是主观分别的问题,而且还有主客观是否一致的问题。就是说,法称论师认为,即使不分别,也不一定能够保证认识就是正确的,比如,如果主体感官有病,虽然它未做分别,也可能出现错觉。寂护论师举了个例子,比如黄疸病人,黄疸病人看什么东西都是黄的,我们想说服他还说不服他,他怎么都不服气,这种毛病显然与意识无关。所以,法称论师给加上了不错乱。不过我想,在黄疸病人眼中的一切皆黄应该是对的,不一切皆黄是别人眼中的认识而不是我黄疸病人的认识。我把我这想法说给韩老师听,韩老师说,现量作为一种认识不能是自己一个人认为对,还要大家公认。我就说,这让大家公认的话,岂不是已经进入了分别阶段?而且公认哪有一个准儿?地心说统治世界一千多年,是公认的真理,但哥白尼说日心说,把地心说推翻了,日心说该是公认的真理了吧——谁知到了牛顿,说运动是相对的,根本就没有中心。公认的真理恰恰是来回改变的。所以,我还是认为陈那论师的定义已经够了,加上不错乱这一句就是画蛇添足。在法上论师的疏中说,“只凭离分别已足以把现量和比量区别开来”。那么为什么还要加“不错乱”呢?稍待一下再说。现在咱们是说法称的因明,就按离分别、不错乱来说,不然的话,就不是法称因明了。

  法称论师给下过定义以后,又进一步作了解释。说,什么是分别呢?现量既然要求不分别,那么啥是分别呢?“谓适与言说相杂显现”,在《因明入正理论》中说过,分别就是思惟从可以用名言解释的角度去了解对象,或者说,用种种现成的概念去了解客观对象,也就是说,在思惟上构成适用名言表白的心象,这时候的心象了解已经不是单纯从感觉而来,而是和其它各种经验的记忆发生了关系、联想,搀入了判断而后构成的,这时候的思惟活动已经达到了概念的范围了。这样的认识,就有可能歪曲事实,比如说你晚上路过墓地,见有磷火在飞呀飞的,还追着你跑,磷火沾到你的衣裳上了,你一下子吓一跳,怕烧着你的衣裳,这就是因为有了“火”的概念,又有“火能烧着东西”的经验,因此产生了怕磷火烧着衣服的分别。这是概念思维对认识对象进行了分门别类,它有其他经验夹杂在中间了,这就影响直观结果。

  韩老在“言说”后边儿加了一个注解,说是指表义名言,表义名言其实就是概念,象“桌子”这个词,它就是。在认识一个事物的过程中,这个事物的本身与这个事物的概念相杂显现。就是说,我想认识桌子这个东西,在桌子这个东西本身与桌子这个概念之间,交合在一起了。我们知道,万法唯识,都是心识显现的影像,桌子就是影像,桌子这个名词、概念,就是表义名言,在我认识桌子这个事物的过程中,所要认识的桌子,叫做所诠的影像,桌子这个概念是能诠的名言,所诠的影像与能诠的名言浑然结合,这个就叫做“相杂显现”,这就是有分别。认识瓶子也是这个情况,要对瓶子作出分别性的认识,这个瓶子的影像与这个瓶子的名言概念,彼此是浑然结合的。现量概念中的“适与”,是“有能力”的意思。就象婴儿不会说话,但他也会分别,他的分别是思维构成的。婴儿在分别桌子、瓶子等事物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这叫桌子那叫瓶子,他也还没有能力进行言说,他在分别时,事物(影像)本身虽然暂时不与言说的能诠名言概念相应,但仍具有与言说结合的安立名言的能力。

  这样,我们就该知道,分别这个概念,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要分别的事物(影像)本身与事物的名言概念浑然结合,另一个是事物(影像)与事物的概念虽然没有结合,但有能力与之结合。

注意,在《因明入正理论》上,说还得远离一切种类分别。种类分别就是如大有、同异等范畴的思惟活动。大有、同异这是胜论派的概念。还得远离一切无异分别,无异分别比如“颜色”,颜色就贯通于青、黄、赤、白等。还得远离一切诸门分别,诸门分别就是如色与声等种类的其它思惟活动。

  印度的威提布萨那博士有一篇《法称逻辑一滴的分析》,虞愚先生翻译的,中间说分别是“似是而非的幻象经验,这种幻象看上去已能够应对和接触到的那样真实”。

  同样的“无分别”这几个字,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有没有不同的看法呢?陈那论师比较着重于分别和无分别本质的揭示,说分别与名言具有不可离性,无分别绝对不能有名言的加入,说一个正常人,他的思维只要没有名言的加入就是无分别。而法称论师考察得更细,法称论师说未习名言的婴儿也会分别,成年的聋哑人也会分别。法称论师的意思是说,虽离名言但适于名言的也是分别,也就是说,离分别就不适于名言的表白,这就是常说的“现量不可说”。

  再看“不错乱”。法上论师说,要是只有“离分别”而没有“不错乱”的话,则我们就会对某些常见的错误观念,收不到防止之效,比如说乘船时见岸边儿的树向后跑,要是没有“无错乱”的要求,我们就会认为这是现量,因为这现象的出现也是“离分别”的。法上论师是法称论师的再传弟子,法称论师的亲传弟子是天主慧,天主慧虽然有满腔的热忱,也不畏艰苦,但天分不够,这是没有法子的事儿,据彻尔巴斯基《佛教逻辑》中说,天主慧对法称论师的《量评释论》作注――法称论师自己注了第一品,把后三品交给天主慧注的――天主慧前后注了两次都受到法称论师的责备,到第三遍法称论师才勉强认可,法称论师说:天主慧并没有懂得自己书中的深义,只是在字面上大体没错罢了。法上论师是法称论师的再传弟子,但不是说他与天主慧有师承关系,他是卡尔耶那拉克茜多的弟子,但我们对他老师的情况不清楚。法上论师对天主慧以及律天论师批评得都很厉害(这一点儿我还有些疑问,彻尔巴斯基这么说了,可我见一般都说这个《正理点滴论》的疏著名者有两个,一个是梵文的法上疏,一个是藏文的律天疏,律天论师的资料我也得等找到后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