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略解 卷第三
法称论师造 僧成大师释 民国 法尊译编
成量品第二
丁二、显解脱道之成量品 分三:戊一、略释成为量,二、广释其能立,三、释以量称义之所为。初又分二:巳一、释量,二、说成为之所为。初又分二:庚一、能相量,二所相量。初又分二:辛一、明不欺智为量,二、显不知义为量。初又分三:壬一、正说,二、断诤,三、不欺决定。今初:
量谓无欺智。
上来已说能宣说量论之因谓自义比量。今当解说陈那论师云‘敬礼成量欲利生,大师善逝救护者’之义。或问:若说世尊为正量者,量之总相云何?何故世尊是量?曰:量之总相谓新生无欺智。如说见青根识是量,以是新生无欺智故。
壬二、断诤 分三:癸一、断不遍过,二、断太宽过,三、说智之所为今初:
安住能作义,不欺。声亦尔,显示所欲故。说者能作境,何义觉明显,
于彼声是量。义性非有因。
问:若不欺智是量相者,则不遍比量,以比量不以自相为所取境故。曰:如通达具烟山上有火之比量,是不欺诳,以是通达安住能烧煮作用之觉故。问:若不欺智量相者,不应道理,以不能遍声起量故。曰:声所起量亦是不欺,以显示所欲趣境故。此之理由,如说瓶之声,是说者自身中能作之境,即是瓶义,使其行相于觉中明显,对彼是量。(即说瓶时,说者心中瓶相明显,于彼瓶相,瓶声无误,即不欺义。)以是成立彼之三相故。
癸二、断太宽过
缘于已取故,不许彼世俗。
问:若不欺智者,则决智亦应是量。曰:世俗觉之决智,不许为新生不欺智,以是缘自亲因量境之念觉故。
癸三、说智之所为
觉是正量性,所取所舍事,转趣彼主故。由有境各异,
觉证各异故。彼有此有故。
问:诸有色根,岂非是量?何故说不欺智是量耶?曰:新生不欺之觉乃是量性,以于所取舍事随转还中,新生不欺智是主要故。要有彼义相显现方此对彼之通达故。由有境相之觉各异,方安立此觉通达彼义各异故。
壬三、不欺决定
由自证自体,由名言是量,论是遮愚蒙。
问:若不欺智量相者,为由决定不欺,抑由他决定为不欺耶?曰:如缘青之根现量,非唯由自或唯由他决定不欺,谓由自证现量证知自体,由后起之名言量证知于青,是正量故。问:若由自或他,能决定为不欺,由宣说量相之论应成无用?曰:宣说量相论亦有所为,是为遮遣对量相之愚蒙故。
辛二、显不知义为量
显不知义尔。证知自体后,总相识应得,意谓于自相,
不知所知故,观察自相故。
问:唯不欺智,量相即圆满耶?曰:不尔。能显以前不知之义,亦是量相之一分故。问:知青色自体之后,缘青色之识,于青色应亦得是量,以是新知青色总故。曰:彼不决定,以于青色是量,意谓须是先不知青色自相所有,新了知故。若于青色是量,是于青色自相观察转故。缘总之识非观自相故。
庚二、所相量
世尊具是量。
佛世尊是量,以于所化之增上生决定胜,无所欺诳,及新了知四归真理,具彼二德故。以佛具彼新生不欺智故。是为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