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是心因,无具次第因,彼如何具次?前自类为因,
最初应不生,如是因非有。生息异境故,有亦定成多。
故觉应顿生。虽多,一时者,是一心之因,息动微弱等,
缺一应不生。倘随有是因,识亦应有别。若此从彼异,
不异,非彼果。
若谓彼能显意觉唯一一生,故无过者。曰:诸出入息非能决定唯显一一意觉,多性相同故。若谓引因不成,是常一性者,曰:诸出入息,亦应同时顿显众多意觉,以彼因常相近故。若谓非同时多意觉因者,曰:诸出入息,亦应非渐次生多意觉,既不顿生,前后无差别故。又彼诸息应非决定唯生一一意觉,于一息顷亦缘众多义故。若谓此因不定,以一觉能知多义故。曰 :是则彼意觉应顿知多义,以如是知无相违故。又彼意觉,应亦不能渐知多义,以既不能顿知,前后无差别故。若计从身所生,非从自类前念生,有时次第之息多刹那前后生起,是如是次第生起一一心之亲因(即计前后诸息,次第各生一心)。故众多意觉不同时顿生。曰:彼等诸息如何能前后次第生?不应道理,以无能次第生之因故。以从常住身为生因故。若谓此因不成,是从前念自同类因生者。曰:若尔,胎中最初息应不得生,以开尔时彼因如是同类前念非有故。若言不成,则无前生应成相违。又初生无间之出入息,纵有同类前念,亦应决定是多分,以遍众多别异境故。若许尔者,众多意觉应顿时生,以彼亲因身是常住,助缘从多息之功能未退失故。若谓其因不定,息虽众多,同一是者亦是一心之因,非多心因。曰:若尔,息动微弱等时,如缺一强烈息转,意觉亦应不生,要彼一切完聚方是意觉之因故。倘谓此因不成,随有强弱何息,皆是意觉之因。曰:是则由息之力,意识亦应有明不明之差别,以随有强弱何息,即是意觉之亲因故。此因决定,若此果法从彼增减异因,而不随异者,此即非彼之亲果故。
申三、解同
识功能定故,一唯是一因。由贪著余义,识则无功能,
不缘他义故。若谓先从身,顿生起诸觉,后由自类定。
其身之功能,何故而遮止?
若谓多觉顿生之过,汝亦同犯。曰:此不相同。前一觉唯是后一觉之因,前一一识生后一一识之功能决定故。如识由贪著余色义,则无缘他声义之功能,而不缘声故。若谓先从身顿生起诸觉,后由自同类生觉决定,故非多觉顿生。曰:身之功能后时故遮止?应不遮止,是常住故。
辰三、断诤
身灭非依故,心应单独住。若心续住因,不为彼因转,
而作其支分。即此世五处,是生余身因。为破彼支事,
及因,不可得,说非能决定。根等是有余。前根于自类,
现见诸功能,见转故余余,诸生亦成立。若彼从身生,
犯如前过失。若从心,余身,亦应从此生。
若谓死时身遮灭,心应单独安住,以心不间断,而身非心之所依故。曰:若从欲界当生无色界之士夫,死后心暂单独安住,以彼心相续安住之因临死之心,不为彼后身因获得随转故而为助缘之支分故。若从欲界当生欲界之士夫,死后心非单独住,以彼临死之心,是后身之俱有缘故。问:若尔,钶为后身之样因?曰:即此生之最后五处,是生余身之样因,以是开后身体性,主要能饶益者故。顺世派为破临死之身心,为彼后世身心之支分事及因性,以后世身心之俱有缘及亲因不可得故为因。论说彼非能决定,以立彼宗之遍相错乱故。又根等亦非成立彼临死之根不结续后根之正因,以是成立彼宗之有余因故。又亦能成立从前念根引生后念余余诸根,以现见前念根后转变成后念根故。如现在前念根现见有饶益自类之功能故。若谓其因不成,是从身生彼诸根者。曰:诸根应犯如前顿生之过失,以其亲因之身是常,相近有故。若谓根从心生,则其后余身亦应从此心生也。
卯三、结
非由离因故,诸最后心等,皆无想相结续,故彼立有余。
外说:一切最后心皆无后心结续,由离亲因之身故。此说非理。以身非心之亲因故。如果临终心之能立,非成立凡夫彼临终心无后心想结续之正因,许是成立彼宗之有余因故。
癸二、释修亦无无边增长难 分二:子一、难,二、释。今初:
由修虽增胜,如跳与水暖,非能越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