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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熊十力的人生哲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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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晚周之遗轨,辟当代之弘基,定将来之趋向。”[①g]熊十力弘扬儒家的人生理想,并不仅仅是发思古之幽情,缅先哲之业绩,而是为了回答和解决现时社会治理及未来人生理想问题,有明显的现实意义。他深刻指出:“今世变愈亟,社会政治问题,日益复杂,日益迫切,人类之忧方大;而我国家民族,亦膺巨难而濒于危。承学之士,本实既不可拨(本实,谓内圣之学),作用尤不可无(作用,谓外王或致用之学)。实事求是,勿以空疏为可安;深知人生责任所在,必以独善自私为可耻;置身群众之外而不与合作,乃过去之恶习;因任事势所趋而不尽己责,尤致败之原因。”他以深沉的忧患意识号召后学诸生精察明识,迁善改过,研求实用,做圣、王并进的人物,以期为国家民族尽忠效力,立功郅治。为此,他还深入进行两个方面的反省:
   第一,古代圣贤内圣外王之旨,后世并未贯彻到底,甚至有明显的缺失。他分析道:“昔吾夫子之学,内圣外王;老氏崇无,亦修南面之术”;“汉世经儒,并主通经致用,不失宗风,故汉治尚可观”;“魏晋以后,佛家思想浸淫社会,曹氏父子又以浮文靡辞,导士夫为浮虚无用,儒生经世之业,不可复观”;“延及李唐,太宗雄伟,仅振国威于一时,继体衰乱,迄无宁日,唐世士人,下者溺诗辞,上者入浮屠,儒业亡绝”;“宋兴,而周程诸老先生,绍述孔孟,儒学复兴,然特崇义理之学,而视事功为末,其精神意念所注,终在克己工夫,而经国济民之术,或未遑深究……非深观群变,有所创发……于致用方面,实嫌欠缺”。他断言,儒学发展关键阶段的宋明理学“未能完全承续儒家精神”,以至出现宋明以来群儒“鲜造世运”的衰退局面。熊氏的上述分析总体说来是相当客观的,究其动机,大抵意在引导人们总结历史得失,吸取经验教训,以便在现代社会中继续贯彻内圣外王之道、明体达用之学。
   第二,西洋近世以来,于社会政治极富创获,可为中国治化之鉴。熊氏在文化观念上有一宏大、开明的见解,认为“文化上并无东西分途、不可融通之事”;西人社会政治也决非与中国人格格不入。因此他主张对西方社会治理之长应该加以吸收借鉴。他认识到:“西洋社会与政治等方面,许多重大改革,而中国几皆无之。”中国数千年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变乱频仍,生民涂炭,人们所期盼的只是有好皇帝出来结束乱局,实现治世。西方人在中世纪“受了君主制度许多昏暗之祸”,想到的却是“民治制度”。由此可见,中国人在勇于改造社会上,远逊西人。“西洋改造之雄,与夫著书立说、谈群理究治术之士,皆以其活泼的全部精神,上下古今,与历史万事万物,而推其得失之由,究夫万变之则。其发明真理,持以喻人,初看奇说怪论,久而知其无以易也,如君民问题、贫富问题、男女问题,乃至种种皆是也。”[②g]中国有志之士应该学习西方知识分子这种“活泼”的、勇于“改造”创新的精神。
   熊氏认为,在西方的“郅治之道”中,最精粹可取者,莫过于独立、自由、平等的社会理想。他认识到:“古代封建社会之言礼也,以别尊卑、定上下为中心思想……而无所谓自由与独立。及人类进化,脱去封建之余习,则其制礼也,一本诸独立、自由、平等诸原则。人人各尽其知能、才力、各得分愿。”这里所说的“言礼、制礼”都是确立某种社会制度的意思。
   何谓独立?“独立者,无所依赖之谓也……唯自信者能虚怀以求真理,一切皆顺真理而行,发挥自家力量,大雄,大无畏,绝无依傍,绝无瞻徇,绝无退坠,堂堂巍巍,壁立万仞,是谓大丈夫,是谓独立……。同时,亦尊重他人之独立,而不敢以己凌人,亦与人互相辅助,而不忍孤以绝人。”
   何谓平等?“平等者……以法治言之,在法律上一切平等,国家不得以非法侵犯人民之思想、言论等自由,而况其他乎?以性分言之,人类天性,本无差别……此皆平等义也。”
   何谓自由?“自由者,非猖狂纵欲,以非理、非法破坏一切纪纲,可谓自由也。非颓然放肆、不自奋、不自制,可谓自由也。西人有言,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此当然之理也。”[①h]熊氏对自由与必然的关系极有创见,他说:“一个人在未生之前,早经旁的东西把他的生命规定了”,他的“一切知虑、情感及行为,哪有一点一滴不受社会上学艺、政教、风俗、习惯与其他各种固有的势力的陶铸?”换言之,一个人“未生之前,早先安排了种种模型”,人“无非依着这模型做些填实工夫”,“如此说来,人生哪得有自由”?然而,又应承认“人生真自由”。“何以故?自由是相对的名词,在限制之中,而有自强、自动、自创,以变更不合理的限制的余裕,这才叫自由。若是无限制,又从何见出自由?社会的种种模型,固然限制了我人的生命,但是我人如果不受他的固有的不合理的限制,尽可自强起来、自动起来、自创起来,破坏它的模型,变更他的限制,即是另造一个新社会,使我和我的同类都得展扩新生命,如此,岂不是人生有大自由么?”“我们若是把个人屈服于社会,使得大家凑成一副死机器,便与宇宙变动不居的生机大相违戾,是大不幸的事。”[②h]在熊氏上述自由与限制的论述中,不仅具有深刻的辩证思维,而且体现出对民主政治的渴望。
   熊氏立足于总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经验的哲学使命,利用儒学的古老术语,阐述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人生理想。他相信孔子设计的大同理想符合人类进化之道:“盖社会发展,由蒙昧而进进,终乃突跃而至于全人类大同太平。人类以格物之功而能开物、备物、变化裁成乎万物。利用安身,驯至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之盛而人道尊严极矣。”他断言君主专制制度必为人民民主制度所取代:“六经之‘外王学’,实不容许有少数人宰割天下最大多数人之统治阶级存在”。他主张建立平阶级、荡私有、天下为公的社会制度:“云何本天下为公之道,以立制度?大人世及之体与私有制度废除,即荡平阶级而建立天下一家之新制,是谓公。”他认为在这一理想社会中,人们的道德水平、思想境界极为高尚:“天下一家之制度下,人人可以表现其道德智慧,所以者何?天下之人人,皆化私而为公,戒焕散而务合群,则智慧超脱小己利害之外,而与日月合其明。”[③h]
   总之,熊氏憧憬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实行公有制度、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政治民主、经济发达、教育普及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们的智慧日增,道德日高,思想境界极为高远,他有时把这种社会制度称为“儒家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