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女性(6)
时间:2008-07-28 18:43来源:香港宝莲禅寺作者:释昭慧 点击:
试想:一个全身习气毛病的修道人,不能闻过则改,反而以骄矜的身段回避规谏与诃责,这不是比丘修道心性的重大陷阱,还是什么?他们的骄慢心,原是修道过程中需要加以对治的重大烦恼,如今骄慢心却在一套不健康的规制包装下,被彻底合理化了,甚至被变本加厉大大发挥了。这与“毗尼”的原义--“断烦恼毗尼”,何啻天壤之别!试想,在这样严重的烦恼心所与阶级意识蒙蔽下,比丘会是八敬法的受益人吗?怕是他们的损失,比比丘尼还惨重吧!
比丘们在这种“优惠条款”下,稍一不慎,面对杰出的比丘尼,就会呈现出自卑自大交综的复杂情绪,甚至会有微妙的妒忌心理。许多比丘,往往才干没多大,身段又放不下,即使比丘尼确有过人学识,他们也宁愿做一个不敢“不耻下问”的可怜虫。有时宁愿巴巴求教于在家男女居士,就是无法向比丘尼求教(这又是“近亲相嫉”的一大证据)。这种尴尬的处境,于修道有何利益可言?又岂能从“半偈舍身”的释迦本生中学到“为法忘躯”的精神?一个以“特殊人种”自居,鄙视女性的人,还有可能体悟到佛法的缘起智慧吗?“众生平等”的理想,对这种人而言,永远会是天际遥远的星辰!
十、仗义执言的可敬比丘
然而在比丘之中,也不是没有为女众说些公道话的大德。星云大师就常常向南传国家的僧众提议恢复比丘尼戒的传承,而且相当肯定女众在佛教中的贡献。老实说,没有女众,就没有佛光山,也就不会产生今天举世闻名的国际佛光会。他在行动上也锲而不舍,于前(八十六)年在印度佛陀成道处的菩提伽耶(BodhigAya),联合南传上座比丘,为女众举行了比丘尼戒的传授。
另外,在学理上冷静分析,而为女众抱屈者,以印顺导师为最。除了因女众出家事而为阿难与女众抱不平,撰为〈阿难过在何处〉,以及对“八敬法”的制法背景作历史性的透视之外,他也观察到男性偏见所产生的自相矛盾,与对女性修道人的深远伤害:
在自相矛盾的部分,他举出“各部派对比丘尼戒制订的条目多寡不一”为例:《摩诃僧祇律》,尼戒共二七七戒;尼众的不共戒,仅一○七戒。《五分律》共三七九戒,不共戒达一七五戒。依正量部所传而论,比丘尼不共戒才只有九九戒,显然总数不过二五四戒,与比丘戒的条数相差无多。各部比丘尼波罗提木叉的条数,出入如此之大,这意味著:比丘持律者所集成的比丘尼律,因各部派对尼众宽、严以待的态度不同,于是繁简也就大大不同。他认为:这显示佛陀涅槃之后,上座比丘领导下的佛教,对比丘尼显然有严加约束的现象。
如此“律己以宽,律人以严”的男性沙文主义,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印顺导师感叹道:
“释尊在世,出家的女众,也是人才济济。如“持律第一”钵吒左啰(PaTacArA),‘说法第一’达摩提那(DharmadinnA,或译作法乐)等。达摩提那的论究法义,编入《中阿含经》,成为原始佛教的圣典之一。26自受到比丘僧的严格管制,逐渐消沉了。结果,以上座部自居的赤铜鍱部(Tamra-ZATIya,就是流传于锡兰、缅甸、泰国等佛教),比丘尼早已绝迹了!”27
十一、心理学与社会学之检视向度
经与律,说到有关淫欲的过失,每极力丑化女人。甚至说:女人有五碍(五种不可能):佛、轮王、梵王、魔、帝释,是女人之所不能,而唯男人所可能做28。但这也奇怪!女性既然都能成就阿罗汉,为何反而不能成就世间的轮王乃至魔王?我们也许可以从史学、社会学与心理学的角度看待这些历来的经典论籍。
从史学角度而言:经律的结集权与解释权既然都掌握在印度男性僧侣的手中,于是比丘尼失去了发言权,成了噤声的“空气”;而古印度社会,又是极其歧视乃至欺凌女性的社会,此从前述女性在夫死之后以殉葬为美德的价值观中,可见端倪!在这种文化背景之下,这些男性僧侣如何可能正确传递或解读宣称“众生平等”的佛陀理想?不无可疑!所以大量丑化或贬抑女性的典籍文字,不但不足以证明“男女不应平等”,却适足以反证:摆脱文化偏见而透视佛法胜义,是何其不易之事!
从心理学角度而言,男性僧侣对女性之出家者,比对在家女居士尤为严苛,如前所言,这可能与“近亲相嫉”的微妙心理有关,另一方面,这也必然与修道者“禁欲”的生活形态与焦虑感有关。事实上,不只是佛教,普世禁欲修道的宗教,掌握教权的男性僧侣,大都会产生一套敌视女性而自圆其说的逻辑与权力机制。在这方面,笔者所撰〈人、事、情、理之辨〉一文,曾经有所分析:
“盖修道人一面要清修梵行,一面又要超越恋慕异性之动物本能,在此迎拒之间,宁愿矫枉过正以排斥异性,亦不愿习焉不察以体惜异性。独身主义的修道人,往往倾向于‘不净’之观照,以对治‘净’颠倒,此不独佛教为然,而是普世宗教颇为一致之现象。西方天主教虽未发展出整套之不净禅观,但也是用一切方法丑化异性,企图以此打破异性美丽幻象的诱惑。然而纵使彼视女人若‘蛇蝎’,似‘祸水’,亦终不免《刺鸟》剧情之一再翻版,此所以真修道者之为‘难能可贵’而应受尊崇。
“古有老和尚偕小沙弥行于市井。沙弥见一女人,问此为何,师答以‘老虎’,回山之后,沙弥竟独钟乎‘老虎’,足见丑化异性,尚有失灵之时,而动物本能之超越,竟是何等艰钜之工程!故佛既然多为比丘说法,经典又皆系比丘之所结集,是则‘偏呵女色’亦属正常。若佛系为尼众说法,当然也会‘偏呵男色’,毕竟欲界男女同有‘欲重’之病--这点也是‘平等’的。”29
然而这些经典糟粕或制度陷阱,一般佛教徒自不易从佛法胜义、史学知识、社会学视野(后详)与心理学角度看清楚其问题何在;所以它们在一般女众的心理中,还是会引起深刻的自卑感,使其自愿处于卑下的地位。
这一直要等到大乘佛教兴起,无论是《维摩诘经》中论法并讥嘲舍利弗的天女,是《华严经》“入法界品”中许许多多少年善财所参访的女性善知识,还是《胜鬘经》中气定神闲作狮子吼的胜鬘夫人,都以女人身分,与上座比丘或男子们论究胜义,这可说是释尊时代精神的复活!
然而我们仍可从其中嗅出比丘尼受到上座比丘打压以后的寂寥--这些大乘经所记载的杰出女性,已全是在家女居士,我们再也没机会从大乘文献中看到杰出比丘尼的身影了!
在社会学方面,父权思想浓厚的社会集体意识,也给僧团中的“性别骄慢”提供了最好的温床;因为这些男性僧侣不但早已被父权思想所潜移默化,而且更因社会的推波助澜,而易于将压制女修道人之地位的行为,加以合理化。例如:在女权意识低落的地区,不但男性僧侣藐视女修道人,就连“善男信女”也吝于给予她们精神上与物质上的支持与鼓励。欠缺社会力量的奥援,这些女修道者的社会地位就显得更没有正当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