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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空”义述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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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载:“所云大乘无过二种,一则中观,二乃瑜伽。中观则俗有真空,体虚如幻;瑜伽则外无内有,事皆唯识。”(注:《大正藏》,卷54,205页下。)大乘佛教的两大派系中观学派和瑜伽行派在论述诸法体性究竟为“空”或是“有”的问题时,都与缘起观联系起来,认为“空”是指事物不具有永远不变的主宰、实体之意。他们不仅主张“人空”,也主张“法空”,表现了与小乘佛教空有观的巨大差异。同时,中观学派着重真俗二谛说,认为万物缘起是有,本性是空,即“俗有真空”;瑜伽行派则本于心识染净活动,强调识有境无,即“外无内有”,表现了两派空有论说的不同。

  中观学派继承和发挥般若经类的性空理论,进一步宣扬“假有性空”的核心思想,提出既不落于假与空两端,而又不离假与空两端的中观论。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注:《大正藏》,卷8,752页中。)这是说,所有因缘和合的“有为法”,即由种种条件积集而成的事物,都犹如梦境、幻象、泡沤、虚影般虚空,如朝露般短暂,也如电光般迅逝,其本性是空寂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注:《大正藏》,卷8,848页下。)“色”,泛指物质现象。“空”,空性。“不异”与“即是”,都是不离的意思。这是说,一切物质现象都没有自性,都是性空的。五蕴中的受、想、行、识,也和色一样,都没有自性,都是性空的。般若经系的典型哲学命题“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意蕴实有三层:第一,从存在层面看,现象与本质是不相离的。物质现象与其本质空性是不相离的。一切物质现象都是空的,而空也不离现象而存在。第二,从认识层面看,要透过物质现象看到其本质的空,了达物质现象当体即是空,又要看到空不是断灭,不是虚无,空是落实在物质现象上面的。第三,从境界层面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菩萨修持般若直观达到的最高境界,观照色与空的相即不离,照见色等五蕴皆空,从而度一切苦厄。可见“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一命题是着重从佛教修持实践意义上立论的,并不是说色与空在内容上相等相同。

  上述的般若经思想,从根本上推倒了小乘佛教的“法有”学说的立论根据。小乘佛教以人是五蕴和合而成,无独立的实体而说“人空”,同时又认为五蕴作为元素是实有自体的,是为“法有”。般若经认为,五蕴本身也是没有实体,是空性。所谓五蕴皆空,就是一切物质现象和各种精神现象都是因缘所生法,都无独立不变的本性,其本质为空,是为“法空”,而不是“法有”。《大乘大义章》卷下带总结性地说:“佛法中常用二门:一、无我门,二、空法门。无我门者,五阴、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缘,决定有法,但无有我。空法门者,五阴、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缘,从本以来无所有,毕竟空。若以无我门破微尘者,说色香味触为实法,微尘是四法和合所成,名之假名。所以者何?是中但说我空,不说法空故。若以法空者,微尘色等,皆无所有,不复分别是实是假。”(注:《大正藏》,卷45,137页下。)引文中的“十八性”,即十八界。大小乘佛教在空有学说上的根本区别在于,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和十二因缘等这些被认为是构成“人”和“法”的单一性元素是否实有,小乘佛教认为是实有,大乘佛教则认为是无所有,由此而产生对“法”的是有或是空的对立看法。

  从中观学派论证“法空”的理论机制来看,事物的自性(质的规定性)与空性是根本对立的,自性与因缘和合的事物及其构成元素是不相容的,一切事物均无自性成为中观学派“空”的学说的理论前提。那么,什么是自性呢?为什么自性与事物是不相容的呢?

  关于自性,通常是指事物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决定事物自身存在的本质,即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性。说一切有部重要论书《阿毗昙心论》云:“诸法离他性,各自住己性,故说一切法,自性之所摄。”(注:《大正藏》,卷28,810页中。)“自性”,此处相当于“界”、“种”等义。又,题为龙树造实属瑜伽行派一系的《十八空论》谓:“自性有两义:一、无始,二、因。”(注:《大正藏》,卷31,862页上。)“无始”,不变。“因”,种子。在说一切有部和瑜伽行派看来,自性是决定不同事物的不变的类、种,事物有生灭变化,而作为事物的种类、种子的“自性”是不变的。中观学派龙树在《中论?观有无品》中也对自性做了全面的界定:“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注:《大正藏》,卷30,19页下。)“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无;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注:《大正藏》,卷30,20页中。)“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注:《大正藏》,卷30,20页中。)这是说,自性是“无作”,不是作法,即不是因缘和合的有为法,而是“不待异法成”的独立自有的;自性无“异相”,是无生住异灭的变异相的;自性是“定性”,是“非无”,也就是“常”,即恒常的。自有性、不变性、恒常性,可以说是龙树界定自性的基本含义。

  中观学派反对说一切有部等派别的自性实有说,主张“无自性”说。它从宇宙万物生成(“缘起”)和宇宙真实本相(“实相”)两个角度来论证自性是不存在的、非实有的。

  与说一切有部等派别的缘起有自性说不同,中观学派竭力强调自性与缘起是不相容的。自性作为独立、永恒的绝对性,是与任何因缘不发生关联,不互相依待的。《中论·观因缘品》云:“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注:《大正藏》,卷30,2页中。)一切众因缘和合的事物,都是无自性的,若说某一事物有自性,就不能说它是众因缘和合而生的。从一切事物是因缘和合而起的缘起论立场看,自性实有的命题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十二门论》开宗明义第一偈也说:“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注:《大正藏》,卷30,159页下。)《中论》卷四也说:“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注:《大正藏》,卷30,33页中。)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既然是众缘所生,就是无自性的,就是空的。

  说一切有部等一些教派通过讲六因、四缘(注:“六因”指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和异熟因;“四缘”为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和增上缘。),来肯定从因缘而生的事物都是实有的。针对这种因缘实有的说法,龙树着力破四生(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他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注:《中论》,卷1,见《大正藏》,卷30,2页中。)在龙树看来,“自生”是本来就有,不应再有生,说自生是自相矛盾的。“他生”相对于自生而言,有自生才有他生,自生既无,何谈他生。“共生”是指自生和他生共合而生,然既无自生,又无他生,共生也是不能成立的。“无因生”也是错误的,无因则无果,无因有果是不可能的。一般说缘起是讲生,而龙树则讲无生,其理由何在呢?这里的关键是龙树认为四生的每一种生都是无自性的,破四生实是破自性生。四生均无自性,故说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