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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许多人认为在经、律、论三藏中,最能具体显示佛教伦理所在的,是律藏吧!这个见解如果是针对出家众的话,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把组成教团的成员定义在七众弟子的话,则有待商榷,因为律藏仅规范了出家教团的缘故[1]。不过我们可以在经论中看到在家信众的生活准则,这些准则就是所谓的三归、五戒、八关斋戒及至十戒等,不用说我们可以把这些准则视之为佛教伦理的德目。
在展阅经论时,我们发现各经论对这些伦理德目的持守标准,解释有着分歧的地方。比如说,受三归时,是否该同时受五戒呢?受五戒时,是否五戒都该同时领受呢?对此,《阿毘达磨俱舍论》卷14,所言如下:
但受三归,即成近事(指优婆塞、优婆夷而言),外国诸师说,唯此即成。迦湿弥罗国诸论师言:离近事律仪(即五
1. 平川彰氏:〈戒律と道德〉,《日本佛教学会年报》二十七号,页237。昭和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土桥秀高氏:〈敦煌の律藏〉,《敦煌と中国佛教》页257。大东出版社,昭和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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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则非近事。若尔,应与此经相违。此不相违,已发戒故[2]。
但是,《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24中则言:
健陀罗国诸论师言:唯受三归,及律仪缺减,悉成近事[3]。迦湿弥罗国论师言:无有唯受三归及缺减律仪名为近事。[4]
由此可知,《俱舍论》中所言的外国诸师,是指健(犍)陀罗国的论师而言。两国虽同位于北印度,同是贵霜王朝的领地,但是犍陀罗这个地方早在纪元前三世纪时,希腊文明就移植于此,这从犍陀罗佛教美术来看就可以明白。或许因为如此,犍陀罗国的论师们比迦湿弥罗国的思想较为先进。他们主张成为优婆塞或优婆夷,只要接受三归依即可。而关于五戒的领受问题,主张量力而为,不需要五条戒都一起领受。他们所持的理论根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