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三、断诤
若由有所诠,许为有事者,则诸事如何,非是非所诠?
近因各异故,非可说为他,是假施设故。过去未来义,
亦以总为因。诸听闻转者,有何为无法?若许彼假立。
假于衣等无,而与现在瓶,无事何所亲?觉无误转者,
常时为真名,于婆罗门子,增益名狮子,世有如是说。
无义由众生,何共称立声?彼是彼真名,彼理相同故。
错乱分别者,余是俗假名。如无事功能,名无。如分别,
有能亦名胜。此等之名闻,是众生所作。
若谓瓶总虽与别瓶物体非一、非异,然许为有事,以与衣总物体有所诠异故(即可诠说与衣总异体也。)破曰:若尔,则与诸别瓶如何可说非一异所诠?应是所诠,以是有事故。又瓶总与衣总亦非可说为物体异他,以无实事故。瓶总与衣总虽无实体,然可说为各异,以其近因瓶衣物体各异故。依彼近因假施设为异故。(这是说:瓶总与衣总,以无实事故。不可说物体有异。然由近因之瓶衣各异,故假立为异耳。)外曰:于过去未来之义,亦由总事为因,诸听闻者乃转,故总是实事。破曰:彼总于现在所无去来瓶法,现在如何转?应不转,以是常事有故。若许不转者,则现在言瓶之声,应于去来之瓶不转也。若谓言瓶之声于去来之瓶, 假立瓶名而转者。破曰:言瓶之声,于去来之瓶假立名转,而于衣等假名不转,应无此差别。以于衣等不转,而于无现在瓶事之去来之瓶,无任何亲近因缘故。(都无现在实瓶何疏于衣等,不假名瓶,何不亲于衣等,而亦假名瓶耶?)如言狮子之声,常为兽王之真名,与于婆罗门童子增益之假名,如是言说亦世间所有,以于兽王是初所立名,觉由此名于兽王,无错误而转,于婆罗门童子,是由与兽王相似为理由之名故。若谓有余总义可说者为真名,无余总义可说者为假名,此不应理。虽无余总义,若由众生,初于何事共称安立彼声?彼名即彼义之真名,若由与真名转义相同故,以错乱分别随转之名?彼即彼事之世俗假名故。譬如子事是为成父志,如无此功能,则云无子。又如数论分别(计自性名最胜),于能成办国人事业之老人,亦称最胜。如此等名闻,皆是众生所作,非有实体也。
子三、以现相相同成立
如已灭由声,于觉如何现,于未灭亦尔。而于耳等识,
有义者,无彼。能取唯总故,二心皆相同。单独能取彼,
于前已遮讫。
缘现在未灭瓶之分别觉,亦无实事所取义,如由声力缘已灭法之分别觉如何显现,今亦如是显现;其理相同故。此因决定,以耳等识有所取义者,与缘已灭之分别觉,则无彼现相相同故。若谓不定,唯缘总为所取义故,故二种心现相相同。破曰:彼非唯缘其总。此于前已遮讫故(前已破单独总为所诠)。
子四、以是共性成立
诸互差别者,何成无别性?纵有二体性,彼何成一事?
若彼共同事,而异于彼等,说为彼等总,则成无系属。
于遣则无破。故此相同总,是无事为相。
诸差别瓶,如何成为无差别体性?应不能成。以是物体互异之差别事故。若谓不定,以有自性是一、分位各异之二种体性故。破曰:诸别瓶如何能成一事?应不能成。以是异物故。若谓彼等别法所共同有之总事,异于彼等别法而是余物者,曰:说彼总是彼等别法之总,应无系属,以与别法是异物故。于遮非瓶所现相,观察一异不能破,以许为无事故。此别法共同之总,是以无事为相,是共相故。
子五、以是果故成立
若彼是果者,应成多与坏。然亦不许彼。坏唯事相连,
故非是常性。种类非果故,应无系,无事。
试问:彼总是果非果?若总是果者,总应有多分与可壤灭,以是果故。然彼亦非所许,以计常一故。彼总应非是常,是有事故。此因决定,以坏灭唯与有事相连系故。若非果者,则彼种类应于别法胜义无系属,应成无事,以非果故。
子六、以待名言故成立
事力所生识,非待于名言,而于总觉前,无如是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