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佛教的黄金时代(下)(公元4—6世纪)
第四节 佛教在中国魏晋南北朝的急剧发展
一、魏晋南北朝历史概况
公元4至6世纪,相当于中国的东晋南北朝时期。为了陈述的方便,这里追记了此前三国与西晋的80年历史。
东汉末年爆发的黄巾起义,沉重地打击了汉王朝的统治基础。与此同时,各地豪强为镇压起义军风起云涌,不断发展和扩大着私人武装,形成遍及全国大小不等的军阀集团。东汉王朝已经名存实亡,各路军阀间展开了武力兼并。公元220年,曹氏在洛阳代汉立魏,控制整个中原地区;继之,刘氏在成都建蜀称帝,占据西南地区;孙氏在建康(南京)立国为吴,统治长江以南,史称三国。这是自秦汉以来中国大一统形势的首次正式分裂。
曹魏政权统治初期,采取了一些恢复生产、发展经济的措施,使大乱后的黄河流域得以相对稳定。魏明帝死后(239),曹氏集团开始衰落,政权为司马氏豪强集团所控制。263年,司马昭带兵灭蜀,265年,司马炎以禅让方式代魏,改国号为晋,280年灭吴,全国重新统一,史称西晋。自汉末以来,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动乱和分裂,至此得到了短暂的安定。
西晋王朝是在门阀士族地主阶级支持下建立起来的,统治集团内部长期进行着争权夺利的斗争。公元209年,晋武帝死,皇室宗亲间爆发“八王之乱”,西晋王朝的力量消耗殆尽,届于北方的少数民族贵族纷纷进入中原逐鹿,西晋的统一不过10余年,就陷入了更严重的分裂中。
公元304年匈奴贵族刘渊建立汉国于左国城(山西离石县)。316年,同族刘曜攻陷长安,俘晋愍帝,其余王室和门阀士族先后南渡长江,拥戴瑯玡王司马睿于建业建都,是谓东晋。东晋王朝的建立,开始了对江南广大地区的大规模经济开发,也为开辟海上交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在政治上,仍然是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代表。只是由于几个大士族集团势力互相牵制,得以保持平衡,在不断地动荡中维持了百余年时间。
420年,出身于低级士族而又屡建军功的东晋将军刘裕,废除晋帝,建立宋朝。此后,江南地区政权迭经更替,先后经历了齐、梁、陈几个朝代,直到589年统一于隋。宋齐梁陈四代均以建业为国都,以长江流域为基地,与北方诸国长期对抗,史称南朝,加上原先的吴与东晋,又通称六朝。
在黄河流域的北方中国,自西晋灭亡后,有匈奴、鲜卑、羯、氏、羌等几个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了16个国家,另外还有几个汉人控制的小国。他们之间也是战争连年,互相兼吞,最后基本统一于鲜卑的拓跋魏王朝。
鲜卑族原是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公元386年,鲜卑拓跋部落酋长拓跋珪即代王位,同年改国号曰魏。398年,建都平城(山西大同),史称北魏。次年称帝,号道武帝。至439年,魏太武帝灭北凉国,完成了黄河流域的统一。493年,魏孝文帝又迁都洛阳,改姓为元。
北魏政权入主中原后,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任用大批汉士人为官,吸收和利用先进的汉文化和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巩固了统治。这一局势维持了一百多年。534年分裂为东魏和西魏。
东魏建都于邺,政权实际上掌握在贵族高欢手中。550年,高欢之子高洋代东魏称帝,史称北齐,建都洛阳。557年,西魏宇文觉代魏称帝,国号曰周,史称北周。577年,北周灭北齐,北方统一。581年,北周隋国公杨坚灭北周,建立了隋朝。589年,隋灭南陈,从而结束了长达几百年的南北分裂,中国重归统一。
从曹魏代汉到隋灭陈止,共计369年,总称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是战乱频仍,灾难深重的历史时期,但在局部地区或短暂时期,又有相对稳定和繁荣的局面出现。这使佛教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多方位的传播。它深入社会的各个阶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撞冲激荡,参差交会,形成了独具中国历史特色的佛教思潮,影响甚至支配着南北朝一些大国的统治思想。
二、魏晋南北朝佛教的流传
1.三国、西晋的佛教
继汉末儒家正统观念的崩溃,三国的思想解放运动有更深层的开拓。曹操曾起用“不仁不孝”而有真才实学的人做官,在实践上已经提出了对纲常名教的挑战。至魏末嵇康倡导“非汤武而薄周孔”,标志着对传统儒学的批判,达到了一 种新的自觉。何晏、王弼开创“正始之音”,发挥《老子》的宇宙观,突出《周易》、《论语》的地位,并作全新的解释。由于他们立意玄远,甚少务实,亦称玄学,或曰清谈。
玄学完全清除了两汉儒学的谶纬妖妄之言,而以简炼的文字探讨本体论和认识论问题,确立一种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由于它远离政治和实际生活,抽象的哲理性强,对于逃避或钝化当时残酷的权力斗争的部分知识贵族和士大夫,有很大的吸引力,使玄学成了魏晋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形态,尽管在思想内容上,玄学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派别。
非儒之风和玄学的兴起,为佛教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思想条件。
“正始之音”是在汉末崇尚《老子》的风气中形成的,着重阐发“以无为本”的主张,一般称作“贵无”派玄学。支谶译《道行般若》(或另有灵帝时竺佛朔译本)几乎与《老子》在汉末的盛行同时。至于三国,研究《般若》也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即般若学。般若学是佛教以纯理论形式进入上层社会的开端,直到两晋,始终是佛教中的显学。
魏、吴两国对《般若》的讲习都有相当的开展。释朱士行曾在洛阳开讲《道行经》,“觉文章隐质,诸未尽善”,遂于甘露五年(260)西渡流沙,至于阗求得《放光般若经》(《大品般若》)胡本。这说明洛阳听众对般若学的讲次,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过,魏自曹操开始,对黄老神仙术方士取羁縻政策,对民间的鬼神祭祀作为“淫祀”加以禁止,大规模的宗教活动受到严格的限制。嵇康曾讥讽过“乞胡”,表明游化洛阳的西域僧人已经引人注目。但佛教在社会底层的传播情况,则很难了知。见于僧传的译者,则有沙门昙柯迦罗、昙帝、康僧铠等。
昙柯迦罗,中印度人,于魏嘉平(249—254)年间来洛阳从事译经工作,《高僧传》本传记:“于是魏境虽有佛法,而道风讹替,亦有众僧亦未禀归戒,正以剪落殊俗耳;设复斋忏,事法祠祀。迦罗既至,大行佛法,时有诸僧,共请迦罗译出戒律。迦罗以律部曲制,文言繁广,佛教未昌,必不承用,乃译出《僧祗戒心》,止备朝夕。更清梵僧立羯磨法受戒。中夏戒律,始自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