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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中国魏晋南北朝的急剧发展(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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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南北二系以外,还有一些地论师。其中靖嵩于周武毁佛时,与同学300余僧南达江左,从建业法泰咨决真谛所传瑜伽行派经抡,包括《摄论》、《唯识》等。590年,重还江北,留住涂州,着重弘扬《摄论》学,著《九识三藏》等。净愿重律,先学《地论》,后准《摄论》,隋初至长安,与《四分律》和《涅槃》等同时讲说。北朝地论学和南朝摄论学,在涅槃学的基础上的汇合,是南北朝末期和隋初佛枚思想上最可注意的事件,以此为契机,佛学普遍地转向对“心性”问题的探讨。

  地论师南北二道对“心性”的解释有许多差别。简略他说。北道师把世界的最高本体归结为具杂染性质的“阿黎耶识”,所谓众生悉有“佛性”,是指众生经历后天的熏习,最后必当成佛而言,是谓“当常”之说;南道把世界的最高本体归结为“清净阿黎耶识”,或“如来藏”、“无垢识”,去除污染障蔽,使本有的清净心性得以显现,即可成佛,被称作“现常”之说。这南北现、当二说在判教上有四宗、五宗之别,其实就是,在理论上规定心性是净是染,在实践上是发扬本有心性还是消灭本有心性问题。但南北二师的界限不一定如此清楚。作为慧光十大弟子之一的冯衮著《捧心论》,认为“当为心师,不师于心”,显然就是主张心性杂染的。 

摄论学


  无着的《摄大乘论》初译于北魏沸陀扇多,但它的流行,是在真谛重译并另译了世亲的《摄大乘论释》和自行解说为《义疏》之后。真谛宣扬瑜伽行派思想,着重的是《俱舍论》和《摄大乘论》。《摄论》是瑜伽派唯识学的奠基性苦作,着重探究“心”的性质和“心”生万有的机制,以及人的认识过程和据此修持成佛的道路,创造了一个庞大的唯心主义体系。特别是它的八识说,提出了阿黎耶作为世界的本体和认识的本原,确立了“唯识无尘”的宇宙观,在南朝引起震动。但陈王朝及其官僧支持的是《般若》和“三论”学,对真谛一系公开排斥,所以直至陈亡,真谛之说在建业甚少流布。

  摄论学的著名僧人来自两个系统:一是真谛门下,如智恺、智敫、道尼、曹毗、法泰等;一是地论甫道,如慧光的再传弟子昙迁,法上的再传弟子靖嵩、净影,慧远的弟子辩相等。出自真谛门下的摄论师,大部在陈隋之际由广州向北,经建业,或去蜀或入长安,出身地论学者的摄论师,在周隋之际,发自京邺,或至金陵,或住徐州、长安。这表明《摄论》学与《地论》学在全国重新统一的新形势下,同风靡当时的佛性论、唯识论等最后汇合,为隋唐佛教宗派的形成,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律学


  戒律是约束佛徒行为和规范僧团生活的纪律。只有按一定仪式发誓接受一定戒律的人,才能充当僧侣或居士,也才是完全意义上的佛徒。早在三国时,已有戒律传入内地,至南北朝,各种律经戒本,更是大规模地集中译介进来,属小乘戒的有《十诵律》(有部)、《四分律》、(昙无德部)、《摩诃僧袄律》(大众部)、《五分律》(沙弥塞部)、《善见律毗婆沙》(上座部)、《律二十二明了论》(犊子部)等,属大乘戒的有《菩萨戒本》、《优婆塞经》等。

  小乘戒律均规定“四波罗夷法”:即以淫、盗、杀、妄语等四种行为为重罪,犯者必须摈除僧团,也就是最严厉的处分。以“淫”为重罪之首,把“杀”排在第三位,且重点在制止僧尼的自杀,正反映了早期佛教严苛的禁欲主义和厌生之风。另有一些小本律典,归纳诸戒为“五戒”:即戒杀、盗、淫、妄语、酒。此中“杀”与“淫”的次第作了颠倒,而戒“杀”扩展到了一切有生类,成了仁爱万物的一种硬性规定,戒“淫”仅限于合法婚配之外的性行为,对家庭伦理已全无妨碍,佛教的原始面貌为之大变。

  大乘菩萨戒也有“四波罗夷法”,但内容更加不同,其侧重限制的是受戒者的思想动机,而非行为的实际后果。衡量思想动机是否纯正,最根本的一条是对“大乘”的态度,若勤于“大乘”,就是忠于“本戒”,在“大乘”的名义下,可以不受任何约束。

  在南北朝,所谓“大乘菩萨戒”,多是授给帝王贵族和居士;国家支持并在僧侣中通行的仍然是小乘戒律。齐梁僧祐是南朝律学大家,尤重《十诵》,齐竟陵王每请讲律,听众常7、8百人;梁武帝倍加礼遇,凡僧事硕疑皆敕就审决,曾为六宫受戒。北魏慧光是北朝律学之宗,造《四分律疏》,删《羯磨戒本》,著《仁王七诫》、《僧制》等,在僧侣中广为奉行,被后人视作律宗的奠基者。

  从三国吴开始,一部分佛徒主张也用佛教戒律作为国家教化民众的普及手段,用五戒比附五常,用“十善”遏制“十恶”。这种意见特别为南朝梁和北朝魏所接受,所以一些著名津师也往往就是国家的僧官。

  梁慧皎说,“入道即以戒律为本,居俗则以礼义为先”,大体代表了律学的基本观点。但有些律师走向极端,以戒律为指针,斥责数论义学为虚诞;一些数论家则言:“地狱不烧智人,镬汤不煮般若”,轻蔑戒律。律学与义学的对立,是南北朝佛教内部纷争之一。 

禅学


  魏晋文士重般若轻禅定,至晋宋之际,禅智并重始在僧侣中占主导地位。及至佛驮跋陀罗、慧严、慧观等传罽宾达磨多罗和佛大先的五门禅法,“以掸命宗”,力图用“禅”统摄佛教的一切修为,禅学逐步独立,成了与义学鼎立的另一般力量。

  禅学的特点之一是能以神异惑众,在贫困和破产的民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一些著名的禅师,往往能聚拢很多禅僧共同行止,所以受到官方的特别注意。佛驮跋陀罗在长安传习禅法,聚众数百人,因而被摈出走;玄高自麦积山蓄徒至300人,先后为西秦、后凉、北魏所敬,但也屡遭打击,终于被拓跋焘杀害。

  然而就总体说,北朝更重禅法。惠始、佛陀、僧稠等,都受到北朝帝王的殊礼。原因也在于禅僧影响群众广泛,同时内容又不出禁欲、堪忍等“调心”的范围,很合乎统治集团的需要。

  在官方支持的禅法之外,还有更多的是鲜为人知的禅法在民间流行,其中之一是菩提达摩。

  菩提达摩的事迹不可确考,后人的记载多相互矛盾。唐初学者把他与僧稠并提,成为南北朝后期影响最大的两个禅僧团。僧稠在北魏,特别是在北齐,势力薰天,是由民禅升到官禅的典型代表。他的禅法是“四念处”,与“五门禅”属同一类型的小乘禅。菩提达摩以4卷《楞伽》传法,崇尚“虚宗”,极端卑视“不净”、“骨锁”、无常、苦等禅观,所以在思想倾向上与僧稠禅是对立的。传说达摩又以“二入四行”教人,不仅重视坐禅,而且重视教理。他要求通过壁观,识自本有“真性”,在实际上达到无爱憎、无得失、无悲喜、无是非、超脱一切的精神境界。他和他的弟子慧可等,也在北朝活动,曾受到地论师和其他官方禅师的排斥和迫害。在慧可门下,形成大批“楞伽师”,于周、隋、唐之际,向南流动,成了唐代禅宗的先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