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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义章》的佛性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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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523下。
注13:《大正藏》卷 44,页 472 上,引自《大智度论》卷 32,《大
   正藏》卷25,页298中。
注14:《大乘义章》卷9,《大正藏》卷44,页65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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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体而言,性种性者「无始法尔」且不变,故可称之为「性」,而此
性种性(如来藏或佛性 ) 因为「本为妄隐」才有染法, 但随着修治
能离染显净。始显的净德是涅盘之「果本」,亦即本具的清净「性种
」,也就是《大智度论》所说的黄金中本具金性,白石中本有银性。
慧远更进一步将二种性与二佛性相比配:「法佛性」即「性种性」,
「报佛性」即「习种性」。法佛性的本有体性在因位和果位时,「体
无增减,唯有隐显、净秽」的差异而已,因此「法佛之性转名性种」
。(注 15)以上慧远从「种子因本」的意义解释佛性,基本上符合印
度佛教如来藏的基本学说。
 
(二)、体义:依「体」解释佛性,慧远分成四方面加以说明。
 
1. 佛因自体:「佛因自体,名为佛性,谓真识心。」(注16) 首先,
慧远认为作为成佛之因的佛性,其自体即是真识心。何谓真识心? 慧
远于其《大般涅盘经义记》说:「如来藏者,佛性异名,是真识心。
」(注17)可见他将如来藏、佛性及真识均视为同义词。在《大乘义章
》卷三末的「八识义」中,慧远对真识有详尽的解说。虽然慧远将阿
赖耶识亦列为真识的八个异名之一,(注18)可是基本上他的真识义偏
重如来藏思想,与传统瑜伽学派所说的阿赖耶识,意义有很大差异。
这可由慧远强调真识具有过恒沙佛法的「不空」意义得知,他说:
 
   有人宣说诸法空义,以为真识。对治此执,说真不空。于此识中
   ,具过恒沙一切佛法,云何名空?故《胜鬘经》中说为不空如来
   藏矣。」(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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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大正藏》,卷44,页 472 上。此段经文引自南本《大般涅盘
   经.狮子吼菩萨品》卷25,(《大正藏》卷12,页768上),或北
   本《大般涅盘经.狮子吼菩萨品》卷27,《大正藏》卷12,
   页523下。
注16:《大正藏》卷 44,页 472 上,引自《大智度论》卷 32,《大
   正藏》卷25,页298中。
注17:《大乘义章》卷9,《大正藏》卷44,页651下。
注18:慧远列举八个阿赖耶识的异名: 藏识、圣识、第一义识、净识
   、真识、真如识、家识、本识。《大正藏》卷44,页524下-525上。
   有关慧远之心识思想,参阅廖明活,〈净影慧远的心识思想〉,
   《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三期,1993年,页39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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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引句可见慧远的真识心,即是如来藏。
   2. 佛果自体:「佛果自体,名为佛性,所谓法身。」从因位而
言,佛性即是如来藏(真识心 ),而从果位而言,即是法身。慧远对
法身的定义是:「法者所谓无始法性,此法是其众生体实,妄想覆缠
,于已无用。后息妄想,彼法显了,便为佛体,显法成身,名为法身
。 」 (注 31) 如此定义下的法身,正是《胜鬘经》所说的「如来法
身不离烦恼藏,名如来藏」,众生无始以来本具的法体,不但具足无
量恒沙佛法,而且有积极性的觉照作用,因此能达到止息妄法,显了
佛法的「佛果」。慧远所说的法身觉照,即是《大乘起信论》所说的
真如内熏的作用。
   3. 通于佛因佛果的觉性:「通就佛因佛果,同一觉性,名为佛
性。 其犹世间麦因麦果,同一麦性。」 (注 22) 属于「佛因」的真
识心(如来藏 ) 和属于「佛果」的法身, 虽然有隐显、和染净的不
同,却具同一觉性,如同麦芽和麦果,虽其「麦相」有异,其「麦性
」相同。
   4. 诸法自体:「通说诸法自体,故名为性。此性唯是诸佛所穷
就佛以明诸法体性,故云佛性。 」 (注 23) 就诸法的自体而言,其
体性即是佛性。
 
慧远将以上所举的四佛「性」义的前三者说为「能知性」,仅遍于有
情众生,而不通于草木瓦石等无情,因为有情众生才具「开觉」的能
知性。后者为「所知性」,遍及有情和无情,此意义下的「所知性」
偏重法性义,有如《大智度论》所说的在非情数中,名为法性,在有
情数中,名为佛性。
 
(三 ) 不改名性:
 
   慧远将佛「性」不改的特点分四方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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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大乘义章》卷3,《大正藏》卷44,页540上。
注20:《大乘义章》卷19,《大正藏》卷44,页837下。
注21:《胜鬘经》《大正藏》卷12,页221上。
注22:《大乘义章》卷1,《大正藏》卷44,页472上。
注23: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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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体不改:「因体不改,说之为性。非谓是因常不为果,说
为不改。 此就因时,不可随缘返为非因,故称不改。」 (注 24)佛
性的因体不改,并不是义谓其常住因位不为果,而是指作为佛因的真
识心得果之时,因名虽改为法身,其因体不亡。再者,因体「不可随
缘返为非因」,意思是说虽然清净的因体会随缘成染相,可是其净性
不会随缘而「返为非(清净 ) 因」。
   2.果体不改:隐为因体的佛性固然是「随缘而不变」其净性,显
为法身的佛果,亦可「不变而随缘」,故说佛性果体不改。
   3. 通就因果自体不改:由于佛因和佛果的自体不变,众生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