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在过去,许多学者都用「菩萨」此词作为界定「大乘」
此词的标准。笔者认为,这种用「菩萨」定义「大乘」的方
法,到了佛性论发展的时代便完全无效。因为在佛性论发展
的时代,小乘部派如毗昙和萨婆多等部亦有「菩萨信仰」的
现象。由于过去的学者在处理佛性论的问题上有误读及错解
佛性论经、论的情形,笔者在讨论「大乘」的定义之际,为
了说明大、小乘的佛性观性质,也将过去学者对大乘或瑜伽
行派之佛性论误解的地方提出分析及讨论。此中包括检讨瑜
伽行派的「五种性」观的问题及《大般涅盘经》前、后分经
文是否一致的问题等。笔者认为「大乘」一词没有固定的界
定概念,「大乘」一词也不能永远套在一个学派上,「大乘
」至少在前二期的发展,都是当时帝王信仰的主流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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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一直到 1995 年王邦维出版《南海寄归内法传校注》为
止,大乘(Mahaayaana)一词的定义仍然受到学者的重视,
并认为此词尚有谈论的余地。王邦维在其《南海寄归内法传
校注》中就以 Charles Eliot 及 Nalinaksha Dutt 对大乘
一词的定义作准,对比唐代义净在《内法传》中所作之大乘
定义。王邦维认为,Charles Eliot 及 Nalinaksha Dutt 所
作的有关大乘的定义虽然影响很广,然而「前两位学者的意
见大同小异。虽然他们力图把大乘佛教主要的特点总结出来
,但甚么是大乘最主要,最带普遍性,最能够以一概全的特
点,他们并没说得很清楚,而且他们定义中的有些特点只能
说是大乘中某些派的特点,而不能说是所有大乘的特点。义
净《寄归传》的定义相对的来说最简单,但恰恰指出了大小
乘之间最基本的区别。」(注1)
义净在《寄归传》中对大乘所作的定义,诚然是此三位
学者中最简单的定义。但义净的定义是否如王邦维所言,「
(其)恰恰指出了大小乘之间最基本的区别」,这就有保留
的余地了。再者,大乘此词是否能以一组或固定的观念来说
明王邦维所说的「所有大乘的特点」,甚至大乘一词是否有
其无时、空性的固定定义,这也是值得探讨的事;特别是,
王邦维自己也注意到,在大乘发展的过程中,大乘还有不同
学派之独特个性的发展倾向等现象。
大乘自第一世纪在北印度开展出来之后,便在历史上源
源流长的发展。其间还经过各种变化,使原来的面貌增添了
各种的色彩,这是为何至今学者对于大乘此词的定义尚无有
一定的共视之原因。王邦维所提到的三位学者对大乘的定义
,除了菩萨信仰是三人所共视者,Charles Eliot 及
Nalinaksha Dutt 都各自有自已的说词。Charles Eliot 列
了七条特征定义大乘。此七条为︰
1、有菩萨信仰,并相信人人皆能成佛。
2、有兼爱伦理的信仰,个人为善的标准在于全世界的利益,
并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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