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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依与现代社会伦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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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佛而论:「诸有众生,二足、四足、众多足者,有色、无色,有想、无想,至尼维先天(navasa~n~ninasa~n~nina)上,如来于中,最尊、最上、无能及者……诸有众生承事佛者,是谓承事第一之德,以获第一之德,便是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2]

  就法而论:「所谓诸法,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无欲、无染,灭尽、涅盘。然涅盘法于诸法中,最尊、最上无能及者。诸有众生承事法者,是谓承事第一之德,以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间之


1. 《中阿含经》卷12,《含婆陵耆经》,佛光阿含经,《中阿含经》一,页424。

2. 《增一阿含经》卷13,<三宝品> 第二十一,佛光阿含藏,《增一阿含经》一,页399-401。;尼维先天,即非想非非想处天,为无色界第四天,三界中最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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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此名第一德。」

  就僧而论:「众生之中,如来众僧于此众中,最尊、最上、无能及者。……是谓承事第一之德,以获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综此三德,佛为一代之教主,证得涅盘之圣者,自为一切众生中之第一德;佛陀因之修行,而证得涅盘法,自为形上、形下第一法;皈依于佛、法之僧众,放弃了个人财富、声、色之娱,自亦是佛陀徒众之圣者。

  「三自归」之归依者,自然具有三种德性;而虔诚地归依,更是与三德合一。这也佛、法、僧,以及一切有情众生之均衡点与皈依处。

  如果我们将「佛」比之于「国家领导人员」。将「法」比之于「法律、法规」;将「僧」比之于「各级行政干部」,也有三德之尊,也是受尊之三德。我们的现代世界,一定更为美好。

  根据《圣法印经》及《法印经》:「清净、空性、寂灭」就是涅盘[3]。归依「法」,就是归依清净、空性、寂灭,也就是归依涅盘。

  为什么要依「法」呢?因为此「法」即是真理,是佛陀所发现之真理:「法尔如是,法住法界,此法常住」[4];僧是上承佛陀所发现之真理,下化众生的传道者。由此可知:归依「法」是知识范畴,归依佛与僧则是伦理与道德范畴。

  换句话说:三皈依,乃是通过佛与僧之伦理、道德范畴,以达到最高真理涅盘法之知识范畴,这是我们站在哲学思辨立场说的。如果


3. 《大正》二,页500,及拙著《中印佛学之比较研究》页110,中央文物供应社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