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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依与现代社会伦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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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佛陀建立僧团之戒律,以防僧团腐败,蹈入婆罗门之覆辙。改耆那教僧团之修苦行为「中道修行」,以利宗教之发展。

  同时,将虚无、形上、神观为中心的归依,改为他本人、人格的、现实的,佛陀为皈依中心。

  可见,三皈依之概念或名词虽是得自前二者;但佛陀三皈依之内容与精神却是佛陀自行创立的。唯有他具有大悲、大愿才有此气魄,直下承担;今天也足以证明是因为佛陀的大悲、大愿,才能使四众弟子感动而圣法长住。

  (三)圣法长住:佛教传到现在,已历两千四百多年[6]。之所以能圣法长住,历久常新,实应归功于佛陀高胆远瞩,自己为佛教树立了伦理宏规,而成为佛教大宪章;而此宪章还能传之久远,其原因如次:

  1.佛于众生中最尊:从《六度集经》[7]所载佛之本生;以及以后


6. 佛陀出生与涅盘年代不详。室利兰卡学者以为公元前五六四~四八○;中国学者认在公元前五六八~四八六。参阅拙译《印度通史》下册,页1614,国立编译馆出版。拙著《中印佛学比较研究》,页977-988。

7. 《大正》三,本缘部,上。

 

页6

大乘经如《华严》,《法华》、《楞伽》诸经中所载:印度传统文献,远比佛陀之前几百年,乃至几千年之神、魔、仙人,都皈依了佛,成为佛陀大弟子。如以文献学、历史法则来看,简直是笑话。但如站在文学或宗教上来看,也更显出它的价值。

  譬如佛陀前生若干世本生为鹿,见人溺于水,而救护之。前本生为鱼王,见众鱼为渔网所捕,乃以大尾刺破网,而群鱼得逃生等故事[8],皆在说明悲心存于一切众生之中,低等动物尚有悲心,何况人!

  佛能使群魔、诸神、诸仙都能皈依其座下,乃是指佛陀的悲心能宽恕怨敌,摄服诸神、众魔,这自然已属有情众生中之最尊了。

  就现世观,佛陀以国王太子之尊出家修行,其能舍弃荣华富贵,声色美食之乐,即已够伟大了,进而能得大证悟,实非常人所能;成道后倡众生平等,使得最低的首陀罗也能与婆罗门同起同坐。佛陀甚至优先为理发匠的首陀罗剃度,他就是有名的优婆离(Upaalii)。

  佛陀在《阿含经》中所揭示之修行内容是从如何做好个人之本分为起点,首先要分别善恶,知道自己的缺点,努力学习,亲近好人,追求正法,独立思辨,依次奉行。像这样作为一个公民的条件做到了,才能正式出入戒、定、慧三无漏学,然后才能证入解贶道。从《阿含经》中,我们所看到的大都为求「建立人间伦理」,其所示伦理条目,可说超越任何宗教之教条[9]。可见佛陀最重世法。其原因有两点:其一,人生伦理,是解脱伦理之基础;其二,救度众生必须建立社会伦理。换句话说,佛陀之悲愿是要众生解脱,也同时完成了人间的伦理教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