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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传佛教与中国素食文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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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结论

  影响中国素食风尚的佛教,本是尊重生命,慈悲不杀的宗教,虽然佛陀住世时,僧团托钵乞食,为方便民众供养,而有所谓的「三净肉」,但是佛陀的悲心,绝不以为佛弟子非吃「三净肉」不可,大乘经典适足以将佛陀不食众生肉的精神彰显无遗;而当佛法传来中国,因为中国早有斋戒习俗,百姓的饮酒食肉机会也不多,所以素食风尚就自然与淡泊、公廉、俭朴等传统美德结合。在六朝,许多高僧不等《涅盘经》传来,都已能仰体佛陀悲心,蔬食长斋,后再加上梁武帝、隋文帝相继因宗教信仰,敕令僧伽务断酒肉,以及斋日的禁断屠戮,素菜终成为中国菜系之一。寻绎古代士庶阶层斋素的理由,除了宗教信仰及省欲去奢的考虑,健康养生与发愿追福都是原因之一;此外,素食与文学也有所交集。具备宗教素养的文人诗僧,当他将人生经历、生命感怀抒发于作品中,就有自在闲适、高华清朗,或超然出尘,或苦行禅寂之态,而从素食衍伸到艺术理论,也能见到奉守律仪的「蔬笋气」,以及反常合道的「翻着袜」风格。

  随着社会进步,人类不断的省思,目前素食人口已有日渐增多的趋势,素菜馆中的菜肴,不仅讲究味美,并且强调健康,以广招徕;不过作为一种菜系,素食向来只是中国饮食文化的支流,早在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四〈肉食〉条,已不满肉食昏人神志的说法,遂藉曹刿论战言及「肉食者鄙」,而有所批评云:

今流俗皆谓凡是食肴炙者,即合志识昏蔽,心虑愦浊,不堪谋事,故须蔬食菜羹,襟神明悟为之也。至乃递相戏弄,以为口实,不亦谬乎! [140]

这正与前节「士庶的斋素心态」所引罗大经、陈继儒、洪应明等人的说法针锋相对;而且前文虽引过白居易持斋之作,但白居易还是有斋戒期满,开荤饮酒的诗歌 [141];又如苏轼也一再提起惜福延寿,绝嗜欲、节饮食 [142],却终非安于素食之流,如其〈禅戏颂〉云:

已熟之肉,无复活理,投在东坡无碍羹釜中,有何不可?问天下禅和子,且道是肉是素,吃得是吃不得是?大奇大奇,一碗羹勘破天下禅和子。 [143]

或者以为这是东坡游戏之作,不必当真,那么再看〈荐鸡疏〉曰:

罪莫大于杀命,福莫过于诵经。某以业缘,未忘肉味,加之老病,困此蒿藜,每翦血毛,以资口腹。惧罪修善,施财解冤。爰念世无不杀之鸡,均为一死;法有往生之路,可济三涂。是用每月之中,斋五戒道者庄悟空两日,转经若干卷,救援当月所杀鸡若干只。伏望佛慈,下悯微命。令所杀鸡,永离汤火,得生人天。 [144]

一边吃肉,一边请人诵经,既满足口腹之欲,又期盼藉佛解冤,其实凭苏轼的聪明才智,应该知道这并不符佛教精神,但他却写出许多人共通的心理。苏轼尚有〈书南史卢度传〉、〈食鸡卵说〉等文 [145],都可以见到他不喜杀生,但又未能断味的矛盾,这也正是许多无法素食者的两难。所以如果回归儒家「数罟不入污池」这种物尽其用的人文观,那么愧疚感将不复存在,也免得吃一顿饭,倍觉压力沉重,因此在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戒杀生》说道:

戒杀亦善事也;虔奉之固不必,痛辟之亦不可。裴晋公曰:「鸡猪鱼蒜,逢着便吃;生老病死,时至即行。」此妙法也。又某相国问僧曰:「戒杀如何?」曰:「不杀是慈悲,杀是解脱。」曰:「然则尽食无害乎?」曰:「食是相公的禄,不食是相公的福。」 [146]此妙解也。经言菩萨元(原)制食三净肉,谓不见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复益之以自死、鸟残,为五净肉。是佛亦未尝食素也;然必穷极珍异,变法烹炮,则固不可。袁简斋随园食单云:「钩刀取生鸡之肝,烧地炙热鹅之掌,至为惨毒,物为人用,使之死可也,使之求死不得,不可也。」至哉言乎! [147]

「不杀是慈悲,杀是解脱。」「食是相公的禄,不食是相公的福。」这虽是妙解,却并非赞成(随喜)杀生,因动物的「解脱」不过脱此毛皮之身,恐又得轮回恶趣之中;而相公福报享尽了,还能有禄继续「解脱」海陆众生吗?佛法机锋,实在不宜妄下解会;况且佛陀未素食,也不表示佛陀主张肉食,然而这不仅是一般人对佛教常有的误解,也充分反映出中国人典型的饮食观,所以素食无法成为中国饮食的主流,自属意料中事了。

后记:

一、本文发表于东吴大学文学院第十届〔饮食与文化〕系际学术研讨会,承黄永武教授讲评,并获蒙朱守亮、欧阳炯、林明德、陈清香、沈淑芳、陈恒嵩诸师友提供宝贵意见与数据,以便订补,在此谨致谢忱。

二、《东吴中文学报》有审稿制度,本篇论文经由两位审稿人审查,审核意见有云:「本文能扣紧主题,数据运用丰富,论述层面宽广,故推荐刊登。」然亦有建议将原题目〈佛教与中国素食文化〉更名为〈中国大乘佛教与素食〉或〈大乘佛教与中国素食〉。笔者几经思量,歉难遵从,理由有三:第一、由于此两种题目仅涉及饮食部分,无法涵盖本文第四、第五节有关于文化内容。第二、若言可将「佛教」改为「中国大乘佛教」或「大乘佛教」,则本文页八已引慧皎《高僧传》及沈约〈究竟慈悲论〉,谓于大本《涅盘经》未传中国,而梁武帝亦未敕断荤腥之前,六朝高僧已有蔬食长斋者,此蔬食长斋高僧,实最足以仰体佛心(审稿人亦提及原始、南传及西藏皆未素食,此乃限于托钵旧制与地理条件,致素食有施行困难,详情可参见笔者发表于第五届中国饮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素食与佛法行持〉),故采用「大乘」一词,恐有不妥;尤其更名为〈中国大乘佛教与素食〉,势有必要探讨受中国影响之其它地区,则显已悖离本文撰写原意。第三、审查意见复云:「重以从本题目与内容观之,似乎素食惟佛教独专有之,不异忽视道家辟谷、断食以求长生或求仙之术。兹建议是否可将题目改为……」云云。本文既以佛教为题,自不须论及道家(或当作「道教」、「神仙家」为是),而未论及道家,与忽视道家,二者亦不可相提并论;又纵若更名为上述两种题目,是否即可免于忽视道家辟谷断食,以求长生或求仙之议?况且本文页二已引林乃燊所言,道教不戒肉食,未能形成独特教餐之论;而尤其神仙家辟谷求仙,盖指断绝饮食,其与素食本无关连,若《楚辞‧离骚》曰:「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远游〉曰:「养六气而饮沆瀣兮,漱正阳而含朝霞;保神明之清澄兮,精气入而麤气除。」嵇康〈答二郭〉诗云:「岂若翔区外,餐琼漱朝霞。」郭璞〈游仙诗〉十四首之三曰:「放情陵霄外,嚼蕊挹飞泉。」乃至《列仙传》诸仙众服食之黄精、水玉等等,与佛教教餐之以蔬、果、谷、芽为主,亦迥异其趣,故承教应命实有难处。必欲更改题目,以与原始佛教,或南传佛教、西藏佛教有所区隔,则毋宁改为〈北传佛教与中国素食文化〉,或较切合文意。此外,两位审稿人提供参考数据,笔者获益良多,已补充于第二、三、四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