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管理体制(2)
时间:2008-03-12 09:50来源:慧海佛光作者:济 群 … 点击:
佛教僧团所实施的公有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1、出家是打破私有制
出家是相对在家而言。家,从狭义上来说,是指某个家庭;从广义上来说,是指世俗的生活方式。
人类对自我的执著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求学、工作、成家立业,无非是为了吃好、穿好、住好,无非是为了个人的意志得到最大程度上的满足。我们的人生就是在这种不断的追求和占有中度过:我们对感情的占有,对财富的占有、对地位的占有,对亲人的占有……一旦占有之后,新的欲望很快就会产生,因为总是有尚未实现的目标在等待着我们。“即使人类已经达到了温饱,在以物质满足为基本价值判断的社会中,更好的含义也是相当明确的。世界各国无不以数字说明自身状况是否更好--国民生产总值、劳动生产率、人均收入、福利指标、就业率等等,增长成了更好的同义语”,而就人类的欲望而言,增长是永无止境的。
我们从没有到有,却不会在拥有中得到真正的满足,又将这个过程延伸到不断的横向比较之中:希望我的所有能够超过别人。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就带来了彼此之间的竞争。在现代社会,竞争已深入到各个领域。学生从在校读书就开始比成绩争名次,走上社会后,竞争就更趋激烈,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拓展什么事业,都要在竞争中谋取自己的一席之地。即便是在家庭里,至爱亲朋也会因利益纠纷而争得鸡犬不宁;至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若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就会由冲突上升至战争。总之,人在自我的支配下,对世俗的一切都充满着占有,充满着比较,充满着竞争。
所以说,建立于我执和欲望之上的私有制是罪恶产生的基础,关于这一点,佛陀在两千多年之前就已明确指出:我执是人类一切烦恼的根源。由我执而产生贪心、嗔心,对我喜欢的就贪,对我讨厌的则嗔,并由贪心和嗔心的炽盛导致世间种种罪恶行径的产生。佛教把人类的罪恶归纳为四种,即“杀、盗、淫、妄”。
以我执为基础所产生的贪心会导致这一系列犯罪现象的产生。
我们会因贪心而杀生,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为了对美味的贪著,而无视动物应有的生存权利;贪心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危害到自己的同类,当通过正当途径得不到我们所希求的财富时,就导致了谋财害命的现象;更进一步,为了争夺土地,争夺资源,引发国家与国家之间大规模的战争。贪心还带来了偷盗和抢劫,当我们贪著属于他人的东西而丧失理智时,偷盗行为就在所难免;贪心又会导致邪淫,无论是非法的暴力手段或不正当的婚外恋,都来自于无法克制的贪心;至于贪心引起的妄语更比比皆是,俗话说,无商不奸,为什么不能诚实地经商呢?无非是为了谋取更大的、不在正常利润之内的暴利。
以我执为基础所产生的嗔恨心,同样会导致类似的犯罪行为。
在中国,“有仇必报”的狭隘观点反而成了侠士所为,甚至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说,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嗔恨的种子在一个人的心中生长十年或者更久,对他的心灵健康会构成多么大的伤害。我曾请人们用最简单的两个字对武侠小说的内容作一归纳,结果都没能切中要害。我告诉他们,这两个字就是“爱”和“恨”。每部武侠小说都围绕着爱和恨,光是爱,看起来软绵绵地没味道;光是恨,一片刀光剑影,没有感情在里面纠缠一下,似乎也少了点什么。作者正是抓住了人们的这种心理,爱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恨的时候,恨得势不两立。在武侠小说中,爱和恨是有所侧重的,但它的主题是恨:或是有仇必报的恨,或是由爱而生的恨,或是单纯的“士可杀不可辱”的恨……无论是哪种恨,都是嗔恨心在作怪,一切的争斗也是在嗔恨心的支配下发生。 在家的生活就是以我执为基础,以私欲的满足和占有为基础。而出家就是要通过修行去除对自我的执著,摆脱对私欲的占有。出家人的学佛过程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是从生活上放弃世俗的追求,在家的时候有妻儿、有财富、有地位,还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出家就是要带着出离心从家里走出来,以放弃对世间一切的占有为前提,不管你曾经是乞丐还是国王,一旦出家,就意味着过去从此告一段落。佛陀出家前是将要继承王位的太子,但他有感于世间生老病死的痛苦,毅然放弃了富贵荣华,选择出家作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当他夜半从宫中出逃时,只带了一个侍从帮他把头发剃掉,并将原有的衣物带回,从此披上袈裟,乞食于四方。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出家就意味着一无所有的无产者生活。
但更为关键的是从内心深处去掉我执。一个人放弃了财富,私心就没有了吗?内心深处就什么占有欲都没有吗?事实上,放弃还只是形式上的改变,而人类的私心是无始以来的积累,是根深蒂固的。所以,出家之后还需要通过不断的修行来放弃内心深处的我执,修行的过程就是克服自我、超越自我的过程,是从有我到达无我的过程。
阿罗汉的果位就是在彻底通达无我后才能证得,这个过程要通过勤修戒定慧来完成。“戒”是以戒律来割离对世俗生活的占有和贪著;“定”是以禅定的力量来降伏自私和由自私引起的烦恼。对自我的执著,使我们整天妄想纷飞:我的得失、我的荣辱、我的恩怨……我们的心在这些妄想中转来转去,片刻不得安宁。所以,我们要通过修行把心安住在佛法上,安住在正念上,使我们的心从自我的执著中脱离出来,获得自在和安详。
而菩萨道的修行则是在利他中完善自己的人格。如果一个人整天只是为自己考虑,烦恼就会越来越多,患得患失也会越来越严重。反之,如果我们考虑的是众生的利益,众生的幸福,没有自我掺杂在里面作怪,我执就会越来越淡,由此而来的烦恼也就不治而愈。我们要通过布施来克服自己的悭贪,许多人对占有的财产很执著,不但舍不得给父母妻儿使用,甚至也舍不得给自己用,把钱存起来才觉得高兴,而布施正是对治吝啬的有效手段;我们还要通过持戒来克服自己的欲望;通过忍辱来克服自己的嗔恨;通过精进来克服自己的懈怠;通过禅定来克服自己的散乱;通过智慧来克服自己的烦恼……。菩萨的修行就是以“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为前提,如果我们能以此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一方面在生活上舍弃世俗的享乐,一方面在内心进行薰修,就能逐步抵达无我的境界。
私有制是以我执为根本,若每个人都能去除我执,私有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因为一个没有我执的人是不会有私心杂念的。《金刚经》告诉我们:“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菩萨道的修行,要由无我而引发无缘大慈,对待一切众生都象是对自己儿女一样不求回报地慈悲关爱;还要由无我引发同体大悲,把自己和所有众生视为一体。只要我执还存在,我们就总觉得和众生有隔阂,哪怕是和自己的亲人也有隔阂,觉得他是他,我是我,无法真正融为一体,无法将他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将他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或许只有母亲对儿女的爱可以接近这个程度,但母爱常常是狭隘的,不能遍及一切众生。如果我们能够破除我执,没有了作为主体的我,自然也就没有了作为客体的众生,没有了由此而来的一系列私心杂念和人我是非。因此,佛国净土是以无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而僧团所实行的公有制则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