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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管理体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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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戒
  任何人要想成为僧团的一分子,首先要受戒,在家居士有在家戒,出家则有出家的戒律,受戒后才能取得作为僧人的合法资格。受戒需要通过羯磨会议,其中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僧团对你的认可,僧团是和合的、清净的团体,因而,进入僧团要经过必要的筛选,从发心出家到剃度,有很多严格的条件,如戒律里的问遮问难--十三难十六遮,都需要严格遵循。出家后的受戒也是同样是依照戒律的规范来实施,如受比丘戒需要十位比丘共同决定你是否可以得戒,没有十师作证便是不如法的。二是羯磨仪式必须完整、圆满,只有在如法的仪规中进行,受戒的戒子才能得到戒体。得戒就意味着僧人资格的取得,但要成为僧宝还需进一步持戒。
  只有将戒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之中,戒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净化心灵的作用。如果说受戒是身份的确立,那持戒才是身份的完成。只有完整地受持沙弥和比丘所应遵循的戒条,才是合法的沙弥、比丘,才是僧团里真正的公民,才能在僧团中享受应有的权力与待遇。如果不能清净地持戒,就不属于僧团中的合法公民,很多权利都会被剥夺,这在戒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3、五年学戒,不离依止。
  在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大多数的人只是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之后,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除此而外,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似乎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原因是什么?就是没有把对法律的学习纳入国民基础教育中。如果把学习法律纳入国民基础教育,普法的工作就会深入得多,社会上很多由于对法律无知而造成的犯罪现象也可大大减少。
  在这一点上,佛教的工作就开展得比较好,僧团始终是把戒律作为僧伽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进行。任何僧人出家后,都必须五年学戒、不离依止。也就是说,要用五年时间依止在受戒和尚身边,不能擅自离开。在原始僧团里,戒律就是一种生活规范,生活在那样的团体中,对戒律不过一年就可从了解到熟悉,所以要以五年时间学戒,其意义在于僧格的养成。出家之初,虽然形象有所改变,但在世间所沾染的不良习性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去除,因为人的习气来自无始以来的积累,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必须有较长的时间在亲教师身边学习,并以他为榜样,时时地对照自己的行为,检查自己的心念,训练自己的气质,才能在行住坐卧中保持形象的威仪及行为的如法,才有能力在僧团里独立地生活,才能成为有高尚僧格的真正僧伽。这一点佛教戒律里是法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对僧人来说,如果没有经历五年学戒的过程,甚至没有资格学习经论,因为大道理懂得多了,反而会对基础的戒律不重视。而佛法的修行是以戒律为基础的--依戒生定,由定发慧。如果没有通达戒律,没有戒律作为修行的保障,无论是当下的生活还是最终的解脱都会受到影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没有戒律作为统一的尺度,每个人都各行其是,也不利于整个僧团的安定团结。
  4、半月诵戒
  在僧团中,对戒律的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五年学戒”仅仅是个人在受戒后所要经历的集中训练。在团体范围内,还要通过每半月进行一次的诵戒来强化大家的戒律意识,通过戒律的力量达到改造身心、完善人格的目的。生活在社会上的人们,每天忙忙碌碌,几乎无法静下来观照一下自己的身心,这使得我们常常被五欲尘劳蒙蔽而不自知。所以,佛法的修行不仅立足于身解脱,更强调心解脱,要求修行者时刻保持行为的清静和内心的觉醒,诵戒大会的举行即以此为主要目的。
  每半月举行一次的诵戒大会叫做“布萨”,是僧团的重要活动之一,每个僧人都必须参加。诵戒时,由诵戒人把戒律的所有条文从头至尾诵读一遍,每念诵一项即问“四众清净否?”就是问大家在这半月内有没有犯戒?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就自己站出来发露忏悔。若有人护藏、隐瞒自己的犯戒行为,僧团中的其他人应本着帮助的目的善意地替他指出。但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是有根据的,因为戒律相当于法律,要通过符合“见、闻、疑”三项原则的事实来作出判断:亲自看到、听到或有迹象表明某人的确有犯戒行为。如果提出的意见属实,犯戒者便应向大家忏悔,这正是布萨的真正意义所在。诵戒的目的并不在于它的形式,而是通过对戒律的温习来检查自己的行为,对其中不如法的部分及时进行忏悔,并运用集体的力量帮助每个人改正过失。通过如法的忏悔,不但过失可以得到弥补,由犯戒带来的心理负担也会卸除--忏悔则清净,忏悔则安乐。与社会中所实行的法制手段相比较,布萨更注重自我的反省,形式也更为温和,所以说,布萨作为僧伽的自新大会,是具有佛教特色的一项法治制度。
  5、依清净律仪决定在僧团的资格地位
  从理论上讲,僧团内部人人平等,但这种平等指的是权利上的平等,作为一个庞大的团体,在其组织形式上又必须有相应的次序。在佛教的僧团内,僧人根据戒腊的长短而长幼有序,大致可分为上座、中座和下座,他们所受的尊重程度和影响力是不同的,戒腊高的有德僧人能够得到大家特别的敬重。
  有必要说明的是,戒腊不是依受戒的年限来计算,而是根据持戒的情况来决定,只有在一年之内持戒清净、如法忏悔,才可有一腊的纪录。每年的四月十五至七月十五期间,僧众们要在固定的地方居住下来进行修持,这叫“结夏安居”。安居结束前要进行“自咨”,对自己一年来的行为进行总结,虽然每半月都有一次诵戒,但有的过错可能还没有忏悔清净,就可以在这时进行总忏悔。如果自我批评不够深入的话,僧众之间还可以就某些不如法的行为相互指出,运用大众的力量、法治的力量来共同检查。经过安居自咨的彻底清算,戒律里称“受岁”,也就是增加了一个戒腊。戒腊长短是僧人身份的重要体现,僧人在集体活动中的座次、待遇都是根据戒腊来进行分配的。
  6、根据戒律处理僧团事务。
  和法律在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当,戒律也是僧团内部最权威的评判标准,当僧人们的不同意见影响到僧团的统一时,戒律就是用来消除矛盾和避免分裂的有力措施。
  佛教的戒律由自行和共行两部分组成,自行的内容包括沙弥戒、比丘戒和菩萨戒,共行则是布萨、结夏安居等集体活动。无论是对于个体的修行,还是团体的生活,戒律都是最高的准则。佛教的僧团是依律摄僧,是典型的法治管理,从德高望重的上座到新出家的沙弥,所有成员都无一例外地依照戒律生活。
  法律既是人人平等的标志,也是人人平等的保障,因而,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义务。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一方面是为了不伤害别人,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佛教僧团所遵循的戒律,它的作用不仅包括了这两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持戒与禅定的深入、与智慧的获得是完全一致的。持戒可以保护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远离五欲尘劳,远离烦恼杂染,使我们的内心始终保有空灵和宁静的状态;持戒可以约束我们的行为,使我们远离人我事非,远离各种恶业,使我们的行为更符合佛教徒的标准;持戒可以净化僧团的整体素质,提高僧团的威望,使僧团在社会上树立起自己的尊严;持戒还可以保障僧团内部的团结,任何团体都有着良莠不齐的现象,如果没有戒律作为权威,僧团的和谐安定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