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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管理体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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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制戒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正法久住,僧团作为佛法的住持者,它自身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佛法的兴衰存亡。因而,佛陀要求弟子们在他灭度之后以戒律为师,这就使得僧团能够在其后的流传过程中始终保持内部的纯净,保持健康的发展。佛教重在实践,戒律作为僧团处理日常事务的指南,它的价值正是在具体的运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五、自由
  自由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不渝的理想和追求。通常来说,自由的体验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一是自由意志,即人类有能力选择并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像神教或是宿命论者认为的那样,一切都来自神灵和天命的安排;二是自由权,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三是自制自律的能力,也就是说,人能够有效地控制自己情绪和欲望,能够自由地驾驭自己的行为。
  自由是相对不自由而言。在封建专制的统治之下,人们无法享有哪怕是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即便是权倾一时的文臣武将,也随时都可能因触犯帝王而被革职流放或置于死地。而处在社会底层的百姓,生命安全就更没有丝毫的保障。与专制统治相辅相成的宗教神权,也利用其不亚于王权的影响推行宗教蒙昧主义:上帝造人之初,是赋予人类以自由意志的,但在亚当、夏娃犯下原罪后,就失去了这一权利,所以,人类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一切有必须仰赖于神灵的恩典和救赎。在中世纪,一切都要为信仰服务,甚至纯粹的学术研究也不例外,凡是与宗教教义相违背的言论和观点,都会受到宗教法庭的审判与迫害。由此可见,在封建专制和神权的双重压迫下,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成了失去自由的奴隶。
  针对这些现象,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卢梭尖锐地指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权利。”作为自由的提倡者和捍卫者,启蒙思想家提出了新的自由观,其中包括两个方面:首先,自由是人类天赋的权利,除了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也包括相应的政治和社会自由,如财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选举自由等等;其次,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因为法律作为公众意志的体现,是自由的有力保障,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社会将陷入无政府状态,而生活其间的人民也无法拥有自己的基本权益,所以,人类的自由是建立在法律的前提下。自由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伏尔泰曾向他的反对者宣称:“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愿意誓死保卫你说话的权利”,他的这句名言,不仅对言论自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更对自由的内涵作了进一步阐述,正如《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在佛教的僧团中,自由又是如何得到具体体现的呢?自由在佛教中的概念叫做自在,即自由自在。
  1、僧团是个追求自由的团体
  谁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人?就是佛陀。世尊是彻底断除烦恼而得大自在的人,他所领导的僧团则是一个追求自由的团体。
  卢梭曾经说过:“人天生是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和佛法中关于自由的观念有某种相似之处。佛法认为,人的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行为来创造人生,因而,人类从本质上说是自由的。但事实上,真正自由的人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的,如果我们是自由的,也就没有追求的必要。在我们的生活中,除了社会观念、习俗和政治所带来的束缚之外,内心深处的种种烦恼更是我们难以挣脱的枷锁:与生俱来的无明使我们不自由;对名利地位的贪心使我们不自由;对各种违缘的嗔心使我们不自由。只要我们还在烦恼的状态下,即使拥有再大限度的政治自由和人身自由,依旧无法获得更为重要的精神自由。
  人类对欲望的执着是我们无法获得自由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我们的生活中,欲望带来的牵挂无所不在:物质的利益,人际的关系,家庭的生计……这一切把我们心中的每个角落都填得满满的。当欲望占领我们心灵的时候,我们的行为和意志必然处于它的支配之下,没有些许自由可言。古德云:“无欲则刚”,只有认清执著带来的过患,摆脱欲望带来的束缚,我们才能卸下心中的重负,实践对自由的追求。
  除了执著欲望之外,业力也是获得自由人生的重要障碍。从个体来说,业力的牵引使某些人生来六根不全,也使某些人一生穷困潦倒,对于他们来说,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自由就更是奢望;从整体来说,业力使我们生存在不自由的社会环境里,如文革的十年浩劫,一方面是错误的政治决策,一方面也是我们的共业使然,在那样的大气候中,每个人的自由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冲击和压制。
  另外,不良习惯也有着相当的影响。不良习惯来自生活中长期的积累,它所形成的惯性有着巨大的力量,往往会超过理智的约束。很多人也有心向善,但习气使得他们缺乏应有的自控能力;很多人也不希望痛苦,但习气使他们缺乏摆脱痛苦的力量,当意志战胜不了不良习惯时,人们只能身不由己地随着烦恼的心态所转,所以说,人的意志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但这种不自由不是外在的力量,而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是我们内心贪的种子、嗔的种子、嫉妒的种子,是它们主宰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根本无法操纵自己。
  学佛修行,就是要战胜生命中使我们不自由的这份力量,就是要与烦恼和不良习惯作坚决的斗争。通过戒律来约束我们的行为,通过禅定来降服内心的烦恼,通过智慧来斩断痛苦的根源。只有通过戒、定、慧的修习,我们才有可能成为自己的主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自由的人。佛法提倡的解脱自在,意义也正在于此。
  2、从简化的管理体制中得到自由
  在社会中,事业单位有复杂的行政机,企业集团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整个社会就像是一个巨型的机器,生活在其间的每个人都不能不遵循它的运作规律,这固然为社会的稳定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但同时也使我们的生活失去了许多自由。尤其是从事重要职务的领导阶层,从表面上看,权力越大越自由,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随着权力的增加,所受的限制也会相应地增多,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所以说,名利地位的获得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它不仅包括我们的努力和拼搏,也包括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
  僧团的管理体制非常简单,基本没有任何复杂的行政和人事关系。僧团是属于十方共有,因而,每个出家人的行动都非常自由,不必受档案和户口的牵制。僧团这种统一而简单的管理体制,给僧人的生活带来充分的自主权,每个僧人都可平等享受所有的权利。除了僧人所需遵循的戒律之外,僧团对僧人几乎没有任何的制约。也许有的人会问:戒律本身不就是一种束缚吗?我们要知道,制戒是为了解脱道的修行,是为了获得更纯粹的心灵自由,正如法律对自由所起到的保障作用一样,遵守戒律也是获得自由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