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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管理体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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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僧团是共产社会
  原始僧团的生活方式和现代的僧团不同。现代的僧团,尤其是汉传地区的僧团,或要作为旅游景点接待游客,或要从事一定的劳动,禅宗所提倡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就要求僧团通过生产劳动来自给自足。而原始僧团不从事任何生产活动,一切财富都来自十方供养,寺院甚至连厨房都没有,出家人都是以托钵乞食维生。有的日中一食,有的过午不食,生活非常简单。早期僧团是没有财富的,随着僧团的发展,慢慢也开始拥有一些财产,这些财产主要来自信徒对僧团的供养,有饮食、衣物、住宅,医药等生活基本用品,在佛教里称为“四事供养”,除此以外,还有些简单的日常用具。
  僧团接受的供养分为佛物、法物和僧物三类,必须严格遵照施主的意愿进行分配使用。有些物品是供养佛陀的,就直接供养他老人家,佛陀入灭后则用于塑像、贴金、点灯;有些物品是用来传播佛法的,如助印经书流通结缘,就属于法物供养;有些物品是用来供养僧团的,属于十方僧人共有。过去的出家人大多过着行云流水般的生活,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铁打的常住流水的僧”,僧人无论走到哪个寺庙就是那里的一份子,常住必须为他提供食宿。十方丛林是属于十方僧人所有,不是由某个僧人所有,也不属于某个寺庙的常住所有。
  佛教僧团的财产分为四种:
  (1)“常住常住”,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不动产,例如寺院的房产、土地等等。每个人都有份,但不可以瓜分也不可以带走,只有在此居住的僧人才能享有。
  (2)“十方常住”,属于十方僧人所有的财产,如衣服、粮食、用具等等,十方僧人都可以享用。
  (3)“现前现前”,是施主供养给寺庙的、有指定目标的物品。比如今天有施主供斋,他只供养柏林寺里二十个常住僧,其它地方来的僧人就不能得供。这类供养就属于现前现前,现前的这些人才有权享受。
  (4)“十方现前”,还是以供斋为例,施主在此之前没有具体的限定,那么无论哪个地方来的僧人都可接受这份供养,这就是“十方现前”。
  现在的僧团可以发些单钱,“单”是指衣单,单钱就是添制衣单用的,相当于社会上的工资。我出家时,寺院每月发5元或10元单钱,现在要多些,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始僧团是不发单钱的,在戒律里有“不持银钱戒”,也就是说,出家人不能拥有金钱,当然也就不能接受施主供养的钱财。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不持银钱就寸步难行了。而在原始僧团却是完全可行的,因为僧人的一切所需都由僧团负责提供,由僧团统一进行分配,而且这种分配是平等、公开的。
  现在的寺院,僧人去世后,会按照他生前的遗嘱对其遗产进行分配。但在原始僧团是不能这样做的,因为一切都属于僧团所有,任何人没有资格分配这些公有财产,包括它的使用者。如果某个僧人病了,需要他人长期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僧团会考虑犒劳他一些东西,但决定权在于僧团,不是个人之间能够自行解决的。
  戒律里有一条“亡人物戒”,是关于亡人物品的处理方式。僧人去世后,他的遗物不能随便处置,而要敲楗锤,就象现在我们每天听到的打板,生活在这个范围内的所有人都要到场。如果有人因故不能出席,必须事先请假,并声明:“我对大众会议的所有决定都表示赞同。”然后才可以召开会议,把亡人的遗物进行处理分配。我以前住广化寺时,有个老和尚去世了,大家就把他的手表、衣服、水壶等十几样东西摆出来,通过抽签决定这些物品的归属。由此可见,在原始佛教的僧团里,财物属于僧团共有,个人不能私自挪用或擅自分配,甚至遗物也不例外。
  3、僧人是无产者
  根据戒律规定,出家人不能持有银钱。这个问题在第二次结集佛经时就曾讨论过,当时已有部分比丘开始接受金钱供养,一些长老觉察后表示抗议,认为这样的行为不合佛陀的教法。与会者分成两派,开放的一派表示能够接受,保守的一派则表示了相反的意见。第二次结集讨论的结果,是保守派取得了胜利。
  佛陀成道的时候,出家人依“四依”而生活。穿的是“粪扫衣”,就是别人扔下的破旧衣服。印度人很迷信,认为生孩子或去坟地时所穿的衣服不吉利,必需丢弃,所以在当地很容易捡到这样的“粪扫衣”,拾到后洗洗干净就可穿在身上。住就更简单,不过是在树下或坐或卧而已,印度是热带地区,僧团最初成立并时没有住宅和殿堂。饮食则是托钵乞食,每天日中一食。生病时,就将别人吃剩下的药物取回来服用,好在当时出家人道心坚固,禅定功夫深厚,一般也不容易生病。这就是戒律所规定的“四依”生活。
  随着僧团不断发展,信徒越来越多,很多信徒看到自己的精神导师生活如此艰苦,感觉很过意不去,就请求佛陀开许,允许他们供养出家人较好的衣物饮食。佛陀很慈悲,认为这种“四依”的生活毕竟不具备普遍意义,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长期地信受奉行,就同意比丘们接受居士的供养。有些比丘由于有修有证且口才出众,因而得到的供养较多,出门云游时还要肩扛手提,给生活带来了诸多的麻烦,也在客观上影响了自身的修行。于是佛陀就根据印度的气候,规定出家人只能有“三衣”和必需的生活用品。也就是说,作为僧团可以非常富有,可以接受施主大量的供养,可以拥有大量的土地和房产,但出家人所能拥有的个人财产却非常有限。戒律对出家人的生活日用有着严格的限制,一旦超过标准就属于犯戒,不仅要拿出来上交僧团,还要对大众进行忏悔。
  当然,佛教并不提倡一味的苦行。在佛世时,印度有很多外道崇尚苦行,为寻求解脱过着极为艰苦的生活,有的几乎近于自虐:或泡在水中,或单足站立,或像牛一样吃草……真是无奇不有。佛陀悟道之后,发现苦行的方式并不能使修行者得到真正的解脱,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弊大于利。因此,佛陀倡导“中道”的修行原则,要求弟子们在生活上远离放纵欲望和自苦其身两种极端。
  戒律作为生活的规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置。当时有位富家弟子要求出家,虽然他宿有善根,但已习惯于锦衣玉食的生活,看到僧人的艰苦生活后就不想出家了。佛陀以慧眼观察到此人善根已经成熟,便让阿难去皇宫里借来很多宫廷用品让其享用。因为他对原有的生活环境比较习惯,只有在那样的环境下才能安心,佛陀就先给他营造环境,再向他宣讲佛法,结果这位弟子很快证得阿罗汉果。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佛陀度人的方便善巧。
  佛陀虽然规定僧人奉行无产者的简单生活,但并不是极端的禁欲和苦行,之所以要求出家人过简单的生活,是为了对治人性的弱点。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贪著,拥有越多就越贪著,而贪著会带来牵挂和烦恼,是解脱的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