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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法、见地和科学及其相关问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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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人生观、社会历史观、人类宇宙伦理学观点的优劣直接影响他的认识的能力及其效果的优劣。提倡思维修、个人品质、心性修养(cultivation)、道德伦理观(ethical view)及其行为的完善化是开发人体潜能(potential)的最大要素,也是人与自然乃至宇宙永久的可持续性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五、佛法与科学的关系
  关于科学的诠释:科学是业已被证实了的人类知识体系。其本质要素有四 :一是具有对知识集合体较好的包容性和可集约性;二是具有可重复性或者有预见性;三是体系的自相容和无矛盾性;四是可证伪性。
   用佛学的观点来看,科学技术是人世间的法术,即世间法,它仅仅属于佛法中的一个微小的部分。地球在整个宇宙中犹如恒河中的一颗沙子,甚至更小,而地球人不过是这颗沙子上的普通生灵,在地球上人类的智慧也许当数第一,但在宇宙中则极为有限。人智与佛法相比不仅仅是不完善的问题,实质上是残缺不全、偏狭蒙昧。

   佛法与科学之关系,应作如是观:(一)、必须理顺和摆正佛法中的见地与科学的关系,发展科技才不会出偏,才不会导致不良的结果;(二)、见地是根本,是体,法术只是用,是派生物,在根本上不能颠倒,见地应当永远统领和指导法术而不能反过来,在确立了这一根本关系之后又应当充分认识到见地与法术是有相当的共生、互动、相辅相成之关系的。法术主要表现为局部的智慧和方法,而见地则代表着根本智和根本法。好的见地可以有助于导致好的法术技能和方法,好的方法、智慧和技能又会反过来有助于见地的提升,如此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三)、世间的科学技术不过是人智的范畴、人智的显现,佛法则是盖整个宇宙天地而皆准的智慧和方法。人智的科学技术只不过是其中十分渺小的一部分。虽然有其一定的地位和作用,但却有局限性,不可妄自夸大其作用,姑且不论科学不能解决人生的意义、价值问题,伦理情感及审美问题,就是解决纯自然的求真的问题也是十分有限的。但人的发展则是有无限潜力可开发的,人类是可以通过正确的修炼获得超越世俗的人智局限的。因为佛学告诉我们,人是宇宙中佛魔同体的智慧生灵,古希腊神话也象征性的说过:人是半神半兽的智慧生灵,修炼得好可以脱离野兽成为更高层次的智慧生灵,中国先秦时的思想家也认为人性中有性本善(佛性)和性本恶(魔性)两方面,这正是非常深刻地认识到了人的本质所在。
  为了进一步的探讨见地和法术的关系,这里有几个问题要提出来:法术增高与见地增高是否相关,人的道德自我完善是否同法术(包括一切自然科学技术理论知识)的增长相关?答曰:不直接相关,但法术与有关道德、哲学、信念体系的某些部分有间接的关联性,可为之提供分析、判断的知识信息素材,但对于信念体系的完备构建几乎无关。而对善与美的见地(多用信念体系提供)是否也可看作是一种在更高层次上洞悉领悟善与美的法术?二者也具有一定的辩证关系甚至超辩证的关系,它们构成了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和前提的、互动互助的关系,但前者永远是处于主导地位,是根本所在,是本、是体、是最根本的原因,后者在最根本上永远应当处于从属地位、是用、是附属的结果。这在前面已经说过。
   关于先验道德与善的综合判断能力和对法术的领悟能力是人类先天不相同的两大能力吗?前者即为人性中先天所具有的佛性,后者为智能(为佛魔共有)。
  法术是无善恶、正邪之分的,但信念体系、观念、意识体系是有善恶、正邪之分的,正像宗教一样,有正见、正信的宗教,也有邪教和外道;而法术和科学技术在一定的层次下则是中性的,没有善恶、正邪之分的。
   一位大哲人曾经说过:“初知科学远离宗教,深知科学归依宗教。”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哲理。初知科学的人会很自大、很自以为是,以为天下事很快就可以为自己所全知,并以为科学是万能的,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在浅层次上变得很唯物,其实是非常执着于物质世界的实相,而丧失了人性中极其宝贵的空灵、妙觉自性。认为宗教只是宣扬迷信的虚幻的东西,而根本不能领悟和感受宗教的精髓所在。他们难以知晓深邃的宗教思想和智慧是能包容、整合百科至高妙的法门,也根本不懂得伟大的宗教思想学说中包含着能够提供人们完备的信心体系以及心灵的自我慰籍、自我调节、自我激励的机制和智慧,不但包含了至高妙的,能在精神上超然于不可企及的无限和生发出高妙的超脱精神,能使人们产生深深的敬畏感和赞叹之心,不再自大和狂妄,深深地知道自身的渺小和有限,未知世界的博大无垠,以及能给予人们化解烦恼、苦难的智慧和方法,更包含了宇宙的终极智慧和方法,包含了人类如何超越自身局限,充分开发自身潜能、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进入至高妙的大解脱、大自在境地的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大智慧和至妙法门。而伟大的宗教正可以提供这样的智慧和方法,因而宗教是其自然的归途。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特别注意:仅仅是由于纯粹的科学的启示而归依的宗教,不一定就是正见、正信的宗教,如果没有正见、正信的指引,有可能陷入外道甚至邪教。
   真正优秀的宗教学说之精髓要义并非是神灵崇拜体系以及某种不可企及的超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意识中的歪曲、虚幻的反映。这只不过是糟糕的宗教特征。对所谓宗教,应作如是观:宗是指宗旨要义,而不是指宗派,教是指教义,而不是指教派或门派门规。佛陀和老庄是根本不主张一定要通过建立某种教会制度和教派才能得道见佛的,更不主张建立任何排他性极强的、唯我独尊的教派或门派。佛陀更看重 “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修炼方法。建立某种好的教会制度和门派教派,也许仅仅只是寻佛求道的一种法门而已,但绝不是唯一的法门。
   古往今来的许多统治者把宗教教义中可以为其利用的地方拿出来加以歪曲和乱解,把它变为统治人们的思想工具,变成麻痹和奴役人们的精神鸦片和思想工具。层次不高、思想不深的芸芸众生在遇到苦难不幸和烦恼时,往往需要寻找精神安慰,由此往往陷入浅层次的因果轮回、因果报应说中。在浅层次上形成承认既成事实、安于现状、安命顺天的宿命观。
   追问宗教的本质是无意义的,只需要关注宗教思想的精髓要义及其内涵就行。所谓“本质”、“本体”一类的名词概念在用于表达超越语言思维逻辑的精髓要义时是完全无用的,只会误事。这类名词概念只是用于人智思维领域的世间学问时才是有用的。世俗的人智认识方法,动辄就要给被认识的事物、对象下定义,追问其本质。这种认识智能和方法在一定层次上是有用的、有意义的,但超越了其所适用的范围,这种方法就将出偏生谬。当理性、语言、逻辑、思维失效时,应当回归到东方智慧中来,遵循佛、道所倡导的养静生智、通过正静定的修炼达到无住、无相、虚静的境地,进而获得玄览、禅观、妙觉、灵悟的能力方能超越人智局限,体悟到更高妙精深的意义。许多事物、对象并非石头、桌子一类,容易定义其本质。但人类生性中有种偏执:越是难能给出定义、不可思议者,越想去定义、去思议,比如人们常常偏执地追问什么是“道”、什么是“佛”的本质之类,结果越搞越偏、越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