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佛教理论 >> 大乘密教理论 >>

释量论略解(卷第四)(3)

分享到:
若色等亦支。非,皆不公平故。无定,应不生。不执德,应生。

执德亦是支。应一切皆成,执为功德者,因无差别故。

若时许有贪,如时非有肺,二体不同故。不见此决定。

若谁说贪等,依赖于同类,习气差别转,彼无此过失。

 

贪等三毒亦非从一切病亲生,以诸病患有增减之差别时,而在毒等增减之差别故。若谓因不成,以由肺病逼身,生肺患故。曰:仅由尔许,非因不成,由一切病变化加重,皆能变化生肺患故。根本因决定,以因增长时,果不可衰减故。喻如从肺病增长,则增长烦热等。又贪等转变,非唯从病生,是从苦乐所生故。试问:若从三病不等分所痛苦,不生贪者,当说由何生贪?若谓由三病等分增长精液,从彼生贪者。曰:彼不应理,现见三病等分者亦有贪故。余瑜伽师虽三病等分亦非有贪故。又余士夫,精液虽尽,由于滴血亦见生贪故。又如贪著一妇女之士夫,于彼一妇女应不成猛利贪者,以于彼一妇女增长精液无决定故。若谓亦须好色等为生贪之支分者。曰:妇女之妙色,非是贪欲之亲因,以于一切妙色者,不决定生贪故。于不决定有妙色者应不生贪,有此过故。又于妙色不执功德亦应生贪,有斯过故。(以上三句说妙色非生贪之亲因。(一)于有者不决定生,(二)不计为好则不生贪,(三)于无者亦有生者。)若谓于妙色执为功德,亦是贪之支分者,曰:妇女妙色正现前时,一切士夫皆应成为于彼妙色执功德者,以有彼因无差别故。若时痰病增上之士夫,如是应非有肺者,以许是有猛利贪者故。此因决定,以贪肺二心执持体性不相同故。不应许尔,于此患痰病者不见决定不生肺故。若谓患痰病者应不生肺之过失,汝亦相同。曰:彼佛弟子自宗,无此患痰病者不生肺之过失,以说贪等依赖同类习气差别而转故。

 

辰二、破四大种为因

 

此破大种性,所依亦破故。白色等非是,依止于地等。

依声亦因义,或与自所依,无别而住故,是依余非理。

若如醉等能,有别,非离事,有余义功能。能坏事应坏。

所依若全住,能依应非坏。若相同,非尔,了达现相与,

大种心异故。乃至身坏时,如色等,意体,应同。然分别,

岂是义增上?若时无待身,有识为余识,习气醒觉因,

故从识生识。

 

若谓贪等虽非三病之亲果,然是四大种之亲果。曰:此破贪等是三病亲果之理,亦破贪等四大种亲果之法性,道理相同故,若谓大种是贪等生成安住之所依,曰:大种亦非贪等已成后安住之所依,被同时所依亦破讫故。若一切余义所依皆破者,则与说大种是大种所造色之所依,应成相违?曰:白等色非同时依止地等大种,以与大种是因果故。白等色其大种是同时余义所依,非应道理。以汝依彼大种之声义,亦是以大种为因之义。成由与自所依法无分别而安住,以此因缘说是所依故。若谓如洒与麻醉功能,大种与心虽是能依所依而有分别。曰:麻醉功能若失坏,洒事亦当坏,所依酒若完全安住,则能依麻醉功能亦应非坏,以非离尊事,别有余义之麻醉功能故。若谓大种与心同一体性亦应相同。曰:大种与心非同一体性,是异体故。以不错乱觉了达现相各异故。又意体性应如色等,乃至身变坏时,不变同转。以彼大种是汝不坏安住之所依故。若谓由所取义增上而转者,曰:诸分别心岂是由所取义增上而转?非义增上,是以增益为境故。又诸心识是从前念识生后念识,若时无所观待身,有前念识为后念余识习气醒觉之因故。

 

丑三、破计有始  分二:寅一、以因破,二、乙太过破。今初:

 

非识则非识,亲困故亦成。若许一切事,具识能故者,

草等端百象,先不见言有,除如牛数论,余有惭谁说?

百次分析因,所应见体性,彼性先不见,如何彼当有?

 

生死无始亦得成立,以识有亲因,而非识法非识之亲因故。若谓一切事皆具生识之功能故,诸非识法非识之亲因,吾等已成。引是数论计因中已有果,是因中之不显了识为识了识亲因,余法则非其因。曰 :言于草端等因上,有成百大象果,以先时不见之理而云有。除如牛之数论外,余有惭者谁作是说?皆不应说。以彼果法于因体中如何当有?不能有故。以于其因百次分析所应现见其果体性,先于因时不可见故。

 

寅二、乙太过破  分二:卯一、出过,二、破救。今初:

 

从先无而生,贪等应无定。

 

若生死有始者,则贪等过于一切有情应无定生,以先无同类而生故。